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真正佛教不邪淫戒的規定

看板Buddhism作者 (54068)時間7年前 (2017/10/27 17:56), 7年前編輯推噓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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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 《戒律學綱要》第三篇 五戒及其內容 釋聖嚴 第五節邪淫戒      除了夫婦之間的男女關係,一切不受國家法律或社會道德所承認的男女關係,均稱為 邪淫。      《圓覺經》中說:「若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婬欲而正 性命。」(《大正藏》一七.九一六頁中)可知眾生的存在,皆由淫欲而來,若要凡夫眾 生,皆斷淫欲,那是不可能的事;眾生修證至三果阿那含位,始得永斷淫欲;修禪定而入 初禪以上,始能伏住淫欲;欲界眾生,雖至第六天,仍在淫欲中。所以淫欲的煩惱,在人 類世界是很難戒絕的。佛陀設教,固然盼望一切眾生皆能離欲,但此終屬不可能的事,所 以巧設方便,在家弟子,允許有其正當的夫妻生活。      事實上,人間的安立,端在男女夫妻的和合,正常的夫妻生活,不會帶來社會的悲劇 ;男女問題之為社會造成悲劇,都是由於不正常的男女關係而來,如果人人安於一夫一妻 的家庭生活,我們的新聞媒體中,便不會發現姦殺、情殺、強姦、誘姦、和姦,以及破壞 家庭等等的字眼了。為了造成人間的和樂,佛陀為在家的男女信徒,制定了邪淫戒。      邪淫戒以具備四個條件,成重罪不可悔:      非夫婦──不是自己已經結婚的妻子或丈夫。      有淫心──樂於行淫,如飢得食,如渴得飲。否則便應如熱鐵入體,或腐屍繫頸。      是道──須於口道、小便道(陰道)、大便道行淫。      事遂──造成行淫的事實。男女二根相接相入如胡麻許,即成重罪不可悔。      若五戒信士,除了妻室以外,於人女、非人女、畜生女的三處(即口道、陰道、大便 道)行淫;或於人男、非人男、畜生男及黃門(閹人及陰陽二性不全人)的二處(口道與 大便道)中行淫;人二形(有時變男有時成女者)、非人二形、畜生二形的三處行淫,犯 重罪不可悔;兩身和合而未行淫,即行中止者,犯中可悔罪;發起淫心,而未和合者,犯 下可悔罪。除女性的三處、男性的二處,於其餘部分行淫,罪皆可悔。      於熟睡中的女性三處、男性二處行淫,亦犯重罪不可悔。      於死女性的三處、死男性的二處行淫,若死屍未壞或多半未壞者,亦犯重罪不可悔; 若死屍半壞、多半壞、一切壞,乃至於骨間行淫者,中罪可悔。一切方便而未行淫者,皆 犯下罪可悔。      在《優婆塞五戒相經》中說:「若優婆塞,共婬女行婬,不與直(同值)者,犯邪婬 不可悔,與直無犯。」(《大正藏》二四.九四三頁上)這是說,受了五戒的在家信士, 給錢嫖妓,不為犯戒。此乃由於印度是熱帶民族,對於男女關係,非常隨便。男人嫖娼妓 ,是普遍尋常的事,所以不禁,但在大乘菩薩戒中,若非地上的菩薩,為了攝化因緣者, 不得有此行為。即在今日中國人的習俗觀念中,狎妓而淫的行為,斷非正人君子的榜樣。 我們既然信佛學佛,並且受了五戒的人,自亦應該視為邪淫了。      今人為了避孕或防毒的理由,有用子宮帽及安全套的,雖然男女性器,未曾直接相觸 ,但其仍受行淫之樂,若與夫妻之外的男女行淫,自亦視同邪淫。律中有明文,不論無遮 隔(如用子宮帽及安全套)或一方有隔,或兩方皆有隔,只要性器相入如毛頭許(亦稱胡 麻許),即成重罪不可悔。不論是內中作,外邊出精,或外邊作,內中出精,一律犯重罪 不可悔。      如果是在家的信女,梵語稱為優婆夷,除了自己的已婚丈夫,不得與任何男性發生肉 體關係。      女人以三處(口道、陰道、大便道)受人男、非人男、畜生男、人二形、非人二形、 畜生二形,及黃門行淫,而有淫樂的感受者,犯重罪不可悔;不論睡中或醒時,乃至強力 所制,三處受淫,但有一念淫樂的感受者,皆成重罪不可悔;女人由於淫欲煩惱而於男性 的死屍上行淫,若屍未壞或多半未壞者,重罪不可悔,半壞或多半壞者中罪可悔;女人由 淫欲煩惱而利用器物入女根(陰道)中(今人所謂手淫)而受淫樂者,犯下罪可悔。      有隔與無隔,準上可知。      犯戒均在於心,如無邪淫之心,即不會主動去犯邪淫戒,萬一受到強力的逼迫,而被 姦污,若於被姦之時,了無受樂之感,雖被姦污,不為破戒。這在佛陀時代,有些比丘比 丘尼,已經證得阿羅漢果,或因睡熟之際,或因病苦之中,也被淫女及暴徒之所強姦,但 因羅漢已經離欲,斷無受樂之理,所以並不犯戒。      因此,淫戒也有開緣:若為怨家所逼,而不受樂者,無犯。      邪淫的範圍,不唯不得與夫婦以外的男女發生曖昧關係,即使自己的夫婦,亦有限制 :      佛菩薩的紀念日、每月的六齋日,不得行淫;父母的生日、親屬──父母、兄弟、姊 妹等的死亡之日,不得行淫;月經期中、妊娠期中、產前產後,不得行淫;除了陰道,不 得行淫;除了夜間的臥室中,不得行淫。最好還能做到:子女成年之時,即行節欲,子女 婚嫁之後,即行禁欲。      因此,邪淫的罪過,分為三品:與母女姊妹父子兄弟六親行淫者,為上品罪;與夫婦 之外的一切男女邪淫者,為中品罪;與自己的妻子於非時、非道行淫者,為下品罪,以此 三品輕重,分別下墮三塗。      然在一切邪淫戒之中,以破淨戒人的梵行者,罪過最重。所謂淨戒人,是受了比丘、 比丘尼戒、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戒,乃至受持八關齋戒於其齋日的佛弟子。破淨戒亦 稱污梵行,但須是第一次破,若雖曾受戒,已先被他人破毀,再次與之行淫者,即不成破 淨戒罪,但為邪淫罪。若不受五戒而破他人淨戒,雖未受佛戒,而沒有犯戒罪,但其永不 得求受一切佛戒,永被棄於佛法大海之邊外,所以稱破淨者謂之邊罪。      邪淫戒,本亦頗為繁瑣,比如不得說粗惡淫欲語,以及種種防微杜漸的細 節,在此不能詳盡,但願各自攝心自重。一般而言,已婚的男女,既有夫妻的正 常生活,守持邪淫戒是很容易的。 結論是: 這篇是老調重彈了,換句話說犯邪淫、犯邪淫戒是不同的主體,在家居士跟比丘受持戒律 不相同,但是存在三種架構。 第一犯邪淫戒,重罪不可悔 第二犯邪淫戒,中罪可悔,自衛、打手槍這類 第三犯邪淫戒,惡淫欲語,應該算輕罪,但還是犯邪淫 我必須再強調一點,只有受戒才會犯戒,非佛教居士不可能犯邪淫戒 根本沒受是要怎樣犯,但是犯邪淫是一定的,那是起心動念的問題,也是有分輕重問題 : http://tripitaka.cbeta.org/T02n0099_037 : 雜阿含經(一〇四四) : 爾時,世尊告婆羅門長者:「我當為說自通之法。諦聽,善思。何等自通之法 : ?謂聖弟子作如是學:『我作是念:「若有欲殺我者,我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 : 云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不樂殺生……』」如上說。「我若不喜人盜於我,他 : 亦不喜,我云何盜他?是故持不盜戒,不樂於盜……」如上說。「我既不喜人侵我妻,他 : 亦不喜,我今云何侵人妻婦?是故受持不他婬戒……」如上說。「我尚不喜為人所欺,他 : 亦如是,云何欺他?是故受持不妄語戒……」 : 雜阿含經中佛清楚說明: : 2.因為我不喜歡其它男人插我的妻子,所以我守不邪淫戒不插其它男人的妻子。 這邊不會僅僅只是性交,凡止語言的調戲,戲弄他人的性器,一切非禮的活動都算是 是包含罪一+加罪二+加罪三 三種架構 : 看懂雜阿含經就知道佛教不邪淫戒的規定為何。 : http://tripitaka.cbeta.org/T01n0026_030 : (一二八)中阿含大品優婆塞經第十二(第三念誦) :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離邪婬、斷邪婬,彼或有父所護,或母所護,或父母所護,或 : 兄弟所護,或姉妹所護,或婦父母所護,或親親所護,或同姓所護,或為他婦女,有鞭罰 : 恐怖,及有名雇債至華鬘親,不犯如是女。彼於邪淫淨除其心,白衣聖弟子善護行,此第 : 三法。 同理 罪一+加罪二+加罪三 三種架構 你有沒有看到重點 彼於邪淫淨除其心 心活動也是邪淫一環,而不僅僅是行為 : 中阿含經中佛說明男聖弟子會遠離邪淫不插別人的女人。 : http://tripitaka.cbeta.org/T02n0125_007 : 增壹阿含經卷第七 : 五戒品第十四 : (五) :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此眾中,不見一法修行已、多修行已,成地獄、餓鬼、畜生行 : 。若生人中,居家姦婬,無有淨行,為人所譏,常被誹謗。云何一法?所謂邪婬也。」 : 佛告諸比丘:「若有人婬泆無度,好犯他妻,便墮地獄、餓鬼、畜生中。若生人中,閨門 : 婬亂。是故,諸比丘!常當正意,莫興婬想,慎莫他婬。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 增壹阿含經中佛說明邪淫的定義是男人插別人的妻子。 這是什奇怪的說法,你的意思言語調戲女生是淨行? 這邊哪有說邪淫就僅僅是性交 才會成立,你有沒有看到莫興婬想,慎莫他婬,是心的考量也納入,不僅僅是身體的 性器交 : 根據泰國上座部長老菩陀勾薩卡利耶(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 : 所著"齋日八戒"(The Eight-Precept Observance): : 3.違犯第三戒不邪婬有四個要素: : (1)不能侵犯者(有20種女人) : (2)對上述族群的性慾 : (3)性愛的行動 : (4)經由行動的性接觸(陰莖插入陰道、陰莖插入嘴吧、陰莖插入肛門) : 20種女人 : 母守護女:母親所養護的女孩。 : 父守護女:父親所養護的女孩。 : 父母守護女:父母所養護的女孩。 : 兄弟守護女:兄弟所養護的女孩。 : 姊妹守護女:姊妹所養護的女孩。 : 親眷守護女:親戚所養護的女孩。 : 宗族守護女:宗族所養護的女孩。 : 宗教守護女:同門教長或教友所養護的女孩。 : 夫主守護女:丈夫所養護的女孩。 : 杖罰禁制女:行為不端由國王標明姓名、住址、課徵罰金,禁止男人接觸的女人。 : 財貨買婦:被某男人以賣身契買來作妻子的女人。 : 意樂婦:志願與某男人同居的女人。 : 財貨住婦:因某男人的富有而成為其妻。 : 衣資住婦:窮困,因希求物資,例如:衣服等而成為某男人之妻的女人。 : 水得婦:某男人曾向他求婚的女人,由家庭的長輩,拉著新娘與新郎的手,伸入一盆水中 : 而給予祝福:『願你們相愛並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永不分離,就像水一樣永不分離。』 : 取走花環婦:因為某男人為她解除勞役而為其妻的女人。 : 娶婢為妻婦:女奴被男人娶之為妻者。 : 娶傭為妻婦:女工被男人娶之為妻者。 : 軍掠婦:某男人在戰爭中贏得的女俘,娶之為妻的女人。 : 須臾婦:與某男人同居一段時間,被認為是其妻的女人。 : 必須四個要素都成立才會違犯不邪淫戒, : 因為20種女人是別人的女人所以守不邪淫戒的男人不能插這些女人, : 當時印度法律也是這樣規定, : 換句話說如果男人沒有用自己的陰莖插入20種女人的陰道、嘴吧、肛門 : 就沒有違犯不邪淫戒, 屬於第一重罪不可悔 是沒錯 : 泰國上座部齋日八戒對不邪淫戒的說明跟漢傳佛教的阿含經一致。 : 至於什麼是父母守護女? : http://tripitaka.cbeta.org/T23n1442_012 :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第十二 :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 媒嫁學處第五 : 云何父護?若女人其夫身死、或被禁縛、或時逃叛,其父防護,是名父護。母護亦爾。云 : 何兄弟護?若女人,父母及夫並皆亡歿、或時散失,至兄弟家而為住止,兄弟衛護,是名 : 兄弟護。姊妹亦然。云何大公護?若女人,父母宗親並皆亡歿,其夫疾患或復癲狂流移散 : 失,依大公住,大公告曰:「新婦汝可歡懷,於我邊住,我憐念汝如觀己子。」大公即便 : 如法守護,是名大公護。大家護亦然。云何親護?從七祖已來所有眷屬,並名為親,過此 : 非親。若女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並皆亡歿,或癲狂等或流離他土,便於餘親依止而住, : 名為親護。云何種護?謂婆羅門、剎帝利、薜舍、戍達羅,女依種而住,名為種護。云何 : 族護?謂於婆羅門等中有別氏族,如頗羅墮、社高、妾婆蹉等,女由此護,名為族護。云 : 何王法護?若女人,親族並無唯有一身,由王法故無人敢欺,是名王法護。又有法護者, : 若有女人,孀居守節潔行貞心,人不欺犯,是名法護。 : http://tripitaka.cbeta.org/T24n1462_013 : 善見律毘婆沙卷第十三 : 蕭齊外國三藏僧伽跋陀羅譯 : 女有十護,父護者,父禁制不聽出入,恐慮他事,母護亦如是,父母護檢看視,不與餘處 : 遊戲,亦不聽行來出入。兄護、姊護、宗親護、姓護、法護、罰護,法護者,是同法人護 : 也。罰護者,若寡女欲與餘人私通,先向官說,若許者便通,若不許者不得專輒,犯者罰 : 金輸官,故名罰護。 : 綜合漢傳佛教律藏的說法, : 父母守護女就是父母監護管制自己女兒的行動, : 禁止男人插自己女兒。 : 這種規定有點類似現代法律規定男人不能插未成年少女, : 並非所有的女人都是父母守護女。 : 如果妓女不是佛教經典中20種別人的女人, 妓女有很多社會問題在裡面,還有童妓,你跟我說他一定不是20種裡面的人? : 嫖妓並非邪淫, 邪淫跟邪淫戒你應該要分開看,論佛制,不犯邪淫戒,但一定犯邪淫,哪有可能 不犯邪淫,如果論風俗,佛法不壞國法,嫖妓是犯中華民國法律,在我國國風下 ,他一定犯邪淫戒 佛的戒律不能改?,主體當然不能改,但是印度國風跟中國國風 (台灣)會一樣 印度嫖妓不犯法,易地而俗在台灣一定犯法,即使釋迦佛在台灣,尊者 也一定遵守此法律,這是必然現象 : 至於自慰當然也不是邪淫。 自慰絕對是邪淫,有一個假想對象並沉溺於感官之下而無法自拔,你說不犯邪淫說 不過去 : http://tripitaka.cbeta.org/T23n1435_003 : 十誦律卷第三(初誦之三) : 後秦北印度三藏弗若多羅譯 : 佛種種呵已,語諸比丘:「以十利故與諸比丘結戒。從今是戒應如是說:若比丘行媒嫁法 : ,持女意語男、持男意語女,若為成婦事、若為私通事,乃至一會時,僧伽婆尸沙。」 : 佛了解結婚的禍患,所以漢傳佛教的十誦律說明佛禁止比丘幫別人介紹婚姻, : 佛不會鼓勵在家弟子結婚。 佛也不會鼓勵在家弟子去嫖妓,去自衛,不會鼓勵結婚很正常,因為結婚一定有 淫想、淫行,更何況還嫖妓,結婚一個還有社會正當性,嫖妓完全沒有。 : http://tripitaka.cbeta.org/T02n0099_049 : 雜阿含經(一二九六) : 彼天子白佛言:「世尊!拘屢陀王女修波羅提沙今日生子。」 : 佛告天子:「此則不善,非是善。」 : 時,彼天子即說偈言: : 「人生子為樂,  世間有子歡, :  父母年老衰,  子則能奉養, :  瞿曇何故說,  生子為不善。」 : 爾時,世尊說偈答言: : 「當知恒無常,  純空陰非子, :  生子常得苦,  愚者說言樂。 :  是故我說言,  生子非為善, :  非善為善像,  念像不可念。 :  實苦貌似樂,  放逸所踐蹈。」 : 漢傳佛教的雜阿含經中佛說明生子為不善, : 這就表示佛不會鼓勵在家弟子結婚生子。 : 佛從沒說過丈夫陰莖插妻子陰道是正淫, : 把丈夫陰莖插妻子陰道美化為正淫說穿了是歪曲佛教戒律, : 把佛教戒律當成鼓勵結婚生子的工具。 正淫跟邪淫本來就都不好,至少前者不壞國法,我也沒看過法師鼓勵結婚過, 那只是一種行為區別,即使結婚還不是要節制性欲,有正當性的存在 : 男人嫖妓只是想花錢打炮, : 一般而言男人不會把妓女當成自己的女人對妓女也沒太強烈的貪愛、執著、邪見。 是啊 只是當成洩慾工具,傳染性病溫傳,那種貪愛、執著、邪見才深呢!! 不然你跟我解釋,為什麼他要一直嫖,一直換人!! 又遇到神邏輯 : 必須要有更強烈的貪愛、執著、邪見男人才會想和女人結婚生子, : 比起女友大多數男人更會把妻子當成我的女人, : 結婚就是加強自己對女友的貪愛、執著、邪見。 : 有結婚生子的人應該比我更了解結婚生子是更嚴重的修行障礙, : 對有智慧的人來說就算沒辦法守不淫戒也應該避免結婚生子。 : 佛教的戒律是為了幫助佛弟子滅苦、走向涅槃, : 佛不會為鼓勵結婚生子規定不邪淫戒。 : 守不邪淫戒應該要依照佛的規定這樣才有持戒功德, : 如果去守佛入滅後某些法師自己亂發明的不邪淫戒這樣不會有持戒功德。 智慧跟結婚生子完全沒關係,沒有人亂發明 十誦律有61卷,你有全看完嗎?律有十誦律、四分律、五分律、還有摩訶僧祇律 除非律師在研究,一般人不會去看,因為太多了,而且還有微言細行戒律, 除了泰國上座部長老那段解釋有意思,其他經文解釋都自己強加"插陰道" 完全無法認同,而且戒律多如牛毛,犯邪淫戒就那四條前提會成立,但我更相信 有其他犯邪淫戒照樣會成立(聖嚴法師文章不就有,長老解釋剛好符合重罪不可 悔),舉例來說,即使在不淨肉下一樣有十種肉例外不可食 而照你這種解釋方法,嫖妓之人涅槃不會先到,嫖妓業果會先成熟,畜牲道 免費入場券先成就達成。 ※ 編輯: happytiger (111.255.176.246), 10/27/2017 18:30:34

10/27 18:40, 7年前 , 1F
說不定是你謗南傳僧人的業果先成熟呢,呵呵
10/27 18:40, 1F

10/27 19:07, 7年前 , 2F
說不定如同M大所說,呵呵
10/27 19:07, 2F

10/27 20:06, 7年前 , 3F
不論大小乘 謗法皆是罪業,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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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0:11, 7年前 , 4F
我哪裡毀謗南傳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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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0:14, 7年前 , 5F
我從來沒指名任何南傳僧人言行過
10/27 20:14, 5F

10/27 20:18, 7年前 , 6F
大小乘見論那是另外一回事,我謗哪位南傳僧人?
10/27 20:18, 6F

10/27 20:24, 7年前 , 7F
看兩位在板上的發言 也實在沒啥好討論的
10/27 20:24, 7F

10/27 20:24, 7年前 , 8F
就這樣吧
10/27 20:24, 8F

10/27 21:25, 7年前 , 9F
沒受戒體就只該算是淫行,不算邪淫,罪較輕吧??? 謝謝
10/27 21:25, 9F

10/27 22:04, 7年前 , 10F
我到覺得只是稱呼不同,但那種起心動念卻是一致的
10/27 22:04, 10F

10/27 22:05, 7年前 , 11F
看你喜歡用哪種陳辭而已
10/27 22:05, 11F
文章代碼(AID): #1PymB5tS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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