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研究造假 一句「資料丟了」就卸責?

看板AfterPhD作者 (南南南)時間9年前 (2014/11/16 10:39), 編輯推噓9(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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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事件發展至今,主要關鍵點還是在於國際學術圈,對於台灣的看法,尤其是對於 交大這個學校的看法。 一個重大突破性發展的研究,是出自於某一個不知名的實驗室,並非學術界所熟知的大 學,或者是政府或法人的研究單位,僅出自於個人所主持的實驗室。等到要調查時,實 驗室如哈利波特的消失密室,消失無蹤外。主筆者對於設備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僅知 道實驗的電腦品牌,簡直是荒謬到了極點。試問一個領域的專家,對於某個實驗室有這 樣的能力,又有機會進去合作時,不會感到好奇與評估?甚至於對於其理論機制不會有 所疑問與質疑?就全然相信這個實驗室的所有數據?萬一就如同餿水油事件一般,以為 這些數據都是天然無毒的? 如果交大的調查報告是這樣,又直接回覆給Nature Nanotechology,請問是否要將這個 學校累積的學術聲望,在此事件一次消費光?而交大的處理方式,如果回覆給Nature Nanotechnology,這些國際學術界的大老編輯,能夠接受這樣的理由?應該說交大的解 釋,如果在Nature系列的期刊被登出來,不知道全世界會怎麼看待交大?甚至於看待臺 灣? 我說實在話,多數人就如同國科會的前主委及前副主委一樣,很難接受這樣的說詞,最 後的演變,很有可能會變成,交通大學的研究,甚至於只要是臺灣出來的研究,都是要 加以評估的,甚至於太有突破性的,都是不可靠的。因為由此事件來看,他們會認為我 們的內管機制鬆散,加上又沒有合理的事後處份措施,還是不接受為妙。個人感覺就是 幾個人刷爆我們的學術信用卡,讓大家都負債累累.... 以上為個人淺見,提供您做參考! ※ 引述《tainanuser (南南南)》之銘言: : 大老出面在平面媒體談這件事,不知道後續發展會如何? : --------------------------------------------------------------------------- : http://udn.com/NEWS/OPINION/X1/9067418.shtml : 研究造假 一句「資料丟了」就卸責? : 【聯合報╱朱敬一、牟中原、孫以瀚/前國科會主委、副主委(台北市)】 : 2014.11.15 02:23 am : 最近一兩周,交通大學黃國華教授登在「自然奈米」國際知名期刊的文章受到質疑,已經 : 兩度登上台灣媒體版面。這篇文章據說是做出了驚人的發現,但是國內外許多學者都提出 : 種種挑戰與疑點,自然奈米期刊遂暫時將此文撤稿,並致函交通大學請求處理。同時,科 : 技部也成立倫理小組進行調查。 : 依據黃教授及其共同作者的說法,他們的研究是經由一位Steve先生的中介,在台南關廟 : 某貨櫃屋實驗室所做。如今Steve其人不知去向、貨櫃屋不知所蹤、實驗器材難以尋覓、 : 實驗室記錄散迭、而共同作者因為當初簽了保密協定,所以現在不願透露實驗細節。坦白 : 說,前述每一項都令我們覺得不可思議。但是更令我們震驚的是,科技部似乎因為「證據 : 不足」只打算給予書面告誡,而交大校長要外界不要未審先判,要等待科技部與「自然奈 : 米」期刊的回函。 : 科學(science)是什麼?這應該是所有自認為是科學家的人最最基本的常識。大哲學家 : Karl Popper有以下經典的描述:科學家提出的是「可以被證明為偽的假說( : falsifiable hypotheses)」。科學家之所以要做詳細的實驗室記錄、要在論文中仔細交 : 代每一步細節,就是要讓「別人」得以檢驗重複,或是讓別人能挑戰、證明其假說中的瑕 : 疵。因此,所有的科學研究者有提出實驗細節的義務;這裡的舉證責任在研究者,而不在 : 質疑者。如果要求質疑者提出某研究「造假」的證據,那麼天底下沒有一樁研究造假案能 : 夠成立。每位當事人都只要說「資料丟了、電腦壞了、助理跑了、過程忘了」就能卸責, : 那麼其假說是永遠無法「被證明為偽的」,這還叫科學嗎?台灣科學界若接受這種遁辭做 : 為有說服力的證據,這是荒唐透頂的邏輯。 : 學術造假不只是科技部的事,更是學校與學術社群共同的事。「自然奈米」是頂尖期刊, : 該刊編輯登了一則「暫時下架」的聲明,對於當事人、學校、台灣科技界都是羞辱。交大 : 再怎麼淡定,也不可以把這件事當成科技部或是國外期刊的事。該處理不處理、或是丟給 : 下一任處理,都是學術志業的汙點。 : 我們在國科會服務時,非常努力地建立台灣學術倫理的規範、嚴格處理各種學術造假、杜 : 絕所有的學術關說。我們的目的,就是要建立台灣學術社群自重、自律的良好風氣。學術 : 倫理是一切學術研究的基礎,希望科技部與交通大學,都能為健全台灣的學術環境多所努 : 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8.75.19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fterPhD/M.1416105541.A.41C.html

11/16 10:52, , 1F
校長要退了想把燙手山竽丟給下一個?
11/16 10:52, 1F

11/16 12:47, , 2F
所以做研究務必要記得選些沒有實用價值的題目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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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2:48, , 3F
選對題目照樣可以發high impact的期刊,然後也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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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2:48, , 4F
人家會來找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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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4:28, , 5F
看事件會覺得~天啊!台灣也有51區~關廟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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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5:41, , 6F
沒實用價值->做的人少->容易形成互審小圈圈->容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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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9:15, , 7F
我的看法跟你一樣,雖然我根本不在台灣,但真的很替台灣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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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9:15, , 8F
心.這麼重要的事情,居然沒有媒體續追,交大也就發一篇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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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9:16, , 9F
不痛不癢的聲明,完全不知事情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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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0:05, , 10F
家醜不外揚 科技部也會想辦法壓 畢竟要發這邊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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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0:06, , 11F
看哪兩兄弟就知道了 最後還不是幾乎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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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29, , 12F
希望少數老師的學術操守不要像月亮~~初一十五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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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46, , 13F
據NCU同仁消息,蔣被科技部停權十年,兩兄弟也好不到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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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3:09, , 14F
g大快爆卦;媒體之前是報學術倫理委員會"初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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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3:10, , 15F
"建議"蔣偉寧前部長停權"三"年,怎麼變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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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3:14, , 16F
而且科技部10月底在複審會議也退回了停權三年?
11/16 23:14, 16F

11/16 23:15, , 17F
我也記得只有三年而已 十年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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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3:15, , 18F
至於那兩兄弟 這種程度的造假 根本不該只有停權 應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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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3:15, , 19F
逐出學術界不續聘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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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0:47, , 20F
只是停權跟本不叫懲罰吧..跑去大陸就好了
11/17 00:47, 20F

11/17 00:47, , 21F
當到那種等級 錢也不是只有從國科會拿...
11/17 00:47, 21F

11/17 00:49, , 22F
做不做假跟應不應用一點關係都沒有
11/17 00:49, 22F

11/17 00:50, , 23F
你敢發就要敢受人檢視
11/17 00:50, 23F

11/17 00:51, , 24F
當初中興CELL那篇應用性沒這麼強 還不是要被找砸
11/17 00:51,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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