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想] 小七店員真的很有效率= ="
東西忘了拿走....
就客人而言,似乎是一件小事。
但其實對店員、店家是一件很麻煩的事...
原因:是一件不明物品...
尤其是包裝完整...
店員沒人敢去動...
天曉得裡面裝了什麼....萬一拆了客人來了,卻說動了他的東西...
誰買單? ...
頂多只能從外包裝判斷....可能是蛋糕...
就算是蛋糕也沒人敢吃,也不能吃...
又沒人授權....客人客訴你不小心忘了拿走,回頭卻被打開,甚至吃光了 ...
賠錢事小,還影響商譽...
你可能會說 哪有這麼嚴重....
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37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
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店員頂多看監視器,知道是男生,女生忘了拿走了....
就等你回頭來拿....
但是蛋糕要不要冰呢? 冰冷藏? 還是冰冷凍?
但是10吋蛋糕,就連家裡冰箱就還冰不太下了,更何況是7-11的冰箱...
且依民法 第 806 條
拾得物易於腐壞或其保管需費過鉅者,招領人、警察或自治機關得為拍賣
或逕以市價變賣之,保管其價金。
但7-11我想也不會拿來拍賣...也不敢向你收保管費....
所以,那一個蛋糕...應該是一直放在桌上,沒人動...
等待主人的出現...,從半夜到隔天 (依原po表示半天時間?)...
無奈...主人都忘了這一件事了....究竟有沒有要回來拿呢?....
半天時間沒冰的情況下......"可能"壞掉了...
如果不回來拿...也沒人打電話來詢問...
這一個"壞掉"的蛋糕.....怎麼辦? 就是送往垃圾筒處理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向上呈報...看誰要扛...
然後將處理過程拍照存證。
※ 引述《ihihs (唔 看我幹麻呢?)》之銘言:
: 前天是我在國軍online的弟弟生日
: 他遠距離的女友特地在他休假時送一個蛋糕
: 半夜我接我弟回家時,順道帶我弟到家裡巷口的7-11買東西
: 我弟非常開心的大採購(泡麵、汽水、餅乾..總之是可憐阿兵哥很難吃到的東西)
: 我也順手幫他把蛋糕放在內用的桌上
: 最後兩個人就開心的拎著7-11大袋子回家
: 我弟以為蛋糕是我拿的
: 我卻完全忘了..囧..
: 隔天我弟想拿蛋糕分給大家吃
: 我才想起蛋糕還留在7-11
: 衝去才發現店員已經丟了QQ..
: 雖然遺留物品造成店員處理的困擾很抱歉
: 但店員也丟太快了吧XDDD(好可惜,一整個蛋糕就沒了)
: 我還滿心期待他們能留個半天讓我們回去找QQ..
: 只能說非常有效率....
: 結果我到現在對我弟還是非常虧欠......
: 他那充滿愛心的蛋糕就這樣被豬頭姐姐搞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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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來騙騙p幣的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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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RunDLL32 來自: 175.182.55.198 (03/02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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