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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情報]Android付費軟體違法爭議,初審Google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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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看葉狀師(本名?)的說法:. --------. 1.網路買賣屬於郵購買賣的一種,是消保法的明文規定,不是台北市政府的主張。. 2.透過網路或電話等方式進行遠距交易(郵購買賣)必須提供七日鑑賞期,是消保法第十九條的強制規定,未提供七日鑑賞期者,依據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契約條款即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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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ffen:往上告是訴願好嗎?進行行政訴訟前要先訴願 12/27 20:03. 話說..事發至今大約一年半?的樣子,. 希望不要再花好多個一年半..... → affen:Google勝訴代表法律方面他們站的住腳 12/27 20:05→ affen:問題不在立院而是北市府,別再護航了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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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付費軟體違法爭議,法院初審Google勝訴!. 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78064.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的判決,讓Google Play付費機制重回台灣市場露出一線曙光。. 不過,北市府表示在收到正式的判決書之後,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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