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RomaneeConti
作者 RomaneeConti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3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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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F推: 科科 閣下又是什麼素質 我就不好意思說了05/05 09:24
43F噓: 有種不要自刪讓大家看看你的素質啊科科05/05 09:26
54F推: 好文 看一堆不懂法律的弱智猛發文真的傷眼05/02 07:50
59F推: 連發三篇好文 精彩!05/02 08:45
66F推: 就半桶水響叮噹啊 學了幾個名詞就跟鸚鵡一樣狂跳針05/02 10:34
67F→: 亂套「無罪推定」「未審先判」 怎麼不乾脆跳針印~05/02 10:34
68F→: 何~闐~~印~何~闐~~05/02 10:34
171F推: 本來就是 法庭要求的證據強度跟社會上一般的認知又05/02 07:04
172F→: 不一樣 鄉民罵歸罵 也只能這樣 難不成可以把姓陳的05/02 07:05
173F→: 抓去關還是判死刑嗎?05/02 07:05
174F→: 證據不充分 法律上拿他沒辦法 可是大家還是會有自己05/02 07:05
175F→: 的心證05/02 07:05
176F→: 如果憂鬱症說的都不可信 那以後壞人就專挑憂鬱症患05/02 07:05
177F→: 者下手好了 是這樣嗎?05/02 07:05
178F→: 馬的 越想越生氣 腦殘裝中立05/02 07:05
220F推: 什麼法匠 法盲啦 以為認識中文字就懂法律了 不懂裝05/02 10:37
221F→: 懂05/02 10:37
342F噓: 誰說小說不能當證據了 你只能說他證據力不足以定罪05/02 17:59
154F推: 終於有人說句人話了05/02 06:50
156F噓: 支那賤種星狗畜不知道在激動什麼05/02 06:54
158F推: 一堆補習班養的狗雜種05/02 06:56
162F推: 不是說你 抱歉 讓你誤會了 你說的很好05/02 07:00
164F推: 原Po振聾發聵 完全有打到重點05/02 07:10
173F推: 無罪推定也是在法庭才適用啊 鄉民又不能把誰抓去關05/02 07:42
174F→: 更何況隨著事實演進 證據逐漸浮現 嫌疑越來越高 大05/02 07:42
175F→: 家難道不能有自己的心證?05/02 07:42
206F推: 對啊 一堆人渣跑出來對受害者落井下石 對加害者呵護05/02 09:47
207F→: 備至05/02 09:47
257F推: 一堆弱智 寫了這麼明顯還在小說辦案 當事人的訪談05/02 17:33
258F→: 父母說法都不算數就對了啦05/02 17:34
259F推: 還打落水狗勒 那我看有些人也只不過是狼師幫凶 幫忙05/02 17:37
260F→: 壓手推屁股的05/02 17:37
261F推: 明明間接證據一堆有些瞎了狗眼的就是偏偏故意視而不05/02 17:39
262F→: 見05/02 17:39
263F推: 都看了十年精神科還在被害妄想 狼師的鷹犬爪牙真的05/02 17:43
264F→: 是滿天下啊05/02 17:43
265F推: 蠻奇怪的 依據有限事實評論也不行 法官都可以自由心05/02 17:54
266F→: 證了 鄉民可沒權利抓誰去關啊 搞不清楚狀況真的是..05/02 17:54
267F→: ....05/02 17:54
268F推: 奇怪 那裡抹黑造謠 現在的所有傳聞證據全部指向同一05/02 17:57
269F→: 個人 這樣也說人家造謠?05/02 17:57
270F推: 什麼沒有調查的腦補?網路上大家討論找資料查標案查05/02 18:02
271F→: 小說細節內容查補習班榜單不算調查?05/02 18:02
272F推: 還什麼根深蒂固的成見勒 很會寫作文 陳國興教出來的05/02 18:05
273F→: 嗎?可惜禁不起檢視 這件事出來沒幾天 是要怎麼根深05/02 18:05
274F→: 蒂固啦?一開始兩邊都不認識 哪裡來的成見?05/02 18:05
276F推: 網路上討論釐清事實真相怎麼會沒有實質幫助?不討論05/02 18:09
277F→: 對方會跑路出國進修嗎?對立與仇恨?哇靠 這個厲害05/02 18:09
278F→: 幫被害者找真相原來也是製造對立與仇恨 中國來的嗎05/02 18:09
279F→: ?和諧好棒棒 被害者就要乖乖被害 不然就是製造對立05/02 18:09
280F→: 與仇恨05/02 18:09
286F推: 網路上討論釐清事實真相怎麼會沒有實質幫助?不討論05/02 18:20
287F→: 對方會跑路出國進修嗎?對立與仇恨?哇靠 這個厲害05/02 18:20
288F→: 幫被害者找真相原來也是製造對立與仇恨 所以以後被05/02 18:20
289F→: 害者就乖乖被害 不然就是製造對立與仇恨 是這樣子的05/02 18:20
290F→: 嗎?這裡是中國嗎?和諧好棒棒嗎?05/02 18:20
673F推: 推 明明又不是法庭 卻無理要求刑法等級的證據力才能05/02 07:20
674F→: 「評論」 而不是「宣判 」根本荒謬 遑論大家根本也05/02 07:20
675F→: 沒權利調查起訴判刑05/02 07:20
792F噓: 哪裡「辦案」了 鄉民又不是檢警調 又沒有權利審問起05/02 05:36
793F→: 訴判刑 最多只能說是大家一起推理 難道假設一下都不05/02 05:36
794F→: 行?05/02 05:37
805F噓: 鄉民又不是法官 是能判什麼刑啦 抽絲剝繭 推理也不05/02 06:35
806F→: 行?05/02 06:35
827F噓: 哪裡送斷頭台了 又沒有公權力 連斷一根頭髮都做不到05/02 08:38
828F→: 好嗎05/02 08:38
451F推: Bowcacayy 說得很好05/02 05:42
458F推: 有些人格低劣的文醜 就是會幫加害者搖旗吶喊助威05/02 08:41
106F噓: 男人的嫉妒是最醜陋的了05/02 06:48
74F推: 垃圾言論早該桶了 版主都死光了嗎?05/02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