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群組長

看板About_Life作者 (La Jolla)時間17年前 (2007/04/25 15: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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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本次的經驗,小組長將會依照以下流程。 a)違規文的裁定,並轉至HateBM版。 b)從轉至HateBM版48小時內版主可反應引用版規不當或是其他有爭議之處。 c)若版主48小時內未有異議,或小組長經評估仍列為違規文,則違規文+1。 至於違規文告知版主,本組裁定文章需符合發文48小時內之條件。故,若小組長發現 hate版內有違規文,但未符合48小時之限制,則不會主動介入,並留予版主裁決。組 方所針對的,是版主「遺漏」之違規文。若發現「遺漏」之違規文,經裁定後會轉至 HateBM版,效果同於版友所提之告知版主。並無違反任何程序之虞。 總言之,基本上認定之標準是由版主與小組長協商而成。小組長完全根據版規為依歸, 而版規的修訂權責仍屬於版主。組方對於hate版的基本要求也告知版主,在此範圍內 版規的修訂組方不會干預(例如本次違規文最多之第七條)。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感謝樓上的幾位回應 : 不過我主要的意思可能沒表達清楚 : 我的意思是 是否要協調對於違規的認定標準 : 列出第三方客觀認規定 : 就向樓上E版友說的 各版的狀況不同 : 因違反某些版規 而關閉推文 : 實並不利於管版 : 並且 我現在要說的這點 我想是最敏感 大家最不想提到的部份 : FoxTZ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 他看到違規的文章 : 除了轉錄外 為何沒有同時告知版主 : 是否有程序上的失當 : 至於我最下面提到moboo並不是要他來重管黑特 : 而是想說由他來協助訂定第三方認定標準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組方所列舉的違規文,皆未對該文或原發文者給予任何懲處 : : 當初所公告之相關執行細則已經公告的很清楚,在版主群有能力管理好看板上的違規文 : : 的前提下,方得開放推文。而版主群是否有能力管理好看板,則以HATE版漏處理之違規 : : 文數目為標準。既然是HATE版漏處理之違規文,理所當然要使用HATE版之版規來判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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