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友付房貸女友付管理費水電這樣公平嗎?

看板Boy-Girl作者 (隨插即拔)時間4年前 (2019/11/24 10:23), 編輯推噓5(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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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初戀男友家人也是幫他買了一棟房子 他也自己付貸款 在這之前我都是租房子 當時也沒有結婚的打算 男生沒有叫我出房貸管理費水電都沒有 但我就是會主動負責一些家裡的開銷 沒有付房租的下場就是他跟別人跑了 哈哈 ※ 引述《hilda923 ((莊笑維 我討厭你))》之銘言: : ※ 引述《snakei14702 (已經gg了怎麼?:)》之銘言: : : 想要請問一下 : : 因為我花了兩千萬買了一間房子 : : 打算未來成家用的(父母只是偶爾一年兩三次上來台北玩會借住) : : 因為與女友論及婚嫁 : : 想就叫她不要在外面租 : : 搬進來一起住 : 所以,這間房子實際的持有者是你,擁有"處置權"的也是你,自己買的東西,自己付錢 : 這個基本概念,原PO應該是要有的, : 女友搬進來住,也只是在你的所有物裡擁有"使用權",使用者付費這個觀念, : 原PO女友也是有的。 : : 因為我有房貸壓力 : 那是你出於自願的選擇 : : 她之前在外租屋一個月都一萬多 : 這是她出於自願的選擇 : : 所以請她付管理費和水電大概一個月平均四千 : 老實說,看到這裡,我覺得很好笑,因為在我看起來, : 你就不僅僅只是為了與女友將來有成家打算的理由,所以才想先與女友同居, : 起碼不是第一順位的理由, : 而是為了有一個可以順理成章讓女友幫你分擔金錢壓力的理由,這是第一點。 : 第二,套句滿城盡帶黃金甲周潤發的台詞:朕不給,你不能搶。 : 當然,這只是一個比喻, : 女友今天想花多少錢、想花在哪裡,管它值不值得,那都是她的"自由", : 因為,那是她的錢,她對她自身的錢財,有實際上的"處置權", : 她今天若看到(察覺)你或由原PO告知"有金錢上的壓力",且願意幫原PO減輕壓力, : 這樣的女孩值得被原PO更珍惜, : 反之,她若不願,她也並沒有實際上的錯誤,如果原PO會因此產生怨懟的話, : 我建議你審慎檢視一下雙方之間的關係,是否適合再往下一步進行? : 說難聽一點,原PO的這個行為,在我看來僅是在算計女友是否能幫忙分擔一些你的壓力 : 只是包著"我為妳好的"糖衣罷了, : 原PO現在就是事情的發展,沒有往你想像的方向走,而發愁罷了, : 實在是犯不著扣女友"不會想"這麼大的一頂帽子。 : : 她跟他閨蜜聊天 : : 跑來跟我說對她很不公平 : 我也覺得有失公允 : : 我是想說不講我負擔的房貸 : : 光是兩千萬的利息我一年就少賺二十幾萬 : 不好意思,我對"少賺"這兩個字,特別感冒,離題一下, : 原PO,你就是那種我審案子,最不喜歡遇到的民眾之一, : 我真的很不喜歡民眾來說: : 因為我有房貸,賣方付我的錢,差價扣掉我拿去付房貸的錢就不夠了, : 哪還有所得?哪裡有賺?......之類的, : XXX...XXX...XXXXX......,一聽到這種話,我心中就會冒出一堆前面的話語, : 我這時候只能以"平靜"並"親切"的口吻問民眾: : 老闆今天因為你認真工作而發你工資,但是,你因與生活雜支相減,小於、等於零時, : 你會大聲的嗆你老闆:你沒有發我薪水,或是你給我的薪水太少了? : 這時候,民眾通常都會安靜。 : 好了,回到正題,同理可證,原PO不是"少賺"這二十幾萬,而是把這筆錢另作他用罷了 : 如果原PO是覺得"多支出"這二十幾萬,是會影響到原本的生活品質的話, : 那原PO大可想辦法增加自己的收入,或是調整自己對生活品質的要求。 : : 請她一年付個四五萬應該ok吧? : 原PO自己都打了一個問號,為何還要問呢? : : 但她的論點是這間房子他幫忙全付水電 : : 其實就是在幫我付貸款的概念 : 的確是阿,不然呢? : 你不是她的房東,所以犯不著跟她說:妳租房子的錢,不是也在幫房東付房貸嗎? : 她跟房東的關係僅止於"對價關係"而已, : 房東把房子出租當做投資,而租客付租金給房東,是一種回收資金的概念, : 這樣說,原PO會不會比較了解了? : : 所以應該要一人一半 : : 我不應該要求她付另外一半 : 站在使用者付費的立場下來看,這句話沒錯啊,至少我看不出問題在哪裡, : 女友也並非不付她使用的這部分啊。 : : 然後我現在買房其實我未來就變手上現金很少 : : 房子是我的但是因為我沒有現金 : 那也是原PO出於自願的選擇,還是原PO買房其實是被逼的? : : 未來有什麼重大花費變成是他的負擔比例比較高 : 這是原PO單方面的想法? : 還是在商量"婚後"金錢運用的方式? : 不管是哪個?都還是要以對方的自由意願為前提。 : : 我是不想跟她吵 : 這到底有啥好吵的? : : 所以後來我還是決定我付管理費這樣 : 所以,女友願意付所有的水電費。 : : 我想問問一下如果有相同情況大家是怎麼分攤的? : 我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 東西誰買的就誰負擔,願意幫忙分擔,我心存感激,不願意就算了。 : : 我的要求很過分嗎? : : 謝謝!! : 看人,願意分擔的就不會,不願意分擔的,讓他多付出的就會。 : --------- : 另外,我是建議原PO就算在婚後,也不要將錢都給現在的女友管啦,因為會出事, : 她連最基本的邏輯思辯的能力都如此這般的話,那你還能期待她管錢的能力嗎? : 最後,我想說一句:歡喜做,甘願受,願大家喜樂,過著甘丹人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236.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74562213.A.3C4.html

11/24 10:36, 4年前 , 1F
同情你,但這兩件事其實邏輯上無關。他要跟人跑並不會因
11/24 10:36, 1F

11/24 10:36, 4年前 , 2F
為你有付房租就不跑,這只會讓你們分開的時候財務問題更
11/24 10:36, 2F

11/24 10:36, 4年前 , 3F
複雜
11/24 10:36, 3F

11/24 10:37, 4年前 , 4F
沒錯,上下文毫無關聯
11/24 10:37, 4F

11/24 10:38, 4年前 , 5F
...其實最後只是反諷啦~
11/24 10:38, 5F

11/24 10:44, 4年前 , 6F
所以你有學到教訓嗎,下次會幫繳嗎
11/24 10:44, 6F

11/24 10:53, 4年前 , 7F
這種繳了也會跑啦
11/24 10:53, 7F

11/24 10:57, 4年前 , 8F
最好的教訓就是沒結婚別住進別人家
11/24 10:57, 8F

11/24 11:49, 4年前 , 9F
出房貸還分手會更嘔吧 你的錢變他的= = 出其他的還合理
11/24 11:49, 9F

11/24 12:14, 4年前 , 10F
你第二段都說在那之前是自己租屋的,如果你沒跟對方同居而
11/24 12:14, 10F

11/24 12:14, 4年前 , 11F
是自己在外租屋,整體開銷比跟對方同居時還大吧
11/24 12:14, 11F

11/24 16:18, 4年前 , 12F
會分手原因那麼多,你只需要下次對象討論一下分擔問
11/24 16:18, 12F

11/24 16:18, 4年前 , 13F
題,不用覺得這是分手原因自責
11/24 16:18, 13F

11/24 16:41, 4年前 , 14F
因為差點出錢就反諷 那一堆被劈腿的男生變仇女也不奇
11/24 16:41, 14F

11/24 16:41, 4年前 , 15F
怪了
11/24 16:41, 15F

11/24 17:28, 4年前 , 16F
不知所云,真正分手原因你自己最明白吧。
11/24 17:28, 16F

11/26 09:50, 4年前 , 17F
住人家的不用出錢 啥邏輯 不用安慰自己
11/26 09:50,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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