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歷史版按組規進入申請廢版程序
※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當一個人以擔任板主職務連署了小組長後,他也擁有了組務板主職,他辭去了
: 原先的板主後,還是有一個板主職,這是符合規定的,小組長為該小組下轄看
: 板板主。
擔任小組長後為當然板主之組務板板主身分是否符小組長連署要件的「板主」項
呢?可能要請群組長認定了。
: 況且一個小組長除組務板外不擔任其他看板板主也有利於管理,因為他不必迴
: 避其他看板的申訴。
: 況且我的見解有實務面的優勢:不擔任組務板板主外的小組長大有人在,這樣
: 一個判例會影響多少小組長呢?
謝謝提醒,剛剛花了三十秒看了一下國家研究院下轄各小組情形,除歷史研究院
外,無一小組小組長僅由非該小組下之看板板主出任且非由群組長代管。
換而言之,現在歷史研究院的情形在國家研究院內是孤例,群組長也許要審慎思
考是否要讓這樣的孤例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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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0.32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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