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清國征服明國之後,有無建設?

看板CHING作者 (非也)時間13年前 (2010/11/14 18:32), 編輯推噓5(5012)
留言17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11 (看更多)
引用Kenshilo的銘言: 清國的法律規定,要是達到某種人數以上共處一室,就以謀反罪論處 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也有類似規定,值得考究。 清國能延續兩百多年,就在於各種統治的權術,而非它有多大的德政讓人民擁戴。 ※ 編輯: Kenshilo 來自: 114.45.189.118 (11/14 17:58)

11/14 17:58,
你到底在講什麼?你越講只是越表現出你的無知
11/14 17:58

11/14 17:59,
你只選擇性的甚至是自我想像地從"網路"找尋資料支持觀點
11/14 17:59
你的意思是說,別人用功過的文章放在網路上都不可信 只有自己在這裡夸夸其談最可信? ※ 編輯: Kenshilo 來自: 114.45.189.118 (11/14 18:03)

11/14 18:04,
大清律例拿出來,哪一條?
11/14 18:04
恩...我找一下 不用找了,我幫你找到了。 《大清律例‧刑律‧賊盜上之一》 凡異姓人但有歃血、定盟、焚表、結拜弟兄者,照謀叛未行律。 為首者擬絞監候,為從減一等。若聚眾至二十人以上,為首者擬絞立 決,為從者發雲、貴、兩廣極邊煙瘴充軍。其無歃血、盟誓、焚表情 事,止序齒結拜弟兄,聚眾至四十人以上,為首者擬絞監候;四十人 以下,二十人以上,為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及二十人,為首者 杖一百,枷號兩箇月,為從各減一等。若年少居首,並非依齒序列, 即屬匪黨渠魁,聚眾至四十人以上者,首犯擬絞立決,為從發雲、貴 、兩廣極邊煙瘴充軍;未及四十人者,為首擬絞監候,為從杖一百, 流三千里。其有抗官拒捕、持械格鬥等情,無論人數多寡,各按本罪 分別首、從,擬以斬、絞。如為從各犯內審明實係良民被脅,勉從結 拜,並無抗官拒捕等事者,應於為從各本罪上再減一等;僅止畏累出 錢,未經隨同結拜者,照違制律杖一百;其聞拏投首,及事未發而自 首者,各照律例分別減免。儻減免之後復犯結拜,不許再首,即於應 擬本罪上酌予加等:應絞決者,改擬斬決;應絞候者,改為絞決;應 發極邊煙瘴充軍者,改發新疆酌撥種地當差;應滿流者,改為附近充 軍;應滿徒以下,亦各遞加一等治罪。其自首免罪各犯,由縣造具姓 名住址清冊,責成保甲、族長嚴行稽查約束,仍將保人姓名登記冊內 。如有再犯,即將保甲、族長擬杖一百。至結會樹黨、陰作記認、魚 肉鄉民、陵弱暴寡者,不論人數多寡,審實,將為首者照兇惡棍徒例 發極邊足四千里充軍;為從減一等,被誘入夥者杖一百,枷號兩箇月 。各衙門兵丁、胥役隨同結會樹黨、陵弱暴寡者,照為首例與起意糾 結之犯一體擬軍。鄉保、地方明知不首,或借端誣告者,照例分別治 罪。該管文、武各官失於覺察,及捕獲之後有心開脫,即照例參處。 若止係鄉民酬社賽神,偶然洽比,事竣即散者,不在此例。 這東西隨便找就找得到了。 而且大清律例裡下了不少但書,並不禁止一般的結拜、集會。 您知道大清律例裡有不能集會至一定人數的條文, 但是所知未審,不知道要滿足這麼多條件才會被認定有罪,就遽然拿來說嘴, 結果被人問到頭上了才說:哦,我去查一下。 學術討論是不能用這種態度的。 而且您一開始的主題便下錯了,清朝根本不曾「征服」過「明」。 明是亡於流寇,不是滿清征服的。 光是您的題目訂錯了,我本來就不想跳出來講的, 誰叫我是這麼好心的人呢?看到有人一副義正辭嚴的樣子講了一大篇, 結果人家問他根據的東西在哪,他反而要去查, 我就好心幫忙查一下囉。 好,要辯要講的請繼續講,我只是提供資料,恕不參加。 -- Ψ 樓不在高,有錢則名。藥不在佳,回扣則靈。斯是駙馬,惟吾賤名。╯係 台開上交易,發票入帳清。談笑有財團,往來無良民。可以炒股票,買基 金。無呻吟之亂耳,無手術之勞形。朝回駙馬府,暮入檢查庭。囚號云:﹀ 文 「貳貳陸零」。 《兆賤銘》 非也 ψ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0.72.182

11/14 18:33, , 1F
擬絞監侯記得上色,這還蠻重要的
11/14 18:33, 1F
謝謝提醒XD

11/14 18:34, , 2F
嗯,大概原po也不覺得這是學術討論。
11/14 18:34, 2F

11/14 18:34, , 3F
這種態度只是不尊重討論者而已,一味堅持己見又立論不穩
11/14 18:34, 3F

11/14 18:36, , 4F
總是個討論吧,雖然不是個重要問題
11/14 18:36, 4F
※ 編輯: IamNotyet 來自: 115.80.72.182 (11/14 18:41)

11/14 18:53, , 5F
剛才我也想拿這個出來
11/14 18:53, 5F

11/14 19:19, , 6F
南明不是被征服的嗎0.0?
11/14 19:19, 6F

11/14 20:11, , 7F
南明實際承繼影響力不足 本身也處於內鬥混亂 非征服主軸
11/14 20:11, 7F

11/14 20:16, , 8F
的確 正確來說明是亡於內亂(流寇) 清朝主政者一直認為
11/14 20:16, 8F

11/14 20:17, , 9F
自己是入關來"伸張正義"的
11/14 20:17, 9F

11/14 20:18, , 10F
不過這一系列討論的內容大概喵了一下 都有點難懂 呵
11/14 20:18, 10F

11/14 20:18, , 11F
對我來說版上一堆強者 我只是一個偶爾看看歷史相關書籍的弱咖
11/14 20:18, 11F

11/14 20:19, , 12F
大家還是以和為貴阿 覺得版上人氣不高 但常常討論都有火藥味
11/14 20:19, 12F

11/14 20:38, , 13F
當一個人什麼都不懂就開始大放厥詞,你會怎麼做呢?
11/14 20:38, 13F

11/14 20:53, , 14F
明亡的好,太監暴走的時代,總歸就是噁心
11/14 20:53, 14F

11/14 21:14, , 15F
難得有人會坐井觀天還跳出來自曝其短的 要好好把握(誤)
11/14 21:14, 15F

11/14 23:25, , 16F
喔原來如此 感恩了
11/14 23:25, 16F

11/19 23:00, , 17F
然也!非也所言
11/19 23:00,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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