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詐經費買儀器 教授發監執行

看板AfterPhD作者 (devicedesign)時間11年前 (2013/01/09 02:01), 編輯推噓16(1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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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之銘言: : 最近看到朱敬一的發言,想說來研究一下,想看判決書的可以點下面: : http://goo.gl/HPdNT : 簡單說就是,嘉義大學跟綠益康公司簽訂了合作條約,綠益康公司給錢 : 但是設備要放學校,余哲仁是計畫主持人,但是最後余哲仁為了讓自己可以用設備 : (他本身也是綠益康公司的股東) : 用假發票買了設備,放在綠益康公司,沒有歸入校產,但是設備出問題(爆炸) : 余哲仁要求廠商負責,廠商不爽,就去檢舉他用假發票買設備 : 余哲仁沒有直接拿到錢,但是他違反學校簽訂的合作條約,用廠商的錢圖利自己 : 沒有把買來的設備放到學校,法官最後判刑確定 : 說真的,應該是沒有朱敬一說的這麼無辜啦,畢竟圖利自己是事實 : 不過產學合作要抓到怎樣的界線,的確也滿值得討論的…… 上述的解讀有問題,如果去看雲林地院一審的內容,就知道為何主委會說話. 事實是公司給教授股份,開發分餾技術,並給產學計畫,於學校立案. 不是學校有技術與公司合作,技術及執行是教授,學校是教授的法律代表. 所謂設備放學校,是學校對財產的管理手段,放一個特殊用途的分餾系統在學校 幹嘛?一點意義也沒有. 實際上公司花了五百多萬自己建了分餾系統. 教授以不實發票從所立案的產學計畫弄了兩個泵浦放在公司,被控貪汙儀器供自己使 用. 問題在於對泵浦的認知,這東西像電路中的電阻電容,一定要與系統整合,系統不對 ,泵浦等於垃圾,但電阻電容單價不高,被視為耗材,泵浦價格十萬幾十萬,被當做設備. 開發系統,真正研發的做法,會邊建系統邊找配合廠商組合,這時泵浦的採購就成了問題. 買錯了,系統就毀了,(事實上真的炸了),所以需要配合廠商事先參與,教授請配合廠商 開立不實發票報銷,而非透過合法的招標作業.(常有配合廠商幫教授搞定了規格,被其 他廠商低價搶標) 所以教授空有兩個泵浦,如何圖利自己?放到學校?學校又沒系統,泵浦成為垃圾,所以泵 浦放在公司,被搜了出來. 說穿了,教授為了研發不實報銷,費力開發技術卻面臨鋃鐺入獄.學校呢?收了錢,什麼都 沒做,這案件其實沒花到納稅人一塊錢,因為系統建在廠商,不用學校資源,至於學校的行 政流程有由廠商支付的計劃管理費,公司呢?教授被訴,一切花費努力停擺.所以的確如g大 所言,取私人經費為公家所有,非但如此,公家還是受害人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7.72.184

01/09 02:03, , 1F
所以你還是說出問題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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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03:21, , 2F
當然你可以說惡法亦法,但是問題的本質在無能的招標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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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03:24, , 3F
我幫老闆處理過招標後, 就對這程序徹底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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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08:36, , 4F
教授沒有圖利自己啊,但是他讓學校的錢沒有實際得到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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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08:37, , 5F
就算為了行事方便,讓學校損失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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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08:38, , 6F
這件事情公家的確是受害人,後來廠商也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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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03, , 7F
學官與行政人員為圖抽成分想私利,其定型化契約罩住所有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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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05, , 8F
費把私人公司的採購彈性全因充公而喪失,只圖一己之便,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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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07, , 9F
貪分成之利,不僅害人,更損害自己單位,怎不以貪瀆失職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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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09, , 10F
可以查一下何謂瀆職罪嗎 算我拜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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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10, , 11F
沒有違反法令,利益輸送,洩漏秘密,棄守哪來的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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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10, , 12F
罪刑法定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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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20, , 13F
貪圖抽成,分享利益的額外工作費還沒利益輸送?貪污?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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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25, , 14F
你用學校教授名義接案,那學校抽成本來就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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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25, , 15F
你是說抽國科會也瀆職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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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想抽可以離開學校用其他民間法人或聘雇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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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29, , 17F
越權,越過法理分寸的就是瀆職.國科會本來就是公務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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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31, , 18F
那這些人有拿捏你運用經費的法理分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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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權?你可以以私人名義離開學校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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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32, , 20F
你要教職就不能忽視學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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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33, , 21F
教育部給學校委託案都不給管理費抽成!硬抽,算那一方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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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36, , 22F
一個公立學校的定型化契約可故意侵佔私人公司經費造陷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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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39, , 23F
明明就有給管理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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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39, , 24F
還真笑話!國家是我開,辦法是我定,槍桿子是我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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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3:19, , 25F
有一點覺得很怪~一直以來定義耗材用金額來作區分~核四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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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3:21, , 26F
也是耗材~但是六顆一億~現在某學校凡是電器一率不可認列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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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3:22, , 27F
材~超過6000耗材要拿實物去說明~這個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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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打錯~是核二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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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3:32, , 29F
看完樓上的感想是 只准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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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6:09, , 30F
推...講得清清楚楚....但現況是..有接產學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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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6:59, , 31F
但現況是...這件案子在100年1月20日定讞,且在之前已經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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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01, , 32F
訟多年,這三巨頭有大把的時間可來力推改革,試問在這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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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也就是多名教授被起訴後,才提出這樣的議題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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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06, , 34F
再問一次大家沸沸揚揚的討論中請問誰看了起訴書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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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07, , 35F
從100年1月到現在,三巨頭中有兩人不在現在的位置上。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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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整個學界都麻木不仁,直到火燒了起來才開始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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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的教授們是因為產學合作歷史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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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11, , 38F
是麻木不仁還是膽大妄為?是火燒了才著急還是不見棺材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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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7:12, , 39F
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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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2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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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經費名義是否公款,私用的沒人在幫他們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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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9:38, , 63F
請你自己去看今日新聞網記者葉志堅/台北報導20130108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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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行事,都用在公務上的的都是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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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巨頭力挺的就是起訴的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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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9:40, , 66F
你不是看到了用在公務上的今天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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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9:41, , 67F
合併先前聲明,很明顯只幫非私用的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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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9:41, , 68F
所以被起訴的都是100%有私用的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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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9:45, , 69F
你對刑事訴訟好像沒什麼概念.....你不是看到了用於公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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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9:48, , 70F
那就ok啦,並且保證起訴的都查清楚都是私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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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9:48, , 71F
通通關起來我一定鼓掌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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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9:49, , 72F
訴。今天都還沒經過法院法官審理,我看不懂這鬧劇在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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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9:51, , 73F
拜託你刑事訴訟怎麼調查怎麼進行稍微聊解一下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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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9:52, , 74F
起訴就要關起來.......那台監獄十個都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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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9:53, , 75F
台北監獄十個都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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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9:54, , 76F
所以你想講的到底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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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9:57, , 77F
是500個都是私用貪污?500個不會全部被關?三巨頭挺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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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0:21, , 78F
我真的不明瞭你在講什麼?全台多少大專院校以及研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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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0:22, , 79F
我也看不懂你想表達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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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0:22, , 80F
總數一定遠遠超過涉案人數,況且許多只是約談是用證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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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0:24, , 81F
不是在講起訴嗎?怎麼又變約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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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0:24, , 82F
還是被告也未必清楚,在此情況下這三位跳出來說檢座勿以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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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0:26, , 83F
我想講的只是,被起訴的一定有模糊地帶,三巨頭只挺非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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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0:26, , 84F
用,至於那聲明,媒體斷章取義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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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0:28, , 85F
罪來辦,然後舉了以前高院的判決,但這些涉貪被起訴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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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0:29, , 86F
會與先前的判決相符嗎?
01/09 20:29, 86F

01/09 20:34, , 87F
但在此同時仍然有教授不受所謂歷史共業影響,但有人卻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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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0:35, , 88F
膽戰,這又是為何呢?
01/09 20:35, 88F

01/09 23:39, , 89F
對這個國家社會都不抱任何希望,都不會有啥要心驚膽戰的!
01/09 23:39, 89F

01/09 23:47, , 90F
上下交征利越過分寸從不檢省,命官制度其爛這國家那有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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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3:53, , 91F
這一串的討論看來,學者會像粽子一整串被起訴並不意外
01/09 23:53, 91F

01/09 23:54, , 92F
很多人根本沒有學術倫理與法治的觀念。
01/09 23:54, 92F

01/10 00:09, , 93F
滿嘴仁義道德,法治倫理,古有明訓.古謂儒以文亂法,實亂整!
01/10 00:09, 93F

01/10 00:11, , 94F
誰告訴我樓上想表達什麼可以嘛?
01/10 00:11, 94F

01/10 00:11, , 95F
求翻譯
01/10 00:11, 95F

01/10 00:14, , 96F
就沒給他當官在不爽阿
01/10 00:14, 96F

01/10 01:23, , 97F
其實各位先進可以看看NTU板#1Gx3ZZAx
01/10 01:23, 97F

01/10 14:21, , 98F
韓非子:"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讀書人,光用文字
01/10 14:21, 98F

01/10 14:21, , 99F
就可攪亂一池春水,所以諸位冷靜些吧!
01/10 14:21, 99F

11/11 21:00, , 100F
學術界三大巨頭國科會主 https://muxiv.com
11/11 21:00, 100F

01/06 21:44, 5年前 , 101F
看完樓上的感想是 只准 https://daxiv.com
01/06 21:44, 10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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