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一拳的餓狼真的有那麼邪惡嗎?已回收

看板C_Chat作者 (自由主義者的忠心測試)時間8年前 (2015/12/16 23:25), 8年前編輯推噓210(213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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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awar379 (露草)》之銘言: 下面有原作雷, 原作劇情,餓狼中二病發作,開始獵殺英雄, 但是其實餓狼只是打傷了英雄,但是英雄本來就有職業災害,重傷也是正常的。 而餓狼後期說要殺小孩,其實也沒殺到,而且也沒有直接殺掉任何一個人, 甚至還殺了幾個怪人。 那些個沒鳥用的英雄自己打不贏餓狼,後來超強的主角出現了,打贏了餓狼。 結果那些超鳥超沒用的英雄居然要求超強的主角殺了餓狼, 那些沒用英雄自己又打不贏餓狼有什麼資格叫主角殺餓狼? 如果你認同上面這種世界觀… 我只能說不管情理法都是有問題的 (先說情理,我舉實例) 你家隔壁的八嗄囧中二病發作,帶著大殺傷性武器攻擊警察官署 原因是因為從小玩警察與強盜遊戲,自己每次都演強盜被演警察的同學期負, 八嗄囧因為有三太子上身,神力無敵,平常廟口幹架的時候也是屌打其他黑道的 而警察訓練不精,而且值勤人員不足,被通通打倒在地彈不得。 這時警署燒起來了!! 八嗄囧嗆:「啊警察不是很秋,只會躲在角落開紅單啊, 啊現在火燒起來了不是連跑的力氣都沒有嗎。有種就跑啊,跑不贏就等著被燒死吧。」 值班的警察正倒在地上動彈不得的時候,隔壁消防隊來了, 消防車水柱一開,把水滅了,消防員剛好訓練比較精實, 順便水柱壓制了八嗄囧。 事後,警察要求對八嗄囧具體求刑。 請問同樣情況,有可能不對八嗄囧求刑? 因為: 1.八嗄囧並沒有殺人(只把警察打傷)所以不能求刑? 2.八嗄囧並沒有直接殺警察(但是造成警察在火場中動彈不得),所以不能求刑? 3.警察自己值勤不利,所以被八嗄囧打傷了,所以沒資格要求對八嗄囧求刑? 4.八嗄囧平常有打其他的黑道? 把中二餓狼換成一般的中二的八嗄囧,會有這麼多人護航八嗄囧? (以法來看) 第一點餓狼沒殺人,但把人打成傷有相對應的刑責,這相信沒有爭議, 不因為英雄本來就常常被怪人打傷,所以就沒責任。 甚至你打得是英雄(警察)還有妨礙公務的問題。 第二點就算不直接殺人,把人在火場中打傷致人無法自行逃走, 且行為人的本意就是要害人燒死或是燒死人也不違反其本意。這根本就是殺人啊。 這應該也沒有爭議,有疑問的是,餓狼沒有在火場中把人打傷啊。 但餓狼把眾英雄打傷的地方雖然沒有火,但有水啊。 而且還是龍級的天然水啊啊啊啊啊。 天然水在眾英雄被打倒之後,重新雄起,準備射得眾英雄一臉的時候, 請問客觀上是誰把眾英雄打倒,致眾英雄要被天然水射一臉? 不就是餓狼嗎。 刑法第15條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 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請問眾英雄倒地要被天然水射滿臉的時候跑不動的危險是不是餓狼害的? 是的話他就有防止的義務, 那餓狼也沒防止啊,能防止而不防止, (不能因為琦玉救場,然後腦補說如果琦玉不出現餓狼說不定也會去救啊) 所以如果眾英雄因為倒地動彈不得被天然水殺 就跟餓狼積極殺掉英雄是一樣的。 而主觀上餓狼知道天然水會射英雄,而英雄有死的危險 符合刑法13條: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就算沒有前段的故意,至少餓狼預見英雄被天然水射殺,也沒表現出要救的意思 根本以故意論了。 足見餓狼完全就是以不作為殺人, 至於英雄被琦玉救場沒死,所以討論未遂。 餓狼製造危險,琦玉救場,而不是餓狼自己防止死已結果發生。 刑法第25條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請問殺人的未遂犯有沒有特別規定?有看新聞的都聽過殺人未遂吧, 未遂犯頂多就是得減輕,也沒說必減輕, 以餓狼攻擊英雄,將造成社會安定極大的違害,來看,就算不減輕。 而處以死刑,也未必不可。 至於那些英雄打不贏餓狼所以沒資格要求餓狼死? 從來也沒有哪條法律說犯罪者打得贏執法者就沒罪的,一般反而是判更重。 用實例去想就知道了,今天某黑道滅了中正一分局, 而該黑道被消防局抓了,中正一分局沒死的警官不能要求法官處死該黑道? 就因為中正一分局打輸給黑道? 那不法之徒就都把武力值點高就不用守法了啊。 等到武力值點超高,就來就搞個ISIS之類的。 另外,一擊世界裡英雄是有處死怪人的權利的,不用找法院, 所以要執行怪人餓狼的死刑,要求琦玉執行並沒有什麼管轄權問題。 頂多是琦玉把餓狼不當怪人,而當人, 但如果是人的話,餓狼就是犯罪者,可以這樣放掉嗎? 就算把餓狼認定為人,送法院後法官照樣有可能判他死刑。 那被打的被害者有沒有權上法院要求法官求刑? 當然有可能, 法官會對受害者說你身為一個英雄還被犯罪者胖揍一頓,所以沒資格告犯罪者。 這不是恐龍法官,什麼是恐龍犯官? 啊琦玉放餓狼有什麼理由? 餓狼再犯後隨時都可以再打倒,犯後態度量好? 這跟法官認為餓狼(性侵殺害女性的那種餓狼), 再犯後隨時可以再抓,且犯後態度量好,所以放出來連關都沒關有何不同。 隔天的頭版頭根本就是恐龍法官,臺灣的恐龍法官還要關餓狼個幾年幾月才讓他假釋咧 所以琦玉就是恐龍英雄啊。 Q:遇到被打倒後表現出犯後態度量好的怪人,應如何處置? 琦玉:放走~ Q:抓到非怪人的人類犯罪者,應如何處置? 琦玉:放走~ 今天琦玉為什麼身體能力超imba,然後英雄考試在級格邊緣? 就證明琦玉的筆試根本超爛啊。 補充說明,回文許多人說一擊時間是沒有法律的,甚至法有無正當性。 先不論法律有無 其實想法是一致的 難道一擊世界: 打傷人不用負責。 打傷特地正當職業的人不用負責。 把人打傷在危險場合,害人被怪人殺死不用負責?? 本來會害死人的事,剛好有英雄來救 沒死人就不用負責? 除非以上答案都是不用,那餓狼才不用負責 一般人回答上面問題甚至不需要知道法律條文的。 負責不論該負到什麼程度,直接放跑 就沒有負責可言了。 同理,難道打人是正當的 以此類推 只要有一點是不正當的,那餓狼就有不正當行為 所以餓狼 : 下面有原作雷 : 原本一開始順順的看村田版一拳時 : 覺得餓狼這中二真是討厭,什麼狩獵英雄,是不是小時候發高燒把腦袋燒壞了 : 後來看one版看到怪人公會更誇張 : 這中二不僅集結眾S級都還打不過,到最後甚至還全身魔化了 : 實在讓人深感十分絕望(還好這棚有個令人安心的主角) : 但後來去看wiki : 上面卻寫說,其實餓狼在整個故事中並沒有殺過任何人?(甚至還殺了些怪人) : 讀到這邊我有些疑惑 : 所以餓狼基本上狩獵英雄,但也只是想把他們打傷而不是殺死?? 英雄也是一個職業啊。 不知道現在在觀看這篇的人是什麼職業呢? 如果今天有一個人跑來你面前,說他在狩獵你這個職業的人 然後把你打到住院,請問這樣有邪惡嗎? : 所以....這算是有很邪惡嗎...? : 原本一開始以為餓狼的目標是要把所有英雄殺死,那這樣就很可怕 : 但如果沒有要殺的話,不就跟單純的踢館差不多了?(還讓英雄警惕了自己還要加強的事 實 看一下天然水那邊 http://imgur.com/kvyMMRx
http://imgur.com/PxBBg9U
請參見上面 不作為殺人未遂的說明~ 有人把你痛揍一頓不能動彈之後丟在火場, 你還覺得他沒有要殺你,你的心胸就真的超寬大。 : 還是說我有哪裡的故事漏看,或是沒有把餓狼的中二哲學弄懂? : 有沒有餓狼到底邪不邪惡的八卦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6.57.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50279502.A.0EE.html ※ 編輯: firefoxriko (211.76.57.167), 12/16/2015 23:33:09

12/16 23:31, , 1F
英雄等於警察 筆記筆記
12/16 23:31, 1F
就只是對執法者的稱號不同而已。 就算你今天該說,鄰居爸爸是小孩心目中的英雄,然後爸爸被八嗄囧不作為殺人未遂, 會有人說爸爸打不贏八嗄囧,所以爸爸不能要求法院求刑? 被犯罪行為侵犯,就是有權要求對犯罪者求刑,這不論誰都一樣。 就算英雄不等同警察,你的筆記頂多就是把妨礙公務那條去掉, 至於影響社會秩序重大,還有他其他所犯的罪都是一樣的。

12/16 23:31, , 2F
八嘎囧打警察應該跟義和團去打列強一樣吧
12/16 23:31, 2F
我的例子裡,他是帶大殺傷性武器去的,台灣的黑槍~~是有的。 再說前幾年的新聞,沒槍的人進入警局殺警奪槍也是有的

12/16 23:32, , 3F
這篇看到一半我就知道會有類似1F這樣的
12/16 23:32, 3F

12/16 23:32, , 4F
不挑重點只挑那種小缺失
12/16 23:32, 4F

12/16 23:34, , 5F
餓狼最後變成怪人 這世界觀本就是企圖作亂的怪人該死
12/16 23:34, 5F

12/16 23:34, , 6F
台灣流氓打人都打進軍營了 警察小意思(?
12/16 23:34, 6F

12/16 23:34, , 7F
老師殺的怪人有些根本還沒殺到人就被一擊爆了
12/16 23:34, 7F

12/16 23:35, , 8F
更別提餓狼搞了一籮筐的殺人未遂和重傷害
12/16 23:35, 8F

12/16 23:35, , 9F
按照怪人角度早該死了 至少也會長期監禁在總部
12/16 23:35, 9F

12/16 23:36, , 10F
給推
12/16 23:36, 10F
※ 編輯: firefoxriko (211.76.57.167), 12/16/2015 23:41:28

12/16 23:39, , 11F
覺得說英雄被打傷是職災來護航惡狼的人邏輯待加強
12/16 23:39, 11F

12/16 23:40, , 12F
無法認同這樣的觀點 拿現實硬套
12/16 23:40, 12F
就算不拿現實套,同理啊 1.難道一擊的世界裡打傷人不用負責,就算不判死刑,可以直接放走? 2.難道一擊的世界裡把人打趴在龍級怪人旁邊,那個動彈不得的人不會危險? 3.難道一擊的世界裡把人打趴在龍級怪人旁邊,那個人死了,丟人的不用負責? 我可沒說餓狼一定要死,但直接放走肯定是不對的,而且他有很大的責要負,

12/16 23:41, , 13F
我更想知道護航餓狼的又是拿什麼觀點來看
12/16 23:41, 13F

12/16 23:41, , 14F
英雄不是執法者 不過既然你提到法律 法的根源是什麼
12/16 23:41, 14F

12/16 23:41, , 15F
就算是用漫畫的觀點來看餓狼也是該死啊
12/16 23:41, 15F
※ 編輯: firefoxriko (211.76.57.167), 12/16/2015 23:45:22

12/16 23:42, , 16F
其實也沒有答案啦 雖然在實務上的確是有個出發點
12/16 23:42, 16F

12/16 23:42, , 17F
一堆冒出來根本還沒作惡 只是叫囂的屁孩怪人就被宰了
12/16 23:42, 17F

12/16 23:43, , 18F
重傷害 罪不致死吧 不過該關起來的確沒錯
12/16 23:43, 18F
不只重傷害罪喔, 我花了很大一段說明有不過失殺人未遂罪,以及其罪可致死。 請參閱天然水那段。

12/16 23:43, , 19F
就是立法院通過總統宣布的東西
12/16 23:43, 19F

12/16 23:43, , 20F
我只想說英雄就不是人阿 去保護人受傷說是職業傷害還說得過
12/16 23:43, 20F

12/16 23:43, , 21F
這世界觀怪人就是死好活該啊 這一點沒什麼問題吧
12/16 23:43, 21F

12/16 23:44, , 22F
地底王只是破壞路面和製造噪音就被剛睡醒的老師爆了
12/16 23:44, 22F

12/16 23:44, , 23F
是啊 但餓狼是人類 只是自以為怪人而已~
12/16 23:44, 23F
就算他只以為怪人,不過失殺人未遂還是可以判死刑的。

12/16 23:45, , 24F
你用怪人怎樣去類比 會模糊焦點吧
12/16 23:45, 24F

12/16 23:45, , 25F
這篇說的很好 推一個
12/16 23:45, 25F

12/16 23:45, , 26F
12/16 23:45, 26F

12/16 23:45, , 27F
要套現實的話餓狼頂多傷害罪而已
12/16 23:45, 27F
套現實的話,決對有不過失殺人未遂的討論。

12/16 23:45, , 28F
這篇屌
12/16 23:45, 28F

12/16 23:45, , 29F
完全怪人化而且有能力全滅S級的餓狼 被聲討很正常啊
12/16 23:45, 29F

12/16 23:46, , 30F
不如這樣說 這個是世界觀的英雄處理災難 不處理犯罪...?XD
12/16 23:46, 30F
還有 725 則推文
還有 132 段內文
12/17 12:19, , 756F
我不贊成原PO的論點是指用現實法律套用在虛擬劇情上,以
12/17 12:19, 756F

12/17 12:19, , 757F
及用八家將舉例的不當類比
12/17 12:19, 757F
八家將,舉了特定職業,確實是我的不妥, 至於法律部分,上面說了好幾次了,有耐性的話可以拉上去找。 畢竟討論串真的有點長。

12/17 12:39, , 758F
期待原po真的講一百次XD
12/17 12:39, 758F

12/17 14:11, , 759F
螃蟹怪人也沒傷害到誰,只是找個小孩的碴就被琦玉煮來吃
12/17 14:11, 759F

12/17 14:13, , 760F
所以看你分析的這麼認真,莫名的有種滑稽感
12/17 14:13, 760F

12/17 15:45, , 761F
埼玉:職業英雄失職喔? 我不幹了行不行
12/17 15:45, 761F
琦玉不想,因為他一開始就是有目的加入英雄協會的, 為了增加知名度,如果不幹就是回到之前那樣,那他不就做白工。

12/17 17:49, , 762F
醒醒 你什麼時候產生臺灣的法律適用於一擊世界的錯覺
12/17 17:49, 762F

12/17 17:50, , 763F
有本事就去問原作一擊世界的法條是怎麼設計的
12/17 17:50, 763F
我真的該來數我說了幾次, 第一,就算不限在台灣,當餓狼那些行為在世界各國都是有罪的。 第二,就算一擊世界的法律體系跟現存法律體系全然不同,他仍然不該放餓狼 前面推很多次了,自己拉上去看 第三,如果一擊世界完全處於無法律的情況,那反而更讓其他英雄可以動私刑。

12/17 20:41, , 764F
原po的耐心真好啊
12/17 20:41, 764F

12/17 21:32, , 765F
天然水沒辦法主動攻擊沒有戰力的英雄喔
12/17 21:32, 765F
餓狼攻擊的標準不是有沒有戰力,而是有沒有殺意, 所以即便躺在地上,滿懷恨意的話,天然水就能殺他。

12/17 21:38, , 766F
那也應該給法官判死刑,不是在對方已經被制服的時候
12/17 21:38, 766F

12/17 21:38, , 767F
殺吧
12/17 21:38, 767F
我同意啊,所以我原文+推文說了一百次,就算你不殺他,也該把他移送法辦啊。 琦玉把他放跑,就是沒辦法移送法辦啊。

12/17 21:49, , 768F
從來都沒人說餓狼沒錯阿,你不能因為大家反對最後的私
12/17 21:49, 768F

12/17 21:49, , 769F
刑就以為大家認為餓狼是對的
12/17 21:49, 769F
首先,私刑的部分,上面我講了移送法辦,一百次了,所以沒有私刑問題。 然後你要不要看一看上面有多少人說餓狼沒有錯 或是不要以善惡二元論來看餓狼, 世界上沒有絕對對錯這種說法呢? 顯然你說沒人說餓狼沒錯,是完全沒看推文喔。

12/17 21:49, , 770F
如果其他英雄是叫琦玉把他綁起來,那大家還會說什麼
12/17 21:49, 770F

12/17 21:49, , 771F
12/17 21:49, 771F
會喔,我上面說應該移送法辦的說法,也是有人有意見的喔。

12/17 21:59, , 772F
攻擊把現實的法律套進去的意義就跟看漫畫還要討論物理
12/17 21:59, 772F

12/17 21:59, , 773F
規則一樣
12/17 21:59, 773F
關於法律的部分,我也提過好多次囉,即便不法律來看完全是一樣結果喔, 再說你上面提到了不要私刑,那請問不要私刑,該如何處置, 不是也要又正式程序辦理嗎,那結果還不是要移送「法」辦嗎。

12/18 01:05, , 774F
埼玉本來就不是因為正義感才當英雄的
12/18 01:05, 774F

12/18 09:02, , 775F
一堆人開大絕 原PO加油我精神上支持你
12/18 09:02, 775F

12/18 09:16, , 776F
邏輯正確~推一個
12/18 09:16, 776F

12/18 17:33, , 777F
推原文,觀念正確,真虧你這麼有耐性…
12/18 17:33, 777F

12/18 18:31, , 778F
現在再看了一下和原PO你的討論 莫名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12/18 18:31, 778F

12/19 19:29, , 779F
我也是十九號再回來簽到,真是討論了很久的
12/19 19:29, 779F
雖然我們的討論並不見得有共識,但大家討論了這麼久,就是一種價值。 我當然也不希望有人理念跟我不同就胖揍我一頓,你懂我的意思。 ※ 編輯: firefoxriko (180.218.233.172), 12/19/2015 19:55:25

12/19 23:40, , 780F
推一下上面的自白
12/19 23:40, 780F

12/21 11:33, , 781F
發問 首先英雄協會是政府機關還是人民團體
12/21 11:33, 781F

12/21 11:35, , 782F
提問二 為什麼在未經公證的審判之下反對處以死刑是有問題
12/21 11:35, 782F

12/23 01:11, , 783F
本性可能不壞 但是犯錯就是犯錯 該罰還是要罰
12/23 01:11, 783F

03/01 03:01, , 784F
不對, 我也可以說 根本沒人被天然水殺死, 他也沒有殺半
03/01 03:01, 784F

03/01 03:01, , 785F
個人, 在火災現場把你打成重傷又怎麼樣, 不是刻意計畫 你
03/01 03:01, 785F

03/01 03:01, , 786F
也沒被燒死, 絕對不可能死刑
03/01 03:01, 78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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