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什麼金庸同人本這麼少啊?已回收

看板C_Chat作者 (陳鳥仁)時間9年前 (2017/03/05 14:58), 9年前編輯推噓26(26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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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D781120 (蒼夜歌)》之銘言: : 就只有小龍女外型可以,楊過被畫得正氣凜然毫無特色…… : 不過日前《東離》還算成功,比照這個模式重新試圖打幾個作品進去也許可以再嘗試? : 我好想看劍神阿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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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老因為盜版問題非常反對同人創作 他曾放過話說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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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前先跟他買版權 不然一定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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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金庸的原話是這樣 「文學一定要原創,有些網民拿我小說的人物去發展自己的小說,是完全不可以的。你是 小孩子,我不來理你,要真理你的話,你已經犯法了。」 這句話被人認為是針對強國小說此間的少年,原本只是2001年於網路上發表的小說 結果在2002年發表實體書,2004年發表第二版,最近還拍成了電影…… 去年十月金庸才告該小說的作者江南,但據說早在之前金庸就已經來信警告作者 要求作者停止「此間的少年」一切商業行為,並將小說下架 不過作者似乎是當作沒看到的樣子 要講的話金庸的對同人的態度也和一些廠商一樣吧 雖然不認同,不過對此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你把他搞大又是另一回事了 而且也事先警告過很多次了 就連強國未受金庸授權的掱遊他也是事先發警告信要求道歉並下架 警告了那麼多次還當作沒看到,那就真的… --    _____ ╭────────────────╮   / ▆◣ │ かがくの ちからって すげー!▼ │   ▏◢ ╰╭───────────────╯   ▏ ╯   ╲    http://birdrentan.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31.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88697121.A.0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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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金庸新版就和同人本沒差別 看漫吐之前的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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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時看過很多黃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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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他對文學的態度已經幾近偏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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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金老護衛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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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想 如果是以人物 世界觀為典型 再創作一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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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難道不算原創嗎 那我說他把古代朝廷世界觀 甚至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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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進故事裡 是抄襲史書然後告他也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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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行 最直接的理由就是你不是史書的著作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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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雖然沒看過他作品 但看過改編的電影 動畫... 也從各討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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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意思是把三國誌變成三國演義那種 幾百年前就有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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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裡面的內容 所以我喜歡他的作品 也敬重他能創造出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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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代還沒有著作權概念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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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 真的想不經同意做別人的同人二創 等該作者死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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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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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這句話不只否定同人 更是對很多文學作品的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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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只有他寫的才叫文學 如果有天我能見到他 而他觀念也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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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的話 我會先揍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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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金傭的角色不是有一堆都是借實際人物~ 像他筆下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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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的張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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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你這句話如果被金庸看到 搞不好他會先告你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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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安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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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什麼武當七子 明明七個裡面只有一個是入門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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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處機也是現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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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自己改人設這麼開心的作者 竟然還有人想抄他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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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也覺得莫名其妙 我自己改歷史人設就好了抄他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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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些人除了 尹志平後代出來抗議外 其他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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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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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不同就要揍人喔 好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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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比他還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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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出沒 一言不合就開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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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對方違法再先 不理原作者警告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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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某些觀念看起來就跟二創無敵差不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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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122眼裡就變成是金庸的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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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一直都是違法的 D122先搞清楚這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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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覺得人家怎麼想的是他家的事吧,而且他也是不滿把東西搞大的「此間」 不然按照過往的記錄看來,就算是事後跟他講過他也不會多說甚麼 所以那段話可能是針對「此間」所說的氣話吧 ※ 編輯: ak47good (36.229.31.211), 03/05/2017 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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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你改過的歷史人物 我就不能改嗎?" 這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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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看過此間 如果抄的是金傭的原創角色的話 那金傭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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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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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傭自己還不是改~歷史人物弄到被尹志平後代抗議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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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間的少年裡面大多數的人物名字都是直接拿金庸小說裡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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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人物像老張、康熙這些可以吧?不行的郭靖、黃蓉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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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名字,一字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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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用像康熙、朱元璋甚至張三豐這類型的名字,那沒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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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更大的問題就是這作品後來商業化,還被拍成電影 ※ 編輯: ak47good (36.229.31.211), 03/05/2017 17: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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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人會講話,一堆小說、遊戲用的一大堆,但用楊過、黃蓉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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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名字就很明顯太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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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金庸也是等到它要拍電影了,才採取法律行動,不然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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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網小,對岸那邊用的可多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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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能說太過了 我這次也只是針對這句話不認同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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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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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沒有說金庸是絕對錯 而且我也知道二創並非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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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這樣子的說法 我覺得是把文學 創作這觀念侷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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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到大生氣過很多次 但我都會先選擇討論 和平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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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也不敢真的揍人 好幾次雙方沒解決好 我也只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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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氣 打個牆壁 娃娃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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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的話 真的在版權上 做法上是接近抄襲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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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多作家也用了原作中的世界 創造出不同的故事 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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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從這點上看 難道不是"原創"的一種媽 跟金庸改編現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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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也是很接近的作法不是媽 為何他能簡單的說那不是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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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我對他不滿的原因就是 驚動各位恰眾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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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都是違法兼不尊重原作,除非作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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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沒被告是因為廠商不告、作者默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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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講白一點啦,你有本事幹麻用別人架構出來的故事中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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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可以用李不錯、大蛇男這種名字阿,別人也拿你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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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用名字去連接到別人已經建構出來的影響力去圖利,卻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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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別人來管,這也太顧自己方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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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編歷史人物跟改編別人的角色不同吧 一個是影響到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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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本人 通常已經死很久了 一個是影響到作者本人 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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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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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編歷史人物和改編現有作品角色完全是兩回事吧。而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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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如果真的想告也可以啊。你真那麼厲害的話,那就自己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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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吸引人的角色和引人入勝的劇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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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癡低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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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本來出個個人誌就算了,本來就不能大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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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沒人創原作的話,哪來的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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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搞不清楚什麼叫原作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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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k47good (36.229.31.211), 03/05/2017 22: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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