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清國征服明國之後,有無建設?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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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圖就有整套四庫禁書了,擺在那裡,沒甚麼好想像的。
: 多嗎?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三十餘年,新禁的書種遠超過四庫禁書。
: 構成要件,並非有明字就禁,這也沒甚麼好說的。
: 四庫全書編修過程很多著作與論文,用禁書總述去理解實益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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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線終於穩定了。
首先,感謝你的「心得」。看來你似乎很熱愛文化與圖書出版業。
你推文長期以來對「滿」、「清」二字一直有針對性。我也提些我的心得好了。
不知道你從哪裡得出KoujikiOuji沒看過禁書總述的想法,
或者說,看過又怎樣?看過就能想像出禁書多嚴重,好像親身經歷被禁一樣?
姑且不論四庫全書、四庫禁書、四庫存目混在一起的問題,(這裡該由專業的雪白來談)
「嚴重」二字何解? 其性質一是強烈主觀,二是相對概念的形容 (故謂之「心得」)。
清代禁書嚴重與否 當然要與其他時代比較才能夠保守地論是否「較為嚴重」,不是嗎?
那麼,其他有大規模禁書的就是有印刷術之後的宋代、明代、民國。
元朝禁書範圍小時間短,不論。
宋代,推四川大學出版的《宋代禁書研究》
若懶得看 就看另外一篇簡述 http://lovesue8866.bokee.com/viewdiary.16220449.html
此文徵引文獻算是不錯。
簡言之,宋代在印刷術發展起來不久,宋版書籍數量絕對比明清少,這沒問題,
然後勒,兩宋禁書禁到能夠產生版權意識...... 這 嚴重吧?
明代禁毀書的對象跟清代很相似,不外乎邪書、反書、褻瀆聖賢及理學之書,
比較不同的是明代「反書」包括建文朝對抗Judy的舊臣相關文字,
且程度比清代禁「明政」嚴苛得多,連名字都不得出現!
嘛...Judy都能把進士題名碑砸毀了,如此禁書程度 不意外。
再,禁戲曲(無益於禮教者+ 裝扮歷代帝后.聖賢.忠烈者);
禁小說,水滸傳、西遊記都是「毀版」等級;
禁八股文選本。以上諸項在清代都放寬不少喔。
明朝禁毀書伴隨的文字獄就不用說了,搭配廠獄,相得益彰,貫串諸朝。張岱表示:
「有明一代,國史失誣,家史失諛,野史失臆 ,故以二百八十二年總成一誣妄之世界」
民國數量不能跟清初比? 怪了,禁書集中在乾隆,你從四庫突然跳到清初做啥?
何況清初出版圖書質量皆甚為優異。
講出版量?奇怪,熱愛文化的人會因為某時代出版數量較大 於是清淡帶過?
以出版量認定嚴重與否,那宋朝大概更可恨;秦漢唐時有為之,極可恨?
還是大師您有精研統計過了?
真要討論出版量也行,只能說你太低估清版書量了。《中華印刷通史》罰你重看。
清代詩詞復興、經學理學、訓詁、考據、金石之興盛與文人著作付梓之風密切相關。
還外帶造紙發展成果之豐碩。
質、量綜合觀之,真不如民國嗎? (召喚此中專業的雪白)
會喜歡拿四庫全書禁毀書出來說嘴的,敘述往往把 被禁=被毀=毀盡,
網路上一堆文章:一有書被禁,如喪考妣,說得好像已然毀盡、世上再無此書一般...
水滸傳 西遊記 紅樓夢 不少飭令毀版的好像不是那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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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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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太爛,是反書,被禁活該」是政府的觀點,不論哪朝都一樣。
在沒有權力分立,沒有民主原則、法治原則時,
那政府本來就基於行政治安之需要來 考量/認定 修律/立法 要不要禁書、禁甚麼書。
中國儒家的立言政治,為一目的與唯一手段即為:提升人民道德,
於是政府認為有傷教化的刊物當然或禁或毀。
故梁任公曰:政治即道德,道德即政治;政治即教育,教育即政治。
我不會去想那些書被禁是否 太 爛 活 該,意即不會去想哪些書 不 該 被 禁
因為要用二十世紀的行政法比例原則、依法行政原則去認定 宋元明清行政措施是否合理
對 我 來 說甚為荒謬、以今非古。
否則歷代各國大概沒有任何政府公權力行為是該存在的。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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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暱稱沒錯啊:p 來源詳見DummyHistory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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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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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民來說就是不好」,可以舉例,最明顯的:
行政法上的公權力行政當中的高權行政(又稱官方行政、侵害行政、干涉行政),
指政府為達成某目的,立於統治權之主體地位,單方對人民發布具有拘束力之命令,
或以強制手段限制人民權利,課以義務之公法上行政行為。如徵兵、課稅、刑罰皆屬之。
這也談不上普世價值,各國都有所出入。
現今行政上仍然以政府觀點出發,這也包含實施之後對社會、人民的好處的考量;
同樣,各朝禁書的理由亦無非出於維護社會穩定,進而產生保障人民的果。
高權行政第一時間施加於人民完全沒有好的,後續效果呢?
難道百家爭鳴 混戰一團就必定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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唷,難得見您如此中肯。 (在各版所見貴推文 印象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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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是心得。
把各朝放在同一基準檢視便是為暴政辯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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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儒被嚴重批評之性質有所不同,原因有二:
1. 史記所載的行政上需要/理由過於單薄,後世只看得到李斯寥寥數語,
且非針對預防「反」之危險,而是未發生人民造反危險之前的「率群下以造謗」。
2. 不巧,後世當道的正是被害最慘的儒家,當然嚴重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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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歷代有哪個政府行政措施是以「有助知識流通傳播」為目的?
印象中這串文字是近20年才出現及落實在中華民國教育部/NCC的公文喔
行政當然為了政治目的,不然為誰?
民主制度下的行政行為還是為了政治目的!就連現今預算案裡若不帶政治目的鐵被退的!
箝制人民思想,講得很難聽,但沒錯。這叫達成安定與教化的手段,不是禁書目的。
來看看北宋如何箝制人民思想:
「凡議時政得失,邊事軍機文字,不得寫錄傳布」
「不經看驗校定文書,擅行印賣,告捕條例頒降」
「肆毀時政、動搖眾情、傳惑天下者...嚴行根捉」
「諸子百家非無所長,但以不純先王之道,故禁止之」
「悉斷絕禁棄,不得擅自買賣收藏」
「是時書坊畏罪,(東)坡、(山)谷二書皆毀其版」
禮者,節之準也,法之大分、類之綱紀,出乎禮則入乎刑。
只能說不好意思,禁書是符合儒家禮教手段與目的的。
統治的方便便是好處,降低社會成本,有哪個國家會甘願為了統治的不方便而施政?
歷朝政府的觀點,禁書對社會的好處無非政治、社會之安定與宣化禮教。
除非你認為社會安定不是好處,要充斥反政府、動盪不安才好。
積極面的推行知識流通傳播,則是官修書籍。當然目的還是教化。
有二類
欽定諸書 http://ppt.cc/E;5G 奉敕重輯佚散舊典 http://ppt.cc/8g,_
後者可是輯出了一堆宋元明散佚的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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