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tsui1206
作者 tsui1206 在 PTT [ PttLife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0則
限定看板: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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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推: 你的監視器畫面範圍有涵蓋其他住戶出入的空間嗎?有的10/14 21:27
6F→: 話自己謹慎一點10/14 21:27
9F→: 如果你闖紅燈他給你開超越停止線,就是他圖利了06/01 20:33
22F→: 當然有圖利,原本該進國庫的罰金沒有進,就是員警圖利私06/03 21:51
23F→: 人06/03 21:51
24F→: 外加一條偽造文書,類似的判例很多了自己查吧06/03 21:53
25F→: 本來闖紅燈的罰金就比超越停止線高,不懂為什麼一直跳針06/03 21:56
26F→: 圖利國庫超越06/03 21:56
27F→: 上文去掉最後的"超越"06/03 21:58
29F→: 本來是闖紅燈,警察開超越停止線就與事實不符了06/03 22:20
8F→: 什麼存證信…哪裡有寫到這東西= =?05/02 08:08
9F→: 當時會申訴原廠,是因為原廠基於他跟樂器行的問題,臨05/02 08:15
10F→: 取消已經和我約定好的換貨事宜,以這種事情成為不處理05/02 08:15
11F→: 理由。所以現在只要看原廠的保固書,請他們負責就好囉?05/02 08:15
13F→: 抱歉,是我沒表達清楚。我說的某種醫療人員,並不是醫02/12 23:06
14F→: 事人員。02/12 23:07
15F→: 事實上不用申請執業執照是承辦人員同意的,只是現在沒有02/12 23:09
16F→: 人會承認這點,而我們也沒存留任何可證明這點的資料。02/12 23:10
29F→: 各種專業人員的執業行為各有不同的定義,我沒有講清楚是02/14 23:24
30F→: 我的問題,但也不必一直跳針按照自己所認定的醫事人員來02/14 23:25
31F→: 解釋。你要找誰發生性行為是你自己的事,不是執行公權力02/14 23:25
32F→: 就是你個人要承擔的責任;公務員的行政處分有瑕疵是行政02/14 23:26
33F→: 程序的問題,當然不能相提並論。地方政府是行政機關,我02/14 23:26
34F→: 在其中執行契約的內容是經過該單位公務員審核許可。公務02/14 23:26
35F→: 員所做的裁定符合行政處分的要項,且涉及當事人的利益,02/14 23:26
36F→: 依據行政程序法116條及117條就不得撤銷或轉換。我已經把02/14 23:27
37F→: 問題處理完了,謝謝各位的意見。另外,沒有任何一條法律02/14 23:27
38F→: 規定考試院可以收回證書,只在特定條件下可撤銷或廢止,02/14 23:27
39F→: 若有其他疑惑請詳讀相關法規。02/14 23:28
3F→: 好像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都有這規定,我們是某種醫療人員02/11 01:20
9F→: 跟打晶片沒有關係,只要沒有在外面走動,任何人都不能進12/27 00:52
10F→: 去抓你的狗,之前有動保團體"救援"繁殖場就以竊盜罪起訴12/27 00:53
11F→: 當你的狗無人伴同在外遊蕩時,任何人都可以帶去收容所,12/27 00:54
12F→: 而在收容入所時一定會進行資料確認,若有打晶片就會主動12/27 00:54
13F→: 聯絡登記人,僅此而已。所以就算打了晶片,只要放在外面12/27 00:55
14F→: 跑就照樣會帶走,若沒打晶片卻關好在家就不會有事。12/27 00:55
5F→: 如果你都撿了,直接送動保處,根據動保法他非收不可12/22 22:53
6F→: 遊蕩動物是動保處主管,跟環保局沒有關係12/22 22:55
1F推: 以前在學校附近租屋碰到類似狀況都直接打110請警察處理~12/19 22:41
2F→: 警察直接問了地址就過來關心,好像也沒有問檢舉人資料12/19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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