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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IDENS 在 PTT [ SP1_Baske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01則
限定看板:SP1_Bas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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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反對一票 當下情況記者自行解讀11/17 22:33
2F→: 有點頭事實 可認作有誤會產生的空間11/17 22:34
4F→: 呃 我是說記者誤會 不是會不會讓讀者誤會11/17 22:42
6F→: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Nwz8pR3ieY11/17 22:43
8F→: 記者提問完他點頭 確實會令人誤會吧11/17 22:44
10F→: 欸不是 正常理解 提問跟點頭應該是有對價關係11/17 22:45
13F→: 我覺得這是結果論的問題11/17 22:46
14F→: 在邱教練聲明發出之前 這個對應問題的點頭事實是11/17 22:46
15F→: 存在的11/17 22:46
17F推: 我覺得有些部分名詞共用有造成誤會 我晚點回一篇11/17 22:48
18F→: 釐清11/17 22:48
1F推: 不同意 性質不同11/08 15:08
3F→: 糗爺被禁 論實質面是專欄過於空泛和多有誤導內容11/08 15:10
4F→: 若完全禁止相關言論等於完全封殺這個人 即使他沒有11/08 15:11
5F→: 記者身分11/08 15:11
6F→: 相同案例可能會被用於操控實質鄉愿11/08 15:12
7F→: 例如某人爆發事件 以相同提案方式通過封殺藉此淡化11/08 15:13
8F→: 風頭過後再提案要求解除11/08 15:13
9F→: 記者願意為其言論背書理應由記者承擔責任 而非封殺11/08 15:14
10F→: 此人11/08 15:14
13F→: 程序上應以1-6計該記者11/08 15:22
14F推: 舉例兩篇文章實質內容並無誤導11/08 15:24
15F→: 預測總有對錯 全對的叫預知11/08 15:24
18F→: 是 因為那是記者未查證沒錯啊11/08 15:26
1F推: 同意11/08 13:25
1F推: 阿~我還在請假中 沒辦法完整閱讀論述 抱歉11/04 18:53
2F→: 手術康復期中 大量缺血11/04 19:00
12F推: 實務上水桶系統不可能達成先公告再水桶11/05 13:22
13F→: 所謂效力要如何解釋要請站方說明 不是板務內容11/05 13:23
14F推: 然後後續的部分 所以我說兩方思考基準點不同11/05 13:24
15F→: 並非特定時間點不得發表爭議言論11/05 13:26
16F→: 在板務角度看來是利用敏感時間點引人聯想且刻意不做11/05 13:27
17F→: 完整說明 就是意圖影射11/05 13:27
18F→: 問題不是出在「這個時候不能講到裁判」11/05 13:28
19F→: 而是「這個時候提裁判但我又不講他怎麼了你們猜猜」11/05 13:28
20F→: 的這個行為 一昧在"言論"上做討論雙方不會有結果11/05 13:29
21F→: 因為立基點就不同11/05 13:29
22F→: 如果回應文章所言 在我個人立場上若他是明確指責誤11/05 13:32
23F→: 判一事或聯盟未處理一事對我而言都是能接受的11/05 13:33
24F→: *沒有果==11/05 13:33
25F→: 但列出誤判 要大家自己想想 明顯不是這麼一回事11/05 13:33
26F推: 這種事情大家心照不宣 與其執著言論上的「我沒有說11/05 13:35
27F→: 」大可直接說的明明白白不是嗎?11/05 13:36
35F推: 板規裁量本來就是板主自由心證喔11/05 14:55
36F→: 說穿了PTT和鄉民只是民事關係而已11/05 14:56
37F→: 你的觀點依舊是在言論上 而板務方觀點是在行為上11/05 14:57
38F→: 這不會有交集的11/05 14:57
42F推: 你截圖所示的站規為#11PhstD5 (PttLaw)11/05 15:00
43F→: 原始文件為2005年 而新版水桶系統則是2007年上線11/05 15:00
44F→: 過往水桶沒有紀錄 所以需要公告告示11/05 15:01
45F→: 如今有水桶系統紀錄 公告中也是展示"執行結果"用於11/05 15:02
46F→: 檢視有無成立或疏漏11/05 15:02
47F→: 站規是否不合時宜 不是板務方可以做的解釋11/05 15:02
48F→: 但實際上系統是這麼一回事11/05 15:02
52F→: 要濃縮上綱的話確實可以這麼說沒錯11/05 15:13
53F→: 我不認為後續若出現于容趕球迷出場是不是#有點意思11/05 15:13
54F→: 黑人對現場主持人指點是不是#有點意思11/05 15:13
55F→: 瓊斯盃進球就被換下場是不是#有點意思11/05 15:14
56F→: 等文章出現都會是合理的討論11/05 15:14
60F推: 這四個字在是PLG口號之前同時也是代表著字面上的11/05 15:20
61F→: 意思 包含即使是PLG口號他也是這個意思11/05 15:20
62F→: 就像#想不到吧 他的意思就是想不到吧 只是他也是T的11/05 15:22
63F→: 年度口號11/05 15:22
67F→: 那可以選擇把話講清楚11/05 15:24
68F→: 影射/隱射一詞中的影/隱就是暗中的意思11/05 15:24
69F→: 如果上綱到都只是含糊其詞的話 那影射永遠不會成立11/05 15:25
73F推: 我舉個實例吧11/05 15:29
74F→: 你記不記得我有說過不是有WSBL板嗎這件事11/05 15:29
75F→: 當時你就認為我的意思是發在台藍板幹嘛11/05 15:30
76F→: 這是不是屬於你認為我這句話有影射幹嘛發台籃板的11/05 15:30
77F→: 意圖11/05 15:30
80F→: 但事實是我沒有這個意思也沒有相關說詞不是嗎11/05 15:32
82F推: 是 所以在行政流程中這可能就是後續SP1的事情了11/05 15:37
83F→: 我當時的發言並沒有涉及違規項目 沒有處分的問題11/05 15:38
84F→: 但此案有涉及違規項目 所以當然需要先行處分11/05 15:38
85F→: 後續溝通就是SP1的流程 SP1溝通後的部分我沒有想法11/05 15:39
86F→: 也沒有要回應的 僅是作為板務群在判定標準上告知若11/05 15:39
87F→: 此案我有參與 當下我也會判成立 並告知您心證過程11/05 15:39
90F推: 發表文章的話是這樣 因為板面處理有即時性和"刪除"11/05 15:42
91F→: 處分 推文則無 所以有檢舉板可以溝通 後續也不會刪11/05 15:42
92F→: 除推文11/05 15:42
93F→: 並不是板主對板眾之間的不平衡11/05 15:42
94F→: 只是受限於BBS型態的管理模式而已11/05 15:43
95F→: 若BBS能先隱去發文待處理完畢後再做處分當然可以先11/05 15:43
96F→: 溝通 但BBS並沒有這個功能 這只是折衷作法11/05 15:44
6F推: 外標要改 還有溝通板主也要改一下10/24 13:23
7F→: 該案我沒有參與 我只是執行行政程序 你問我問不出10/24 13:23
8F→: 答案的==10/24 13:23
3F推: 不同意 第一篇推文通常不會太久後產生可以算作標的10/08 21:10
4F→: 或是有後續文章產生 都可以做出簡易判斷10/08 21:11
5F→: 發生太早發文無推文到規定時間才有推文的狀況太少10/08 21:11
6F→: 硬性規定這個不現實10/08 21:11
1F推: Live文受當下情勢環境影響 板主無從判斷當下狀況09/23 15:17
2F→: 且Live文為即時推文 大多數人想到什麼推什麼 是較為09/23 15:18
3F→: 直接的反應 所以認為可以放寬 但因放寬標準不定故未09/23 15:18
4F→: 寫進板規 原則上已不涉及非法行徑與族群歧視為主09/23 15:19
5F→: 所以該案認為口頭警告提醒即可09/23 15:19
6F→: *以不涉及非法行徑與族群歧視為主09/23 15:20
13F推: 你的犯罪是指什麼犯罪?非法行徑不就是犯罪嗎?09/24 19:15
14F推: LIVE文當下隨比賽內容波動和可以冷靜思考的新聞我想09/24 19:19
15F→: 不應該能一概而論認為"同樣是罵人"09/24 19:19
19F噓: 那也是要有來源啊08/15 23:08
27F推: 我有S 我是刪文後解的==08/16 02:07
28F推: 舉例一不是寫了半年內違反1-1 1-2各一次 違規紀錄08/16 02:10
29F→: 一次 所以三犯嗎?08/16 02:10
30F→: 因為他過往有違規紀錄一次 同時還要達成半年內違反08/16 02:10
32F→: 第二次板規 才會把過去的一起計算08/16 02:11
34F→: 我提醒完就S了 你睡醒我就刪了08/16 02:11
39F→: 但理論上我們不須提醒 會提醒只是婦人之仁08/16 02:12
41F→: 我覺得爭議點比較會是2021之前算不算08/16 02:12
44F→: #1a2Bpce8 (SP1_Basket) 根據之前判例我們是算的08/16 02:14
46F→: 但該案並無上訴至SP2 無法得知組務看法08/16 02:14
52F→: 我的理解是半年內就應該要小心才對?08/16 02:16
61F→: 我不懂判例認知哪裡有問題 我看起來是同一件事08/16 02:21
62F→: 板規寫的是所有違規紀錄和任何違規紀錄08/16 02:22
63F→: 我不懂這個部分哪裡會有模糊誤會的空間08/16 02:22
67F推: 不是啊 舉例一是半年內兩次不同原因的觸犯板規08/16 02:25
69F→: 條件之一是半年內重複違規阿 這個舉例哪裡有問題08/16 02:25
71F→: 呃08/16 02:25
72F→: (1)使用者出桶半年內違反了1-1、1-2各一次,違規紀08/16 02:26
73F→: 錄1次,合計3犯,水桶60天。08/16 02:26
74F→: 你是08/16 02:26
75F→: 出桶半年內違反1-4、1-6各一次,違規紀錄5次08/16 02:26
76F→: 合計7犯 水桶3650天08/16 02:26
77F→: 我不懂哪裡有問題08/16 02:26
79F→: 對 你過往紀錄是5次08/16 02:27
81F→: 加上這半年的兩次08/16 02:27
83F→: 從水桶紀錄查的到開始算 2010吧08/16 02:28
86F→: 怎麼會等於 半年內不要重複違規不就沒事08/16 02:29
92F→: 累犯條款訂立後加上這次是三次08/16 02:30
97F→: 我覺得是角度不同 以我的角度來看不奇怪08/16 02:31
98F→: 我再NBA板泡多久你也是知道的 我也只被水桶過一次08/16 02:31
99F→: 台籃板我自己也只有上次簡體案踩到而已08/16 02:32
100F→: 對於一般使用者來說不觸犯板規似乎不是很難的事吧08/16 02:32
104F→: 我不認為有直接關係08/16 02:33
108F→: 我同意你對於訂立後才該計算的說法08/16 02:33
111F→: 但板規寫的是所有和任何 訂立的部分我認為沒有異議08/16 02:34
112F→: 空間08/16 02:34
117F→: 執行上 板務立場當然還是以方便計算為主08/16 02:35
125F推: 但累犯條款重點著重在於半年內不要重複觸犯就沒事08/16 02:37
128F→: 每年一次犯規就不會碰到累犯條款08/16 02:37
133F→: 呃 那是因為計次啊 我們的算法就都是累進的 除了2-308/16 02:38
135F→: 比較嚴重以外(也是增加次數)沒有單次較為嚴重的天數08/16 02:38
137F→: 你只要知道半年內的 不要觸犯板規就好了吧?08/16 02:39
139F→: 為什麼會以我就是會累犯為前提08/16 02:39
144F→: 我覺得常發文不能當理由或原因08/16 02:40
146F→: s66449也是天天洗好洗滿三篇 他就不會踩到08/16 02:40
157F推: #1Zo16q8w (basketballTW)08/16 02:46
158F→: 但根據當時簡略討論這篇來看你似乎是看的懂的?08/16 02:46
168F推: 總之我認為2021啟用能不能包含之前紀錄是可以討論的08/16 02:52
169F→: 點 但我想睡了起床再說08/16 02:52
170F→: 而且還有另外兩位板主 我覺得是可以討論的點不代表08/16 02:53
171F→: 另外兩位也這樣覺得08/16 02:53
173F→: 如果SP1不服的話可以到SP2上訴 就是小組長裁定08/16 02:53
179F→: 鎖文是不可能的==08/16 02:54
251F→: #1atSGRfy (basketballTW) 公告已發08/17 14:58
1F推: 記者後續有更正 覺得可以給過吧?07/23 01:42
2F→: 實質影響應該是還好 應該就一時腦袋卡到07/23 01:42
5F推: ..........好我也被搞混了07/23 13:00
8F推: 混淆是有但實質嚴重性應該是還好07/25 00:24
1F推: #1abxtfFW (basketballTW)07/10 23:20
2F→: 已於推文提醒過有正常流程管道07/10 23:21
3F→: 另還有一篇被刪文一樣有告知請至SP1 如組務認為有07/10 23:21
4F→: 必要出示可轉至本板舉證07/10 23:22
5F→: 兩次告知板務建議請至SP1還要來第三次我認為沒有加07/10 23:22
6F→: 重處分已經是輕輕放下了07/10 23:22
7F→: 問題不是有沒有台籃點 而是板務建議請至SP107/10 23:24
8F→: 你所舉例的後續因連續兩篇後續也有出公告07/10 23:26
9F→: #1agDezZa (basketballTW)07/10 23:26
10F→: 當下板務群兩位還在睡覺 只有N板在線上所以緊急處理07/10 23:26
11F→: 後續討論認為一般程序一樣是和你之前被刪文的一樣07/10 23:27
12F→: 1-7刪文,沒有處分,所以認為放著配合公告做告示07/10 23:27
13F→: 反正已經鎖文了07/10 23:27
14F→: 但他們並不是"多次提醒後的累犯"和你狀況不同07/10 23:28
15F→: 請不要一概而論07/10 23:28
22F推: 板主群判定一至不改判,若無其他補充請再告知組務07/11 00:05
23F→: 結案後至SP2上訴07/11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