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herlock524
作者 sherlock524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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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F推: 文筆真好01/30 21:54
15F推: 推12/28 00:29
17F推: 感謝分享,受用良多07/08 07:04
110F推: 建議視實際情形,按契約保固約款、民法物之瑕疵擔保08/04 00:08
111F→: 、勞務採購契約範本第14條權利及責任第9款規定辦理08/04 00:08
11F推: 很契合的同感,謝謝你05/17 13:18
65F推:巴茲比有說小白這樣只會讓這裡的溼度不斷提高而已,不09/14 00:42
66F→:知道是否為小白之後發動天相從臨的伏筆?09/14 00:42
3F→:因刑訴232所指犯罪被害人係指「犯罪當時直接受有損害08/26 23:00
4F→:之人」,不包括間接被害或附帶被害。而此則判決已闡釋08/26 23:01
5F→:直接被害人為財物現時之持有人或占有人,則如行竊者與08/26 23:03
6F→:財物現時持有人或占有人有親屬關係,依刑法324,即08/26 23:04
7F→:「須」告訴乃論,也就是此案如無直接占有人之告訴,08/26 23:05
8F→:法院應為不受理判決。所以結論是您說的所有人無從提起08/26 23:05
9F→:告訴。08/26 23:06
10F→:感謝各方意見,每則回文在下都有仔細閱讀,也深刻檢討11/26 13:58
11F→:,但仍認原意見為在下要給原PO的方向。如各位大大另有11/26 14:00
12F→:專業見解,也請闢文論敘理由,以幫助原PO解決問題^^11/26 14:02
16F→:不客氣^^,一般勞工對於性騷擾的認知,在穿著方面,都11/26 23:52
17F→:僅止於是否暴露之類的部分,但實際上性騷擾的範圍很廣11/26 23:53
18F→:例如貴公司的作為,就是讓不喜歡穿裙裝的員工感到工作11/26 23:55
19F→:環境對她不友善,而公司如果又提不出其工作內容有特殊11/26 23:56
20F→:性別要求的必要性,那就是構成性騷擾。建議原PO可以11/26 23:57
21F→:仔細看新聞稿第三段的部分,陳業鑫局長的論述,祝順心11/26 23:58
22F→:對了,補充說明:性騷擾是性別歧視的一種態樣,局長是11/27 00:16
23F→:用性別歧視的用語,其實講得精確一點,就是性騷擾^^。11/27 00:18
3F→:最後一句更正為「那麼你父親的姐妹『等其他同順位繼承11/19 02:42
4F→:人』就能再請你父親給她們『300』萬元去分。11/19 02:44
5F→:抱歉,現在才勘誤,希望沒造成原PO的困擾。11/19 02:45
5F推:恭喜妳11/15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