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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inform 在 PTT [ C_WorkBoard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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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告] 組規意見徵詢
[ C_WorkBoard ]53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AskWhat - 發表於 2016/12/07 23:31(9年前)
1Frainform: 未特別規定者,以群組上連署規定為之12/08 05:05
2Frainform: 這一句就擺明說得很清楚,群組也有權力可以制定開版連署12/08 05:06
3Frainform: 的相關規定,既然這項站規說明群組有權力制定連署標準12/08 05:07
4Frainform: 又何來侵犯小組開板權之說?12/08 05:08
5Frainform: 所得稅法由立法委員制定、總統公告,兩者都不屬於12/08 06:29
6Frainform: 稽徵機關;難不成立法委員和總統也侵害了稽徵機關的權限12/08 06:29
7Frainform: 所得稅法應該讓稽徵機關自行制定和執行,立法委員和總統12/08 06:31
8Frainform: 沒有權力/權限制定所得稅法?12/08 06:31
16Frainform: 以上四點的不行不行不行不行,到底是誰跟你說不行?12/08 10:32
17Frainform: 說的好像你的話就是聖旨一樣,PTT全站都非遵守不可。12/08 10:33
Re: [公告] 組規意見徵詢
[ C_WorkBoard ]107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AskWhat - 發表於 2016/12/04 10:43(9年前)
1Frainform: #1OEWB8qE (BoardCourt)12/04 11:43
2Frainform: 四、關於本案的處理12/04 11:44
3Frainform: (1)關於試閱看板通過與否的規則、以及其他組規12/04 11:44
4Frainform: 請群組長於一週內於本板提出具體辦法,12/04 11:44
5Frainform: C. 修正各項限制使用者權利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本案中12/04 11:44
6Frainform: 的試閱看板規定)12/04 11:44
7Frainform: 使各級管理者與使用者有客觀的標準可供遵循。12/04 11:45
8Frainform: 站長要求「群組長修正」,不是「群組長督促小組長修正」12/04 11:46
9Frainform: 也不是要求群組長廢相關規定並督促小組長訂定相關規定12/04 11:47
10Frainform: 至於群組規要賦予小組長多大的權力,那就是群組長的權限12/04 11:49
11Frainform: 站規的解釋權在站長,要求群組長廢除相關規定的依據和12/04 11:52
12Frainform: 權力,是否應該先去向站長問清楚再來要求,這樣比較合理12/04 11:52
13Frainform: 一點?12/04 11:53
26Frainform: 所以源頭還是站長那邊出問題,源頭沒解決則問題還是存在12/04 13:01
29Frainform: 我不知道有無問題,因未如我一再說的站規解釋權在站長12/04 13:04
31Frainform: 如果還是有疑問,就只能請教法務或甚至是總監的見解了。12/04 13:05
34Frainform: 站長不僅有站規解釋權,更有制定/修改站規的權限12/04 13:07
38Frainform: 全站除了總監和站長會議,沒有其他監督站規制定/修改12/04 13:09
39Frainform: 的機制了。12/04 13:09
42Frainform: 雖然一般狀況強調小組/群組自治,但目前狀況引起使用者12/04 13:10
43Frainform: 重大疑慮,應該不在是一般狀況,而是緊急狀況了吧?12/04 13:11
44Frainform: 在此情況下,群組長/站長應有權介入處理一切相關問題12/04 13:12
45Frainform: 不過有點離題了,所以不再回應。12/04 13:12
48Frainform: 現任總監是okcool,如果覺得站長處理有問題,可以直接寫12/04 13:14
49Frainform: 信去問總監,站長歸他管。12/04 13:14
Re: [公告] 組規意見徵詢
[ C_WorkBoard ]8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arrakis - 發表於 2016/12/01 18:51(9年前)
6Frainform: □ 關於以後id_multi的申請機制12/03 10:56
7Frainform: □ [轉錄][公告] 共用帳號禁止條例12/03 10:56
8Frainform: 上面那兩個都是過時的舊規定,帳號部有最新的版本12/03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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