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rahim03
作者 rahim03 在 PTT [ Baseball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44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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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F→: egg可能誤會了吧 提27人 只是對比曹錦輝的諷刺而已03/10 18:05
75F→: 至於法官職權移送的案件 連傳喚的心證都不到這種事03/10 18:05
76F→: 說真的有人相信啊03/10 18:05
78F→: 法官又不是吃飽撐著沒事幹 特地表明要職權移送03/10 18:06
80F→: 不是幫曹護航啊 證據就不夠 說起來跟27人名單結果一樣而03/10 18:06
82F→: 已 結果27人可以沒事爽創紀錄當長壽教練 曹封殺到國外03/10 18:07
83F→: 不覺得很諷刺嗎?03/10 18:07
88F→: 法律上都無罪啊 所以中職浮動標準 拿27人出來諷刺剛好而03/10 18:08
91F→: 已 道德迷沒辦法解釋的雙重標準03/10 18:08
95F→: 怎樣雙重標準? 這邏輯並不難懂啊 27人狀況和曹差不多03/10 18:09
96F→: 曹被追殺到國外 27人沒事 所以拿27人出來諷刺道德迷03/10 18:09
98F→: 這是怎樣雙重標準 可能要麻煩開示一下03/10 18:10
101F→: 那是因為站在那些認定曹有問題的立場 去諷刺他們耶03/10 18:11
102F→: 覺得他們標準很好笑 雙重標準在哪 我真的不太懂03/10 18:11
48F噓: 行文告知?還施壓澳職咧 說的這麼漂亮03/10 16:37
94F→: 曹錦輝也沒證據啊 只有組頭和白手套 你信喔03/09 13:24
95F→: 連曹接受花酒的證據都沒有耶03/09 13:25
68F噓: 他承認過?到現在還一堆人被媒體誤導 自以為高道德標準03/08 11:58
72F→: 他沒承認答應放水好嗎 不起訴書證據只有組頭白手套證詞03/08 11:59
75F→: 監聽很久只有曹跟酒店經理很熟03/08 12:00
79F→: 組頭有沒招待 怎樣招待都不知道哩03/08 12:01
81F→: Tab你先證明他有預謀啦03/08 12:01
84F→: 而且你不知道絕大多數犯罪 預謀都是無罪嗎03/08 12:02
88F→: 不起訴書根本超鬧 自已為法官 監聽那麼久什麼都沒差查到03/08 12:04
89F→: 沒什麼黑曹粉 只有被媒體誤導還自以為 和 假球高道德聯03/08 12:05
90F→: 盟粉03/08 12:05
91F噓: 查了半天 酒店相關人員說法咧 誰出錢的?不起訴書通通付03/08 12:06
92F→: 之闕如03/08 12:06
186F→: 誰說法人不能只有兩位股東的 不然T先提出中信曾經是最大03/03 10:24
187F→: 股東的證據好了03/03 10:24
190F→: 而且壽險投資公共建設不能擔任董監事 要如何取得經營權?03/03 10:29
46F→: 人家明明是調查後覺得證據不足 中職除了不起訴書拿不出01/15 10:25
47F→: 其他證據說服別人 只會嗆道德 感覺很可笑01/15 10:25
150F→: 因為MLB同意錄用的小曹 以他現在根本不算是什麼喀的情況01/15 10:35
151F→: 來看 顯然是有蹊蹺 引起很多人重新檢視整個事件01/15 10:36
153F→: 發現以前被媒體灌輸的一堆事實都是假的01/15 10:36
154F→: 曹錦輝從來沒有承認過答應放水 結果去外面看很多人評論01/15 10:36
155F→: 還是很多人認為他自白又承認01/15 10:37
158F→: 然後看那份不起訴處分書 真的吐血 自己想當法官也把書類01/15 10:37
159F→: 寫好一點 人家判決書 認定被告犯罪 都還會寫被告怎麼辯解01/15 10:37
161F→: 提出什麼證據 然後再反駁這些如何不可信01/15 10:38
163F→: 結果一個完全無法被檢視證據的不起訴書 通篇只有白手套01/15 10:38
164F→: 組頭證詞 監聽這麼久 連通聯紀錄都沒有 別說跟組頭相關01/15 10:38
166F→: 的通聯譯文 只有監聽到曹愛上酒店 也沒有酒店相關人證詞01/15 10:39
168F→: 連判斷組頭可能和曹錦輝走的進的依據 只有組頭上酒店01/15 10:39
170F→: 時間和曹上時間接近 也沒有寫所謂組頭上酒店時間依據是01/15 10:40
171F→: 什麼? 是組頭自己講的? 還是有其他證據01/15 10:40
173F→: 還是根本就是拿著曹錦輝的通聯給組頭指認的01/15 10:40
176F→: 坦白說 我不太相信曹完全沒接受過性招待01/15 10:42
178F→: 但要處以一個人極刑 從人格 社會 職業上抹殺01/15 10:43
179F→: 用這種方法 根本非常超過 以筆殺人01/15 10:43
181F→: 還沒任何檢視證據 和 救濟的機會01/15 10:43
187F→: 中職自己不用曹很正常 能理解 我也認為中職不能用曹01/15 10:54
188F→: 因為自己信用太差 禁不起用曹可能面臨的任何抨擊和風險01/15 10:54
189F→: 他為了自己面子發函澳職和MLB 也都可以理解01/15 10:55
190F→: 但施壓 還有一付追殺的嘴臉 連聲明都錯誤百出 這就01/15 10:55
193F→: 如果中職不是施壓 又這種嘴臉 會有這麼多人批評?01/15 11:01
92F→: 曹錦輝有澄清啊 他說要他說一千萬次都一樣 他沒放水01/15 10:14
93F→: 另外 誰說27人沒東西? 就是法院判決書啊 認為有嫌疑職權01/15 10:15
94F→: 告發01/15 10:15
25F→: 沒辦法 這件事無解 所以我說這種書類很恐怖01/15 09:47
26F→: 如果是假的 跳到黃河都洗不清 唯一的辦法是去告民事01/15 09:48
27F→: 調閱卷證 讓民事法官重新認定一次 不過前提是 要找的到01/15 09:48
28F→: 民事能告的地方... 在曹錦輝這件 民事還真不容易找出能告01/15 09:49
29F→: 中職什麼...01/15 09:49
28F→: 曹錦輝 現在還有什麼利益可言? 一個開過幾次刀 5年沒投01/14 17:37
29F→: 球 33歲只能得到小聯盟約的投手 到底有什麼利益可言?01/14 17:38
30F→: 就是這種例子 可以凸顯中華職棒有多荒謬01/14 17:38
31F→: 他想積極 拿得出什麼證據嗎? 除了不起訴書?01/14 17:38
33F→: 這樣也好意思用中斷交流去施壓澳職 現在踢到鐵板了01/14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