Re: [問題] 為什麼金庸同人本這麼少啊?已回收

看板C_Chat作者 (蒼夜歌)時間9年前 (2017/03/05 22:36), 9年前編輯推噓34(3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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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點金庸的原話是這樣 :   : 「文學一定要原創,有些網民拿我小說的人物去發展自己的小說,是完全不可以的。你是 : 小孩子,我不來理你,要真理你的話,你已經犯法了。」 金庸在過去寫序言是這樣說的: 「翻版本不付版稅,還在其次。 許多版本粗製濫造、錯誤百出。 還有人借用『金庸』之名,撰寫及出版武俠小說。 寫得好的,我不敢掠美;至於充滿無聊打鬥、色情描寫之作,可不免令人不快了。」 我想這點程度的不快對多數作者都會有吧 : 推 D122: 覺得他對文學的態度已經幾近偏執了 03/05 15:28 : 推 D122: 我是在想 如果是以人物 世界觀為典型 再創作一個故事 03/05 16:14 : → D122: 那難道不算原創嗎 那我說他把古代朝廷世界觀 甚至人物 03/05 16:15 : → D122: 帶進故事裡 是抄襲史書然後告他也可以吧 03/05 16:16 : → D122: 我雖然沒看過他作品 但看過改編的電影 動畫... 也從各討論版 03/05 16:22 : → D122: 但他這句話不只否定同人 更是對很多文學作品的不敬 03/05 16:24 : → D122: 感覺只有他寫的才叫文學 如果有天我能見到他 而他觀念也還沒 03/05 16:24 : → D122: 改的話 我會先揍他就是 03/05 16:24 說真的,我完全不懂你在不爽什麼, 第一,法律方面你的說法完全無知,什麼叫抄襲史書可以告? 你知道即使是近代文學,作者死了幾十年就沒侵權問題嗎? 金庸縱然年老,可人家就是還沒過世, 即使他今年升天了,要在他老人家不同意下拿他東西去用也得等到2067年, 不懂這種東西可以查,OK? 第二,你有理解過整件事情嗎? 周星馳當年為了《功夫》拍片,用一次「小龍女」、「蛤蟆功」名稱就要付人民幣一萬元, 金庸現在不講話,你當之前乖乖付錢的周爺是低能兒嗎? 第三,文學創作本來就要尊重原作,揍人?不好意思,您算老幾? : → moriofan: 我覺得是"你改過的歷史人物 我就不能改嗎?" 這一點 ?? 03/05 17:03 : → moriofan: 我沒看過此間 如果抄的是金傭的原創角色的話 那金傭罵 03/05 17:04 : → moriofan: 還沒問題~~~ 03/05 17:04 我沒看過《此間》,隨便狗一下也知道江南寫的是喬峰、郭靖、令狐沖等人, 然後你是認為宋元明史書作者還沒死超過五十年是嗎? : → D122: 我也沒有說金庸是絕對錯 而且我也知道二創並非完全合法 03/05 17:30 : → D122: 只是他這樣子的說法 我覺得是把文學 創作這觀念侷限起來 03/05 17:31 : → D122: 二創的話 真的在版權上 做法上是接近抄襲的方式 03/05 17:35 : → D122: 但很多作家也用了原作中的世界 創造出不同的故事 結局 03/05 17:35 : → D122: 那從這點上看 難道不是"原創"的一種嗎 跟金庸改編現實人物 03/05 17:36 : → D122: 應該也是很接近的作法不是媽 為何他能簡單的說那不是原創 03/05 17:37 所以面對尹志平後人抗議,金庸就改了, 再說一次,他改了, 哪怕尹家後人連「原作者後代」都不算,他改了, 你改編同人哪根蔥可以有權利無視原作者的不爽? 整體來說結合言行,實際上金庸對於改編跟同人是極為放任的, 他從頭到尾都只針對要大規模商業化改編作品的人出手。 幾年前倒掉的鮮網出過一部叫《仙劍神曲》的東西,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裡面四成的東西都在抄金庸,連後日談都只是改個人名就賣了, 據說在當時網小還算賣得不錯,金庸出手了嗎?沒有! 這個江南當初在網路上貼《此間》有被金庸砸嗎?後來出書也沒有被管過, 是到要拍成影視作品了才過了金庸底線, 都到這步才罵了,還什麼侷限創作方式?人家也就要求付個授權金而已,侷限?笑話吧, 周爺《功夫》大用特用,乖乖付錢金庸有說什麼嗎? -- 推 killeryuan: 為了表示敬意 我把re黑四天王放進漫吐名人堂 12/08 23:13 http://imgur.com/p97cBZZ.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88.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88724566.A.9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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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志平 變 甄志丙 大家都覺得真的是個小混混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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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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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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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那個撿屍愛好者也不算什麼大俠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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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ED781120 (118.166.88.93), 03/05/2017 2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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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在《射雕》登場氣度跟混混的確沒兩樣,功力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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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柯鎮惡打好玩,神雕裡除了最後堅守底線沒屈服以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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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有料的劇情,改名字無傷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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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咖真的叫甚麼名字都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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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D什麼的不知道在激動什麼?還要揍金庸,真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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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了,撿屍還撿小自己二、三歲的人的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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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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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啦,即使是三修版還是遠勝當今多數作品,內容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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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度跟緊湊感,角色描寫功力還是差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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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志平歷史中好歹是元朝第一大宗教的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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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代抗議一定得改 而請金庸已經把全真教180度反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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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律上來說金庸並沒有必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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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二創基本上就是違法行為,部分原作者基於各方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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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認給二創作者方便,不代表所有原作者都不該對二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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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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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就不見某D去抗議尹家後人扼殺創作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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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霍元甲後代有告李連杰 說他們沒被殺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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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金庸也已經警告過此間很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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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未授權手遊他也是先寄警告信,而非直接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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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敗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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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家後代告的原因不是滅門,是電影把霍元甲自己的張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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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成滅門元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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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敗訴了,正好印證金庸其實不用改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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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TED大 讓我了解這件事的後續 我當時很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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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歷史上的全真教跟金國的關係不錯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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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止不錯 丘處機就是金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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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小說和歷史差異之大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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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氏迷蹤在中國大陸還有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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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3:06, , 32F
看到那人的推文就覺得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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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D的觀念真是好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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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算是對二創放很開的東方,神主可也是把權益看的很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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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同人都放給你玩,但是要弄商業作,也是得先去找他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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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岸法律解釋是說「據創作自由而言,歷史公眾人物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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譽權應受限縮。」而且百年後的「後人」不在法律定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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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3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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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歷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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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3:49, , 82F
作者死沒死差很多 那些寫史書的人早不知道死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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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也沒阻止你用歷史人物創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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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現在還在世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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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所以我只針對金庸那句話討論 沒對此間這事本身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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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小學推廣著作權觀念就會教作者死後五十年才能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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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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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反對很白癡 也真的是為辯而辯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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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人物誰都能用 金庸沒管這個 用他的原創人物才要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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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度喔,誒是搞錯保定帝跟段延慶嗎?那邊我應該是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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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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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先去讀點法律再講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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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拿我人物去發展,是完全不可以的。這不是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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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要自己寫同人玩玩就算了 拿去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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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寫好一個角色需要花多少的心思鋪成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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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你把創意就整碗捧去了,還拿來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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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6:29, , 97F
文學當然要原創啊,不然你東抄西抄然後說你有組合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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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6:29, , 98F
勞你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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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D122根本沒要面對開口閉口就要揍人的言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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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什麼用別人的人物創作咧,同人看太爽覺得這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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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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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兩位請再看清楚我的推文 我沒有說同人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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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沒有反對"金庸反對此間商業化"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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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說要揍人這話嘛... 你要我怎麼做才會滿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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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2:36, , 105F
你那句話大有問題啊,公開放話要揍金庸真是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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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上一篇說那句是金庸一時的氣話那樣 我也是不認同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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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3:56, , 107F
的那句 所以才會在一開始推文時最後補上想揍他這句氣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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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3:56, , 108F
但看了這篇後 我發覺當時我對"金庸對版權 創作的想法"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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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太少 也對他改觀了 同時也看到部分版友對我說的有些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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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3:58, , 110F
所以我才推了這麼多想讓他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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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各種事情的意見 想法... 都是很主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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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不想強迫你們贊同我 但我不想要你們誤解我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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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回你妳說的"完全不可以的"這部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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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寫好一個角色 就需要鋪成設計 才能把他寫的活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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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4:50, , 115F
發展出他的個性與靈魂 結果因為"愛"這角色 拿這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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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4:51, , 116F
去寫二創 甚至拿來出版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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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4:51, , 117F
那不就是把別人的創意整碗端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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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4:55, , 118F
當然不是說用舊物發展新作品不可以 但絕對是再一陣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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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4:55, , 119F
03/06 14:55, 119F

03/06 15:35, , 120F
恩 謝謝你對我想法的回應 我會再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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