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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n7158 在 PTT [ L_RelaxEnjoy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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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申訴] Car 版主Kamiyu 處分不當
[ L_RelaxEnjoy ]26 留言, 推噓總分: +11
作者: Kamiyu - 發表於 2018/01/23 17:15(6年前)
1Fwn7158: 馬自達就是垃圾01/17 21:26
2Fwn7158: 你看清楚你的判決“針對特定族群“01/23 23:46
3Fwn7158: 自己去看我水桶那篇,其他人的推文。你要用版規3,一直以01/23 23:47
4Fwn7158: 來都是針對人不是針對品牌事物在懲處01/23 23:47
5Fwn7158: 你今天如果要更改標準,應該要事先公告給大家。版規3,從01/23 23:49
6Fwn7158: 今而後是只要”不當言論”就適用。不只侷限“特定族群”01/23 23:49
7Fwn7158: 你今天的懲處是程序完全相反。你應該要,先和你們自己版01/23 23:51
8Fwn7158: 的版主討論完標準,然後公告新的標準版規,違法者水桶。01/23 23:51
9Fwn7158: 而不是先水桶完,再討論你們的標準。01/23 23:52
10Fwn7158: 我支持你更改你水桶的標準,但你應該先上版公告懲處標準,01/23 23:56
11Fwn7158: 在公告說明後有違法的就水桶。01/23 23:56
12Fwn7158: 在公告說明前的就不溯及既往。01/23 23:58
13Fwn7158: 不然如果沒溯及既往,我這篇前同樣批評廠牌的要一視同仁,01/24 00:00
14Fwn7158: 一樣標準水桶嗎?01/24 00:00
15Fwn7158: 任何所有大版的版規標準變動,都是會正大光明,先公告給01/24 00:02
16Fwn7158: 使用者了解適應的。01/24 00:02
17Fwn7158: 以上表達完,交由小組長裁示,希望能恢復我基本使用權利。01/24 00:03
19Fwn7158: 不要再亂凹了,你自己看一下你判決的理由“推文內容,針01/28 00:18
20Fwn7158: 對特定族群之不當言論,以板規3處“01/28 00:18
21Fwn7158: 馬自達是事物,不是人物族群。今天你要突然變更,擴大解01/28 00:20
22Fwn7158: 釋廣義,本來就要公告01/28 00:20
23Fwn7158: 除非你在今天判決前,都要用此條判罰的依據往例。01/28 00:21
24Fwn7158: 既然你無所謂溯及既往,那就是判決沒時間點。那我往前或01/28 00:24
25Fwn7158: 往後”檢舉”,所有批評品牌的推文和文章,也適用你的標01/28 00:24
26Fwn7158: 準嗎?01/28 00:24
27Fwn7158: 組長都公告了,為何版主還不更改,影響我的權益。02/07 15:08
[申訴] Car 版主Kamiyu 處分不當
[ L_RelaxEnjoy ]7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wn7158 - 發表於 2018/01/20 18:00(6年前)
2Fwn7158: 怎麼過了這麼多天,都沒處理申述案件?01/23 00:01
3Fwn7158: 另外寄信給car版主,也都沒誠意回信,回信只回一個"是",一01/23 00:03
4Fwn7158: 個單字01/23 00:03
5Fwn7158: 這是什麼溝通方式?希望小組長能幫忙處理01/23 00:03
7Fwn7158: 組長都公告了,為何版主還不更改,影響我的權益。02/0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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