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02 00:14), 編輯推噓198(23335222)
留言490則, 20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7/126 (看更多)
先引用一段PTT創辦人杜奕瑾對PTT的看法好了。 ============================================================================== PTT會一直茁壯和成長,是因為管理者退居幕後,我們一直堅持PTT要維持中立、不商業化 、不政治化的原因,我們很早就開始承諾這件事,也就造就PTT的多元和包容。我們鼓勵 大家暢所欲言,鼓勵大家依照自己的能力幫助別人,來到PTT的人已經被訓練成不求利益 ,所以它很不容易被商業機制影響,如果有人想要帶領一個話題,並不容易。 ============================================================================== ptt之所以會被掌權者討厭,一般人喜歡,就是因為他不限制大家的想像,大家想什麼就可 以說什麼(當然亂講被別人吉是一回事,不過也只有亂說的人要自我承擔),所以很多事情 就是在大家的腦力激盪下,才找到了真相。 然而你卻在大家試圖找出真相的同時,想要說服大家去找真相的這條路是不對的,是不道 德的。我覺得只有兩種可能,要不是你別有居心,就是你根本就是奴性過重。如果每件事 都要有十足證據才能拿出來討論,那什麼事情都不用談了阿。 如果沒有這幾天大家積極的討論,會有民代跳出來攬這灘混水嗎?(當然對民代還是有利啦) 沒有民代跳下來,媒體會開始報導嗎?如果沒有這幾天的激烈討論,這件事早就被河蟹掉了 如果這種情況是你願意看到的,那麼你比較適合中國的"言論自由"吧。 再來你所舉的例子,你都不覺得與防師騎的例子不太一樣嗎?你舉的每個例子,被指控的人 都是極力否認自己做過被誣賴的事情。但是今天被鄉民懷疑的人,一下說自己要去中國長 期學術交流,一下把自己的招牌拆掉。跟你所舉的幾個例子相似度高嗎? 如果每件事情都要十足的證據才能討論,我想洪仲丘案也永遠不會有人被判有罪,因為根 本就不會有人被抓去審判了。 如果因為這樣就害怕大家會開始進入大亂爆時代,其實也是多慮了。因為亂講話的人是有 被吉的風險,如果不是真有所本,我認為不會有人會冒著被吉的風險出來大亂爆。當然不 能排除有人就是喜歡大亂爆,但是亂爆的人自然就會有人去吉他了阿,你是在旁邊緊張什 麼啦? 別人在吃麵,你在喊燒喔?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引述《boring5566 (無聊五六)》之銘言: : 這個議題燒了好幾天了 : 我也來帶個風向好了 : 目前當事人自殺後留下的遺書已公開部分 : 僅有對不起家人的道歉話語 : 沒有具體說出輕生理由 : 只能從家屬後來的公開信中猜測 : 是因為過去發生的誘姦案導致想不開 : 所以就目前鄉民與輿論所知道的內容 : 實在是少之又少 : 完全沒有任何足夠的直接與間接證據去還原好幾年前的案件原貌 : 除了已經死亡的當事人之外 : 恐怕也只有當年那位老師知道原委了 : 但現在八卦上風向 : 似乎比較多篇願意相信有誘姦發生 : 且兇手就是陳姓補習班老師 : 在此我想問 : 這樣論斷真的沒有問題嗎? : 上次維冠大樓倒塌 : 一個藍太太被指稱拆牆導致損害房屋主結構因此發生慘劇 : 當時版上也是一片罵聲 : 還有一些人跑出來說認識這個藍太太 : 說他是怎麼樣的為富不仁 : 還有人出來打臉藍太太的否認說明 : 說得言之鑿鑿 : 我都信了就是這個藍太太害死一堆人命了 : 結果哩? : 好在當年法拍時現場點收照片藍太太有保留下來 : 證明在他買下房子之前屋子老早就被打通 : 不是他亂拆承重牆或剪力牆的 : 再往前推一點 : 八里媽媽嘴命案 : 媽媽嘴老闆與合夥人兩人當時在新聞節目之中 : 根本就事被當犯人看待 : 認為謝依涵一介女流怎可能獨力犯案 : 必然是兩人在後面主謀 : 當時兩人是如何竭力辯解 : 有誰認真聽到? : 名嘴還如獲至寶的想從其中找出破綻 : 結果哩? : 根本跟他們兩人沒個毛關係 : 類似的事情 : 陳姓女模命案中的梁姓閨蜜 : 又是怎麼樣被媒體與網路渲染成蛇蠍女 : 還繪聲繪影的說手上有一本報復筆記本 : 上面記滿她不爽的對象 : 要讓她的男朋友一個一個姦殺他們 : 要不是她母親努力找到證據 : 也剛好有監視器畫面提供不在場證明 : 他是不是又一冤到底了? : 回到女作家這個案子 : 維冠大樓藍太太有沒有拆牆 : 女閨蜜有沒有在犯罪現場 : 還至少都有物理證據可以證明 : 女作家當年與補習班老師談戀愛 : 請問誰又辦法知道是老師藉勢藉端以職權誘姦? : 還是兩情相悅? : 當然也不是兩情相悅補習班老師就沒責任了,畢竟對方未成年 : 且分手分得太差也是會遭人怨恨一輩子 : 沒看之前版上兩個知名版友約砲事件 : AA一次,記恨一世 : 誰知道到底是哪個點讓女作家受傷慘重? : 是當年的誘姦? : 還是當年的婚外情自己是第三者 : 還是當年的分手過程不和平? : 一堆版友跳下來當鍵盤柯南 : 講得煞有其事 : 我再問一次,這沒有問題嗎? : 如果未來事實證明 : 女作家之死,跟這個陳姓補教老師一點關聯都沒有 : 是不是又在等下次的類似的狀況發生 : 又讓我這種想帶另外風向的人當作例子呢? : 如果鄉民關心這件事情 : 該作的是應該是 : 性侵案為公訴罪 : 以輿論的方式逼迫檢察官主動調查此案 : 讓該付出代價的人去承擔其法律的責任 : : 剛剛在某個FB私人社團夢到 : : 要是當事人同學可以去回想 : : 當初同學有沒有去上課 : : 呵呵 : : 夢醒了 : : 然後要告的話,當初肯定會鬧很大 : : 身為一個父親會不想保護女兒嗎? : : 上法院提喚證人的時候不是二度傷害嗎? : : 而林父怎麼沒告? : 當初父親知道其實就該報案了 : 害怕造成二度傷害 : 結果女兒還是走了 : 且性侵案件都有保護被害人之措施 : 如果不要下個受害者出現 : 這是相對最好的作法 : 因為這種性侵,或對未成年者性犯罪 : 通常都是連續犯 = = : 不過也不能怪爸爸 : 畢竟誰知道女兒會在十年後還是想不開? : 但如果要保密 : 那就保密到底吧 : 我不能理解的是 : 公開了女兒當年被誘姦 : 又說現在的輕生就是因為當年的心理陰影 : 那麼為什麼獨獨缺少了加害人的姓名? : 這樣的公開舉動到底要怎麼減少更多的被害人出現? : 我不理解 : : 試想要是 : : 然後狼濕幾歲要是上法庭 : : 誰比較會扯謊 : : 一個五十歲的奸詐老男人,還是 : : 一個涉世未深的小女生 : 跟這個案子沒關 : 但我提另外一個角度 : 麥可傑克森當年被說性侵小男孩 : 一邊是看盡世間繁華的老男人+高薪聘雇的律師團 : 一邊是涉世未深的小男孩 : 結果是MJ賠了一大筆錢 : 然後在各種娛樂作品之中,MJ愛正太被當作梗盡情嘲弄 : 結果在MJ去世之後 : 當年那個涉世未深的小男孩長大成人了 : 也成了奸詐的成年人 : 他才跟世界剖白說當年是受到父親的威逼誣賴MJ的 : 然後同年少年的父親就自殺去世 : 我想說看到對方是小孩子就無條件相信 : 也並不公道 : 建議大家看一下一部丹麥電影《謊言的烙印The Hunt》 : : 所以鄉民仇女的這次該停止造業 : : 右肩你的人在你面前自稱兩情相悅 : : 妳還要被迫把不愉快的把自己最深的痛楚 : : 挖出來 : : 你是父親會愛自己女兒更多,還是討回公 : : 告重要 : 我是認為 : 如果要保密就保密到底吧 : 除了親密的人也沒人知道這位名作家過去的可憐遭遇 : 既然現在女兒過世了,那如果要公開就公開到底吧 : 至少讓加害人付出應有報償 : 也讓其他可能無辜的人不要被牽扯其中 : 現在這樣就我自己的價值觀來看 : 我感到很迷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8.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655285.A.CB5.html

05/02 00:15, , 1F
05/02 00:15, 1F

05/02 00:15, , 2F
Ptt之神
05/02 00:15, 2F

05/02 00:16, , 3F
05/02 00:16, 3F

05/02 00:16, , 4F
05/02 00:16, 4F

05/02 00:16, , 5F
真 太誇張地必須承擔被吉風險 但不該停止討論
05/02 00:16, 5F

05/02 00:16, , 6F
有道理
05/02 00:16, 6F

05/02 00:16, , 7F
推,現在就是在施壓要陳興出來講清楚
05/02 00:16, 7F

05/02 00:16, , 8F
⊂((・⊥・))⊃
05/02 00:16, 8F

05/02 00:16, , 9F
老師到底何時才要出面呢
05/02 00:16, 9F

05/02 00:16, , 10F
推,真的亂講話就上來吉啊 這邊文字都有留底
05/02 00:16, 10F

05/02 00:16, , 11F
在那邊扯後腿真的別有居心
05/02 00:16, 11F

05/02 00:16, , 12F
學生們都在等唷
05/02 00:16, 12F

05/02 00:17, , 13F
05/02 00:17, 13F

05/02 00:17, , 14F
就是想知道是誰逼死防師騎嘛
05/02 00:17, 14F

05/02 00:17, , 15F
有螃蟹圖的拜託貼一下
05/02 00:17, 15F

05/02 00:17, , 16F
中肯
05/02 00:17, 16F

05/02 00:17, , 17F
05/02 00:17, 17F

05/02 00:18, , 18F
國父之言引用給推
05/02 00:18, 18F

05/02 00:18, , 19F
05/02 00:18, 19F

05/02 00:18, , 20F
問題是連個證據都沒有啊
05/02 00:18, 20F

05/02 00:18, , 21F
推 本來就該有正反兩面的意見 只是希望大家能理性
05/02 00:18, 21F

05/02 00:18, , 22F
卡位看戲
05/02 00:18, 22F

05/02 00:18, , 23F
05/02 00:18, 23F

05/02 00:19, , 24F
對阿,人不能用拼圖的ㄧ塊來探討哦
05/02 00:19, 24F

05/02 00:19, , 25F
05/02 00:19, 25F

05/02 00:19, , 26F
05/02 00:19, 26F

05/02 00:19, , 27F
KKC在那魯我就推文了:人都有偷窺真相的慾望
05/02 00:19, 27F

05/02 00:19, , 28F
為甚麼阻擋,架擋泥板不讓人探討
05/02 00:19, 28F

05/02 00:19, , 29F
05/02 00:19, 29F

05/02 00:19, , 30F
XD 開放正義魔人來噓
05/02 00:19, 30F

05/02 00:20, , 31F
阿,用不讓偶探討
05/02 00:20, 31F

05/02 00:20, , 32F
這件事情有沒有犯罪不好說 重點是當事人死了家屬也不張揚
05/02 00:20, 32F

05/02 00:20, , 33F
偶就越愛推文
05/02 00:20, 33F

05/02 00:20, , 34F
你要支持哪種真相是一回事,但是難止世人悠悠之口
05/02 00:20, 34F

05/02 00:20, , 35F
精闢
05/02 00:20, 35F

05/02 00:20, , 36F
個人就是反骨。絕不妥協
05/02 00:20, 36F

05/02 00:20, , 37F
有幾分證據 就說幾分話
05/02 00:20, 37F

05/02 00:20, , 38F
推阿 一堆線索都暗示同一件事情 說没證據真的科科
05/02 00:20, 38F

05/02 00:20, , 39F
沒錯!推!言論自由是非常可貴的!
05/02 00:20, 39F
還有 411 則推文
05/02 05:42, , 451F
Bowcacayy 說得很好
05/02 05:42, 451F

05/02 07:17, , 452F
扯什麼言論自由...他有限制鍵盤柯南討論嗎?他的意見也是
05/02 07:17, 452F

05/02 07:17, , 453F
一種言論啊~何況鄉民不是在找真相,不過是在幻想嘴泡罷了~
05/02 07:17, 453F

05/02 07:34, , 454F
05/02 07:34, 454F

05/02 07:56, , 455F
我想 他只是有點眾人皆醉的自戀感
05/02 07:56, 455F

05/02 08:32, , 456F
那人家合理推測你在大聲啥
05/02 08:32, 456F

05/02 08:40, , 457F
好像有人超害怕大家繼續討論下去
05/02 08:40, 457F

05/02 08:41, , 458F
有些人格低劣的文醜 就是會幫加害者搖旗吶喊助威
05/02 08:41, 458F

05/02 08:54, , 459F
是啦 督割 梁女大家就繼續罵找真相咩 過頭被告剛好
05/02 08:54, 459F

05/02 08:57, , 460F
噁心的是你講是真相 別人講是打壓 就你剛好是正義呢
05/02 08:57, 460F

05/02 09:20, , 461F
05/02 09:20, 461F

05/02 09:37, , 462F
05/02 09:37, 462F

05/02 09:47, , 463F
1
05/02 09:47, 463F

05/02 10:09, , 464F
你可以,別人不行的最佳示範
05/02 10:09, 464F

05/02 10:55, , 465F
幫推
05/02 10:55, 465F

05/02 10:59, , 466F
XD
05/02 10:59, 466F

05/02 11:11, , 467F
ㄊㄨ
05/02 11:11, 467F

05/02 12:26, , 468F
05/02 12:26, 468F

05/02 12:35, , 469F
05/02 12:35, 469F

05/02 12:50, , 470F
05/02 12:50, 470F

05/02 14:00, , 471F
洪案沒有證據嗎
05/02 14:00, 471F

05/02 14:29, , 472F
05/02 14:29, 472F

05/02 14:35, , 473F
別人在*姦 你在推*股?
05/02 14:35, 473F

05/02 14:37, , 474F
他哪裡說不要討論?原文不就在說冷靜點、證據多一點?
05/02 14:37, 474F

05/02 16:10, , 475F
沒看懂原文就來扣帽子
05/02 16:10, 475F

05/02 16:28, , 476F
05/02 16:28, 476F

05/02 16:39, , 477F
沒辦法獨立思考的人真多...
05/02 16:39, 477F

05/02 17:17, , 478F
05/02 17:17, 478F

05/02 18:02, , 479F
事實就是補習班有狼師阿,就算後來陳興真是無辜
05/02 18:02, 479F

05/02 18:02, , 480F
但是也要藉由這類事件,把補習班狼師給揪出來啊
05/02 18:02, 480F

05/02 18:03, , 481F
而且就算不是狼師,光小公司拿大標案就一堆問題了
05/02 18:03, 481F

05/02 21:54, , 482F
林佳龍蔡英文和民進黨已經讓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化 !
05/02 21:54, 482F

05/02 21:54, , 483F
林佳龍蔡英文和民進黨收了多少違章工廠的政治獻金 ?
05/02 21:54, 483F

05/02 21:55, , 484F
林佳龍要包庇太平仁和街違章電鍍工廠到何時 ?
05/02 21:55, 484F

05/02 22:18, , 485F
05/02 22:18, 485F

05/02 22:47, , 486F
推!
05/02 22:47, 486F

05/02 23:31, , 487F
05/02 23:31, 487F

05/03 00:25, , 488F
推這篇
05/03 00:25, 488F

05/12 01:56, , 489F
05/12 01:56, 489F

06/01 20:47, , 490F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06/01 20:47, 490F
文章代碼(AID): #1P1rxror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7 之 126 篇):
文章代碼(AID): #1P1rxror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