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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uchAgain 在 PTT [ LangServic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2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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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推: 好幾人都說被刪文 這是事實 只是懶得再陪你們玩而已11/12 12:32
8F→: anyway 這裡缺乏公正 花的時間只是浪費時間11/12 12:33
11F推: 我確實不信這個組長 明顯有問題的規定 卻不改11/12 12:58
12F→: 在上面討論串我提的40人問題 到現在沒人能解釋得通11/12 12:59
13F→: 我上面就說了看有沒有人要去申訴這規定 我是沒空11/12 13:03
14F→: 我很忙 說到最後會服這判決的 就只有你們三個11/12 13:05
19F推: 是阿 不想再花時間 說實在這整個板現在還在看板的大概11/12 13:12
20F→: 就這幾十人了吧 投贊成票的早就遠超50% 至少有80%我猜11/12 13:14
21F→: 不過就少數人想要拿著40人門檻的規定來維持現狀罷了11/12 13:15
22F→: 這就是我之前說的萬年爛板的惡性循環11/12 13:18
23F→: 就想想那麼多年沒更新精華區 還能繼續當板主就知道了11/12 13:23
24F推: 稍微算了下 25/28 贊成票是89% 比87%還高了2%11/12 13:29
27F推: 光憑本文列出的就至少有兩人是投完票後判決前被刪文的11/12 15:17
28F→: 你之前不是還說一定是"板主心虛了"才會砍文??11/12 15:18
29F→: 自打嘴巴? 組長說判他砍文無罪也是在包庇而已喔11/12 15:20
30F→: 憑什麼投完票結算前砍文就算無罪? 結算前都可能會使資11/12 15:21
31F→: 格被影響 這也叫無的放矢? 我看是你心裡有鬼吧11/12 15:21
32F→: Kee32 別再秀下限了 大家都不想理你了 你就自High吧11/12 15:23
33F→: 從頭到尾 你都不敢在論點上做反駁 現在不過是靠40人的11/12 15:24
34F→: 規定 這樣很得意??? 哈 抱歉 這樣打擊不到我 只是覺得11/12 15:25
35F→: 好可憐11/12 15:25
36F推: 另外 你連again都會拼錯 英文真的還要再加強 好嗎?11/12 15:27
37F→: 這個英文板就讓給你們三個人吧 以後英文爛不要怪人11/12 15:29
38F→: 要爛就給它爛下去吧 老話一句:關我屁事11/12 15:32
39F推: 另外IMF就乾脆承認現行法規有瑕疵 無法懲處就好了11/12 15:58
40F→: 還特別加上"未在罷免連署期間砍除文章"反而噁心人11/12 15:59
41F→: 為結算前當然罷免就不能算整個結束 難道總統大選5點11/12 16:00
42F→: 停止投票 你5點01分就可以去投票櫃作弊 然後說因為11/12 16:01
43F→: 5點就結束了? 你們的邏輯 真是自欺欺人11/12 16:01
44F→: 很明顯結算前砍文就是影響到有效票11/12 16:02
45F推: Kee32 要不要再來秀個下限 解釋看看??11/12 16:29
49F→: 這不曉得是第幾個人出來指證了 Kee32還說無的放矢???11/12 17:08
50F→: 我看是Kee32自己心裡有鬼吧11/12 17:08
53F推: 喔 還以為你放完砲就落跑了 來 解釋一下阿 無的放矢?11/12 17:53
54F→: 不然你就是心裡有鬼 混淆視聽???11/12 18:00
55F→: 果然是什麼樣的板主 只有什麼樣的人才會支持11/12 18:59
56F→: 這樣的人 偶爾出來放個黑槍就縮頭 讓人嘆為觀止11/12 19:06
59F推: 真的是在秀下限 明明就是你先指名道姓開砲11/13 00:11
60F→: 然後被人打臉 順便自己打自己臉 我可沒人身攻擊喔11/13 00:13
61F→: 讓你解釋你自己的話 你都不敢 並不需要他人攻擊你11/13 00:30
62F→: 真的是來亂來玩的 但我們其他人可不是 不要混為一談11/13 00:33
63F→: 是我們贊成罷免的多數 不想陪你們僅僅"3個人"玩了11/13 00:35
1F推: 但這都治標不治本 遊戲規則本身就有問題 想想就如同你11/07 10:40
2F→: 所說好了 花費了這麼多時間google 結果到最後還是無法11/07 10:40
3F→: 確定 還要仰賴板友自行舉證 這真是一個好辦法? 即使判11/07 10:40
4F→: 決了 誰知道這是真實數據? 為何不去想辦法提出公平的11/07 10:40
5F→: 罷免規則? 這才是組長的層面應該要去考慮的問題吧11/07 10:40
6F推: 我想你也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只是說你用google怎麼確認11/07 11:05
7F→: 當你google不到的時候呢? 如果你都自認能google得到11/07 11:05
8F→: 你也不需要再請人自行舉證了 至於降低門檻 那是另一件11/07 11:05
9F→: 事 也的確還有討論空間 值得各位組長去討論 你有把Eng11/07 11:05
10F→: 板遇到的狀況提出來討論過嗎?11/07 11:05
12F推: 你可以判阿 你也可以閉著眼睛判阿 但是不會有人服阿11/07 12:16
13F→: 還google決定喔 笑死11/07 12:16
14F→: 有人會服啦 3個人11/07 12:17
15F推: 所以說不指望你了就是這樣11/07 12:50
1F推: 看來不能指望你了 沒心想治亂象11/06 21:46
2F→: 組下有問題的規定不去反映 枉為組長11/06 21:49
3F→: 還要人自提證據方為有效 投票投成這樣 過家家的吧11/06 21:50
4F→: 對於砍文的行為 有罰則出現了嗎? 還是包庇下去?11/06 21:51
5F推: 但這都治標不治本 遊戲規則本身就有問題 想想就如同你11/07 10:40
6F→: 所說好了 花費了這麼多時間google 結果到最後還是無法11/07 10:40
7F→: 確定 還要仰賴板友自行舉證 這真是一個好辦法? 即使判11/07 10:40
8F→: 決了 誰知道這是真實數據? 為何不去想辦法提出公平的11/07 10:40
9F→: 罷免規則? 這才是組長的層面應該要去考慮的問題吧11/07 10:40
2F→: 沒有誰說了算 現在開放性討論而已 只不過他都自認無法11/06 21:32
3F→: 解釋 我沒興趣跟他討論下去而已 倒是 你有事嗎?11/06 21:32
6F→: 喔 關我屁事11/06 21:36
7F→: 另外 是規矩剛好站你那邊 不是你站規矩這邊 差遠了11/06 21:54
2F→: 樓上頗會轉移焦點 我也不是說關你 而是關我屁事11/06 21:00
1F推: 看來不能指望你了 沒心想治亂象11/06 21:46
2F→: 組下有問題的規定不去反映 枉為組長11/06 21:49
3F→: 還要人自提證據方為有效 投票投成這樣 過家家的吧11/06 21:50
4F→: 對於砍文的行為 有罰則出現了嗎? 還是包庇下去?11/06 21:51
5F→: 看哪位板友可以去反應一下 論點看我的文都很充分了11/06 17:58
1F推: 40張有可能就大於1/2了 應該是更困難吧11/06 14:35
2F→: 我下面回答你的一篇很清楚11/06 14:38
1F推: 我只是想點明一件事:Eng板的罷免比現行罷免立委更難!11/06 12:46
2F→: XX人的人數規定 連罷免立委的規定都沒有 而是用比例11/06 12:48
3F→: 罷免法裡也是按照比例去訂定的(50%) 這樣才能適用在11/06 12:49
4F→: 不管人數多或人數少的區域裡11/06 12:50
4F推: Kee32怎不先問問板主為什麼要在投票結算前砍文?11/05 22:13
5F→: 文章被砍了 推文也不見得google得到 還增加組長困擾11/05 22:16
6F→: 在我看來這整個罷免都是不公平的 誰知道多少計算漏掉?11/05 22:17
7F→: 怎不學學人家自己辭掉算了 根本沒人支持 包括你就3個11/05 22:21
8F推: 如果要修組規 我建議把40人的限制也一起刪除 只要贊成11/05 22:26
9F→: 票數大於反對票數 就能罷免板主 以免有些人少的板11/05 22:27
10F→: 明明沒人支持 卻還能鑽這個漏洞 死皮賴臉的坐在那裡11/05 22:28
11F推: 至於要求要有發文或推文 還算合理 只是需要針對版主11/05 22:34
12F→: 胡亂砍文要有罰則 影響到罷免公平性 說嚴重點也不為過11/05 22:35
13F→: 從規則方面來說 這已經類似"當選無效"了吧11/05 22:39
19F→: 可以看一下我的推文嗎 我說了要有推發文這點合理11/05 23:52
20F→: 但板主亂砍文可能需要有罰則 否則無法維持公平11/05 23:53
21F→: 重點是40人的規定 也未必合理 現實中只要選舉已開始11/05 23:54
22F→: 就是以多數決 多數決本身並不需要門檻的11/05 23:55
23F→: 而你的立場 不論背後如何 你是投反對票的 應該沒說錯11/05 23:56
24F→: 你們僅憑3票 卻依靠著組規而獲勝 這是很弔詭的一件事11/05 23:57
25F→: 其實道理頗明顯了 就是有沒有人要做對的事而已11/05 23:58
26F推: 就算是現實中的罷免 夠嚴格了吧 也只有規定投票人數11/06 00:33
27F→: 的投票率 並沒有要求贊成票高過幾票 只要高過反對就行11/06 00:36
28F→: 現在的標準 對某些板來說不算什麼 但對某些人少的板11/06 00:37
29F→: 來說 是比台灣罷免立委的條件還要嚴格的11/06 00:38
32F推: 你現在 只剩下"你話好多"能反駁了嗎?真是無話可說了11/06 01:14
33F→: 以上說的 有錯? 板上回復得頗多 你確定看到的是全部?11/06 01:15
34F→: 如果你說的是這幾年 抱歉 我被無故水桶了 那的確無法11/06 01:16
35F→: 不過 請不要轉移焦點 如果你有想要就事論事的話11/06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