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群組長
經由本次的經驗,小組長將會依照以下流程。
a)違規文的裁定,並轉至HateBM版。
b)從轉至HateBM版48小時內版主可反應引用版規不當或是其他有爭議之處。
c)若版主48小時內未有異議,或小組長經評估仍列為違規文,則違規文+1。
至於違規文告知版主,本組裁定文章需符合發文48小時內之條件。故,若小組長發現
hate版內有違規文,但未符合48小時之限制,則不會主動介入,並留予版主裁決。組
方所針對的,是版主「遺漏」之違規文。若發現「遺漏」之違規文,經裁定後會轉至
HateBM版,效果同於版友所提之告知版主。並無違反任何程序之虞。
總言之,基本上認定之標準是由版主與小組長協商而成。小組長完全根據版規為依歸,
而版規的修訂權責仍屬於版主。組方對於hate版的基本要求也告知版主,在此範圍內
版規的修訂組方不會干預(例如本次違規文最多之第七條)。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感謝樓上的幾位回應
: 不過我主要的意思可能沒表達清楚
: 我的意思是 是否要協調對於違規的認定標準
: 列出第三方客觀認規定
: 就向樓上E版友說的 各版的狀況不同
: 因違反某些版規 而關閉推文
: 實並不利於管版
: 並且 我現在要說的這點 我想是最敏感 大家最不想提到的部份
: FoxTZ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 他看到違規的文章
: 除了轉錄外 為何沒有同時告知版主
: 是否有程序上的失當
: 至於我最下面提到moboo並不是要他來重管黑特
: 而是想說由他來協助訂定第三方認定標準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組方所列舉的違規文,皆未對該文或原發文者給予任何懲處
: : 當初所公告之相關執行細則已經公告的很清楚,在版主群有能力管理好看板上的違規文
: : 的前提下,方得開放推文。而版主群是否有能力管理好看板,則以HATE版漏處理之違規
: : 文數目為標準。既然是HATE版漏處理之違規文,理所當然要使用HATE版之版規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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