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yuusnow
作者 yuusnow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7702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全部LAW6475PttLifeLaw5850cat2877C_Chat2708marriage1842MapleStory1640WomenTalk930Hamster667Anti-ramp575KanColle514Bilk460PU_Family448YuanChuang408Boy-Girl397LightNovel354ask324AC_In164Chat82gether109Anti-Cancer89Suckcomic80PU_Law78gallantry64e-shopping59home-sale46Seikai39Hsinchu38Japan_Travel33Aquarium26pay_home26Nanoha24H-GAME21HarryPotter18GetMarry16creditcard15PttLaw15Wargaming14ToS12e-seller11MAJOR11movie10Doctor-Info9StupidClown9PttCard8WuGu-BaLi8LivingGoods7PC_Shopping7PH-sea7rent-exp7Violation7WorldCup7Bank_Service6Divorce6GirlsFront6Hate6NARUTO6Pet_Get6rabbit6Gossiping5PCCU_Talk5Pet_boarding5AnimalGoods4biker4Evangelion4feminine_sex4toberich4Cate3Lawyer3Loan3MobileComm3Nantou3prozac3Storage_Zone3tax3BR2Drink2E-appliance2Health_Life2Insurance2MJ_JP2PushDoll2seiyuu2AC_Sale1Baseball1BLEACH1C_Question1CMU_M501Comic1consumer1CVS1FJU-Stat95A1fruitbasket1GuineaPig1HSNU_10081L_LifePlan1Maiden_Road1NKHS-94-H3C1P2PSoftWare1pet1TaichungCont1Teacher1VideoCard1Warfare1Yoga_Lin1<< 收起看板(103)
582F→: 從推文說的參考之前發的文章來看,這段關係從一開始02/17 15:58
584F→: 就感覺是女方一頭熱,男方各種話術開空頭支票阿02/17 15:59
586F→: 交往沒多久男方就出國開始遠距,看起來出國工作這件02/17 16:00
587F→: 事當時應該也沒跟原PO談些什麼,到現在原PO執著結婚02/17 16:01
588F→: 的原因是之前的意外懷孕? 我覺得原PO最好是深刻思考02/17 16:02
589F→: 這段關係該何去何從,如果id是生日,原PO還很年輕02/17 16:03
596F→: 真不必急著決定,如果還是想結婚,建議先登記,其他02/17 16:04
598F→: 1988跟民國88年可是差了11歲唷02/17 16:06
599F→: 的等男方回台再做就好,這段時間要做好避孕。02/17 16:07
603F→: 那就不是id生日了,兩個年紀都不符合02/17 16:14
5F推: 不管是在原書還是西洽綴歌世界線都是G8人的老鄧02/16 15:56
12F推: 我只有一個妹妹 我妹是姐寶02/16 15:52
8F→: 打從一開始就只有被刑求出來的口供跟自白書,沒有任何02/14 16:41
9F→: 直接證據證明蘇等三人犯案(王文孝於現場留下血指紋.鞋印)02/14 16:42
10F→: 後來更是由李昌鈺博士以科學鑑證進行現場重建與模擬02/14 16:43
11F→: 重建現場結果也說明確實可以是1人犯案。02/14 16:46
14F→: 然後不驚動小孩跟鄰居有啥奇怪的,砍的夠快夠準沒有大動02/14 16:48
15F→: 靜就好,事件發生時在凌晨,大家在睡夢之中,有動靜都02/14 16:50
16F→: 不一定可以驚醒別人了。02/14 16:50
19F→: 後面又想到王文孝可能有用小孩的生命威脅兩名死者,畢竟02/15 13:41
20F→: 小孩不知道發生兇案可能會沒事,要是被驚醒知道了那就肯02/15 13:42
21F→: 定是活不了,反正當時只要被抓,死者是2個還是4個王文孝02/15 13:43
22F→: 是現役軍人依軍法都一定是死刑。02/15 13:44
13F推: 他自己都承認姐夫家事做的很好(潔癖所以家裡很乾淨)02/14 21:12
14F→: 也買菜煮晚餐、洗曬衣服、也有做餐廳兼職,一半時間02/14 21:13
15F→: 接送小孩,我超好奇他姐如果連小孩洗澡共讀哄睡都不02/14 21:14
16F→: 做的話,他姐跟小孩就完全沒互動了吧....02/14 21:15
17F→: 畢竟他自己說他姐不在家時間達12小時以上耶....02/14 21:16
18F→: 其實我覺得他是不滿姐夫還有私人時間能放在興趣上吧02/14 21:17
276F推: 80歲為什麼不能離婚啊? 再說,為什麼預設一定要找伴02/14 18:00
277F→: 況且誰知道後面是不是能遇到更愛原PO的人呢??02/14 18:01
278F→: 怎麼知道後面會不會遇到渣,我就問怎麼知道後面會不02/14 18:02
280F→: 會遇到更好的人? 況且就算沒有遇到,單身也很棒阿02/14 18:02
358F→: 我看了半天,這好像就是一般家庭主婦的生活阿.....02/14 17:25
359F→: 接送小孩50% 小孩洗澡共讀哄睡,所以你的意思是02/14 17:27
360F→: 你覺得你姐連一半接送跟小孩洗澡共讀哄睡都不應該做02/14 17:28
361F→: 那我很想知道你姐是不是不打算跟小孩有互動?02/14 17:29
362F→: 你姐不在家時間達12小時up,早7點前出門上班,小孩02/14 17:30
363F→: 應該還沒要出門吧? 還是現在的小孩早6點多就有托兒?02/14 17:31
32F→: 這文章內容就是當事人專挑對自己有利的講的範例。12/15 16:44
33F→: 結果拿出減價補簽的協議,明明寫的很清楚日後發現其他12/15 16:45
34F→: 漏水也要自行負責。12/15 16:45
52F→: 白紙黑字,惟日後....那段還比窗框漏水那段字多呢12/15 19:12
53F→: 哪裡還來的誤以為。12/15 19:12
52F→: 你說你哥根本沒跟他兒子講房子低價賣他只是要換現金,以12/08 16:52
53F→: 後房子真正出售還要把叔叔(你)的那份還你,這還不夠明顯?12/08 16:52
54F→: 不要說什麼不可考,移轉理由原因會影響權利,你的理由要12/08 16:54
55F→: 跟證據要足夠說服法官你說的是真的,但現在看來完全不夠12/08 16:55
263F→: 我看原文明明就有說媽媽有在一開始就介入,但爸爸沒11/08 15:18
264F→: 有耐心等媽媽的教育生效就說要用打的,明明是爸爸在11/08 15:18
265F→: 介入媽媽的教育阿......11/08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