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看板Boy-Girl作者 (泡泡龍)時間2年前 (2021/11/21 22:47), 2年前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2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8/33 (看更多)
: 推 pinkygirl: 真的是不要拿特例來當通例 11/21 22:11 : → pinkygirl: 成天拿特例來叫囂 好像性侵案都假的一樣 11/21 22:11 : → kirbycopy: 到底是被性侵的是特例 還是被誣陷的是特例 有詳細數據 11/21 22:12 : → kirbycopy: 嗎? 11/21 22:12 這個問題不可能有答案。 因為有幾個變數,首先是黑數,你不知道沒通報的性侵案有多少;其次是誣告,你也不知 道有通報的性侵案中有多少誣告。再者是誤判,你不知道有多少不起訴和無罪判決,其實 不是誣告,而只是證據不足,或是檢察官和法官誤判。反過來也是,誣告也會有黑數,而 誣告的不起訴和無罪也可能是誤判。 舉例來說,假設有100件性侵通報,50件起訴,45有罪。 就算不考慮黑數,我們也不能說,有45個人被性侵,55個人被誣陷。因為無罪可能是證據 不足,不起訴也是;此外,如果這55個人都反控誣告,那麼也不會全部起訴,很可能只有 5件起訴,然後又只有4人有罪——這樣又變成45人被性侵,只有4人被誣告。 然而很多人往往只會看一半,然後又忽略誤判的問題。 那些說誣告多的,就會說45個被性侵,55個被誣陷; 而那些說誣告少的,就會說45個被性侵,4個被誣陷。 (這裡的比率是個平均值,通常性侵通報案件中有五成會起訴,但是只要起訴九成有罪; 而誣告案件只有一成會起訴,起訴之後只有八成有罪,這些都是來自法務部的資料。) 像是之前八卦有人算說誣告很少,就是用所有性侵通報案件去跟誣告有罪做比較(甚至還 不是性侵有罪)然後得出被誣陷者遠少於被性侵者的結論,也是很荒謬就是...。 所以,再說一次,我的結論就是,這不可能有結論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149.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37506061.A.144.html ※ 編輯: BoBoLung (106.1.149.250 臺灣), 11/21/2021 22:49:49

11/22 01:52, 2年前 , 1F
被誣告的社會性死亡或真的就鬱悶到自殺,相信女性
11/22 01:52, 1F

11/22 01:52, 2年前 , 2F
不在乎
11/22 01:52, 2F

11/22 01:52, 2年前 , 3F
因為「感覺」不對
11/22 01:52, 3F

11/22 09:36, 2年前 , 4F
打你檢討被害人
11/22 09:36, 4F

11/22 09:46, 2年前 , 5F
另外,這還沒考慮到因為誣告難告被勸退的
11/22 09:46, 5F
文章代碼(AID): #1XcbmD54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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