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個版okcool lostname誰負責處理

看板BoardCourt作者 (GM 名偵探摳男)時間13年前 (2011/02/10 16:10),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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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kcool (冷)》之銘言: : ※ 引述《qm21 ()》之銘言: : : 這個版的申訴到底是誰負責處理的 : : 我看前面這兩人有處理申訴的回文 : : 大約半個月前我寫信給lostname也寫信給okcool : 我們兩位都是 : 不好意思 : 真的拖很久了 : 由於申訴相關站規之前是由法務站長所制定 : 裡面提到的判例也是法務站長的判決 : 因此我得花更多時間去了解這部分的前因後果 : 需要跟法務站長做諮詢與討論的動作 : 雖然我心中已有大致的看法 : 但因為我在這邊所做的決定會影響之後所有相關判決 : 因此必須要很謹慎地做出回答 : 不過不管怎麼樣的確是拖延了很長的一段時間 : 在此真誠的向你道歉 : 感謝法務站長給予我很多意見 : 經過徵詢過後 : 第十二條(違規行為處分之申訴權人) : 受前條處分之使用者,對於處分不服者,得依本規則第三編所訂申訴程序, 提出申訴。 : 關於涉及特定個人權利之違法行為檢舉,檢舉人對於認定權人所作之認定不服者,亦同。 : 第十二條是明文規定誰有權申訴 第一行明確規定了只有受到處分的使用者才能申訴 : 第二行明確規定了檢舉人若對認定不服 也可以提出申訴 : 所以整個第十二條很死 就是只有被處分的人和檢舉的人可以提出申訴 : 所以說 : 如果這個違規行為 : 你就是當初那個向板主檢舉違規行為的人 那麼群組長該受理 : 如果不是 那麼GeminiMan的判決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關於站規之 違規行為處分之申訴權人 的定義, 第一行明確指出僅受處分的使用者才能申訴,並無爭議。 爭議點在於第二行 "關於涉及特定個人權利之違法行為檢舉, 檢舉人對於認定權人所作之認定不服者,亦同。" 目前對於 "涉及特定個人權利之違法行為" 界定於 "人身攻擊" 案, 其餘檢舉案皆未予以受理。 故想請站長再行徵詢法務部,關於此條法規之明確定義。 若為檢舉人之申訴,皆須全數受理,日後亦按此法規定義處理。 然則,此做法恐致各板之延伸檢舉板功能 (如 HatePicket、GossipPicket) 限縮, 板主之權限受限,小組長之權限大幅擴張。 檢舉人得對於板主判定 "未達判罰標準" 不服之案件全數交付小組長裁定。 恐與站規賦予板主之 "看板文章管理權" 有所牴觸。 站規賦予小組長裁決權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 然而,看板違規行為之處理,仍應以板主判定為主。 檢舉案之受理案例 #1AiG7ZB1 (L_TalkandCha) 2157 ! 6 9/16 GeminiMan □ [宣判] shock888 檢舉 sohate5566 案 #1Ajw90DD (L_TalkandCha) [宣判] ivonie7788、hvgt 申訴八卦板主群案 #1AkGYAyq (L_TalkandCha) [更審] ivonie7788、hvgt 申訴八卦板主群案 #1BN1g9eq (L_TalkandCha) [宣判] giva010 申訴 shrimpliu 案 #1BQPx2wX (L_TalkandCha) [更審] giva010 申訴 shrimpliu 案 #1Bc-IAf- (L_TalkandCha) [宣判] philip1205 申訴 DDRMIX 案 #1CIxT24C (L_TalkandCha) [宣判] whitewash 申訴八卦板主群案 #1CNziPLN (L_TalkandCha) [宣判] SNSDFANS 申訴 cxzdsa 案 #1CYcUVbP (L_TalkandCha) [宣判] qm21 申訴八卦板主群案 #1D8o54sp (L_TalkandCha) [宣判] wyvernlee 申訴 l8 案 #1DDmWicZ (L_TalkandCha) [宣判] wyvernlee 申訴 八卦板主群案 #1CyYpUiN (L_LifeJob) [宣判] poiuytrew 申訴 tinjunsei 案 #1Cyd24a5 (L_LifeJob) [宣判] hachuz 申訴 Dovend 案 #1CysYX_Y (L_SecretGard) [宣判] silpheed 申訴 bonju2 案 #1CyuW9Sj (L_SecretGard) [宣判] starjim 申訴 bonju2 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51.71

02/11 02:57, , 1F
站規真是每看一次越看越深奧,這篇受益良多...
02/11 02:57, 1F

02/11 03:11, , 2F
而且,檢舉人可以不只一位,所以不符資格者只要也向板主
02/11 03:11, 2F

02/11 03:12, , 3F
檢舉一次,依12條又可以來找小組長...小組長業務繁重
02/11 03:12, 3F

02/11 13:41, , 4F
我在此案不算被"人身攻擊"嗎
02/11 13:41, 4F

02/11 13:43, , 5F
你的第五行我也不符嗎
02/11 13:43, 5F

02/17 21:37, , 6F
longbow 踹共可以嗎 ? XDDD
02/17 21:37, 6F

02/17 21:38, , 7F
早就覺得檢舉不服判決可以申訴了 不過我猜
02/17 21:38, 7F

02/17 21:39, , 8F
站規會改成只有被懲處的人可以申訴
02/17 21:39, 8F

02/17 21:40, , 9F
人力不足就是這麼好用
02/17 21:40,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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