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愛情弔詭

看板CATCH作者 (Shaider)時間13年前 (2011/02/22 16:08),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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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篇有很多觀點有問題 ※ 引述《filwmiranda》之銘言: : [問題的起源] : 一直以來我都以為,人是被錯誤製造的生物。 : 戀愛一開始的時候,我們眼裡的擇偶條件(身高,臉蛋,職業,金錢), : 沒有一項與婚後(或在一起之後)長期的滿意度有所關聯, : 而那些真正有關聯的(EQ,處理衝突能力,回應性), : 我們在剛開始「被煞到」的時候,卻一項也沒有考慮進去。 : (你可以估狗"為什麼妳要離開我(或最大石頭悖論2)" for more information) EQ好 有處理衝突能力 很懂回應就不會離婚 就不會分手?? 金錢 職業 這些硬實力不重要?? 這是本篇的第一個問題 : 常見的情形是: : 單身或擇偶時總以「感覺」為基礎。 : 「你喜歡哪一種男生呢?」 : 「不知道耶,看感覺吧…」 : 甩人或分手時卻常以「個性」去結束。 : 「為什麼要跟他分手呢?」 : 「我想,是個性不合吧…」 : 這種矛盾的演化擇偶傾向,使大多數的戀情在半年內就告終, : 撐過一年的也難逃三年魔咒,縱使愛情長跑多年, : 好不容易要走到論及婚嫁,像這樣的婚前「閃電改嫁」也不為少見。 這也不是交往的常態 分手這件事 分手的理由是假的 只有分手是真的 所以重複玩味這一段 我個人認為這整篇立論錯誤 : [愛的二因子] : 簡單地說,愛包含兩個層面, : 生理上的「性吸引」與心理上的「依戀感」,缺一不可, 這邊是正確的 : 分別對應到前面的激情愛(Passionate Love)和伴侶愛(Compassionate Love)。 : 如同前面所談的,關係初期我們靠許多方式建立吸引力, : 女性演化上的目的是為了找到一個「安全可靠」(或看起來安全可靠)的伴侶; : 而在男性演化上的目的是為了找到一個健康多產的妻子(Buss, 1989), : 於是有「男人的青春在口袋,女人的青春在身材」之說。 : 但是在開始交往之後,「依戀感」 便開始接手了。 但這邊就錯誤了 問題是在就算有依戀 依然不能沒有所謂的「性吸引」 : 交往久了之後Oxytocin延續其角色,連結兩人的感情與心, : 讓彼此相互依賴不分開,變成伴侶愛(Compassionate Love)為主, : 為的是讓已繁衍的孩子能「健康成長」,聰明學習(疑?)。 問題又發生了 很多沒有「性吸引」也沒有 「依戀感」 的夫妻 為了讓已繁衍的孩子能「健康成長」 而去表演所謂的「性吸引」還是所謂的 「依戀感」 這時該佩服這些爸爸媽媽的演技嗎?? 或許又該反思是否現代人比較誠實 沒了「性吸引」也沒有 「依戀感」就不會想繼續演戲了呢?? : [結論] : 總結一下這篇的論點。 : 1.一般來說,交往與否看吸引,感情長短靠經營 這就跟 [愛的二因子] 的頭兩行矛盾 交往與否真的只靠吸引 沒給對方任何安全感?? 當然不給安全感 這年頭照樣可以交往 畢竟這年頭要交往什麼原因都可以 就算連吸引力都不存在 只是為了排遣寂寞的也很多 感情長短 真的就只靠經營?? 這年頭假面夫妻太多了 沒有任何羈絆也照樣可以廝守一生 更別說連假面夫妻都不想當的 : 2.吸引力是繁衍的基礎,用心經營才能有一同成長的幸福 : 3.不過,上面兩種力量是否真的為愛情弔詭,端看你如何面對: 我只能說這三個結論 在以前的社會是對的 但對現今社會是錯的 : 如果你是單身[5],先搞對順序不然會當一輩子好人 : 如果你有閃光,謹記經營不保證長久,但不經營則會製造機會給對手。 : --而對手,常常藏在你所不知道的角落,等待兩人脆弱的時候咬你一口 : [後記] : 這次因為開會的關係,到我老闆家住了幾天。 : 有一天夜裡我一邊打著文章,一邊喝著熱咖啡。 : Austin晝夜溫差很大,我在那邊學會的第一項技能就是穿棉被, : 但鍵盤上打字的手還是一邊顫抖,不時伸向暖氣出風口取暖。 : 就在這個時候,我伸伸懶腰,無意間發現,在忙了一天過後, : 沙發上的老闆和師母依偎在一起, : 家裡的兩位公子也倚在他們腳邊一塊兒看電視, : 如同泰迪熊家族的卡通最後將鏡頭拉遠, : 然後變成一張泛黃照片的那種溫馨畫面。 : 沒有為愛死去活來、沒有鮮花巧克力、更沒有狂奔機場、雨中下跪等浪漫劇情, : 但這種恬靜的安適感,像是溫暖地神燈精靈的手一樣,抓住我心裡的一個環。 : 在經過幾次長短不均的戀愛後你會發現, : 若分手總是發生在熱戀結束,便體會不到這種風雨過後的幸福。 很多事 你從表面看是幸福的 但你深層了解後 那就不一定了 但 就是可以看到這些表面的幸福 才能讓人類對未來有希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96.44

02/22 16:53, , 1F
S大太悲觀了...
02/22 16:53, 1F

02/22 17:58, , 2F
是現在的人不懂滿足....
02/22 17:58, 2F

02/22 23:24, , 3F
只能說事情沒有絕對的對錯...只是人的取捨
02/22 23:24, 3F

02/23 10:16, , 4F
對我這種主意識是絕對理性(另有副/潛意識)的人而言,從來就
02/23 10:16, 4F

02/23 10:16, , 5F
不相信"分手的理由是假的"這句話。問題是在計算不夠精確。
02/23 10:16, 5F

02/23 15:57, , 6F
所以說這篇文章的文獻也是立在錯誤的論點上?
02/23 15:57, 6F

02/23 16:01, , 7F
不知道是過時 還是錯誤
02/23 16:01, 7F

02/24 19:59, , 8F
覺得原文算是不夠全面,但不能說是錯誤
02/24 19:59, 8F

02/24 20:01, , 9F
原文算是解釋了大部分人的感情,但不是全部
02/24 20:01,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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