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powerslide
作者 powerslid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27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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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排序:
4F推:http://www.pbase.com/katyvette/image/26802409 ???04/30 12:33
7F推:http://www.globalgallery.com/enlarge/018-22663/ ??04/30 22:03
8F推:http://0rz.tw/3941A Orz04/30 22:07
28F推:http://zoefishreading.blogspot.com/2004/11/1665.htm06/09 21:22
29F→:http://0rz.tw/c24cA06/09 21:23
16F推:逆光+ev就可以了(測光在暗部)修圖是作不出來的 光是05/01 00:28
17F→:顏色的明度就不一樣了(底片的曝光不足更會造成叢聚的05/01 00:30
18F→:顆粒現象05/01 00:31
20F推:不是每上一層就要噴一次?04/28 17:01
1F推:唉!雞同鴨講,算了。04/21 14:05
4F推:美學不是哲學的一部份?04/21 14:39
5F→:身體自主權可以扯到男權?你也真會凹04/21 14:40
6F→:又,當代藝術本來就是『觀念』的藝術,『觀念』就是哲04/21 14:41
7F→:學,難道 J.Kosuth在一九六七年的作品「一把與三把椅子04/21 14:42
8F→:」的作品你沒聽過嗎?您如此發言,只是暴露自己的無知04/21 14:43
9F→:與粗暴而已!不值一晒!04/21 14:43
10F推: J. Kosuth : "Art after Philosophy"04/21 14:47
24F推:請問B大有沒有把『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這句話的本意搞清04/21 17:50
25F→:處了呢?:「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04/21 17:51
26F→:」這句畫意司就是說,你的身體是父母給的,沒有經過父04/21 17:52
27F→:母的同意,不能毀壞它啊,這是孝的開始。這不就是典型04/21 17:52
28F→:的『父權思想』啊,子女的身體是屬於父母的,子女沒有04/21 17:53
30F→:對於自己身體的處分權,一切只能聽從父母的處置,如果04/21 17:54
31F→:這不叫父權,還有什麼叫做父權?04/21 17:54
35F推:如家的思想本原就是從父權的統治出發的,而四維八德則04/21 17:56
36F→:是父權社會下的一直種倫常規範,用來鞏固帝王的統治基04/21 17:57
37F→:礎的04/21 17:58
39F推:可是這跟身體自主權無關吧!子女墮胎,父母當然會心疼04/21 18:00
41F→:但是從子女的自主人格權來看,父母也不能強迫子女不墮04/21 18:01
42F→:胎吧!04/21 18:01
43F→:所以你的意思是,因為你愛你父母,所以也不准別人墮胎04/21 18:02
45F→:那我就不懂了,既然你都認為這只是『你自己』的選擇,04/21 18:04
46F→:那干別人『墮胎』行為何事?你自己遵守就可以了,為什04/21 18:04
47F→:麼還要拿你自己的『道德標準』批判別人的行為呢?04/21 18:05
49F推:我沒有用『道德』批判你喔!我說的是『身體自主權』,04/21 18:07
50F→:這並不是『道德』,我沒有強迫你遵守,而你也可自由選04/21 18:07
52F→:擇,但是你道德批判方式卻剝奪了別人的『選擇權』,這04/21 18:08
53F→:就是我們之間『主張』的分別,搞清楚了嗎?04/21 18:08
54F→:b大又轉移話題了,第一,生氣歸生氣,但是我並沒權力阻04/21 18:09
55F→:紙她墮胎,這是二碼子事,請不要混為一談。第二,現在04/21 18:10
56F→:討論的是女性的身體自主權,不是父母對子女行為的抱怨04/21 18:10
57F推:to Tayako:或許我說的不夠清楚,我再重複一遍,墮胎合04/21 18:16
58F→:法化並不代表『每個人』都要墮胎,它只是『墮胎』的決04/21 18:17
59F→:定權回歸給『母體』罷了,讓母體來自由決定是否要墮胎04/21 18:17
60F→:所以並沒有所謂『道德』批判的問題,但是反對墮胎者的04/21 18:18
61F→:主張則是根本連這一個決定權都給剝奪了,直把他將給社04/21 18:19
62F→:會道德來決定,根本否認了女性的身體自主權。04/21 18:19
65F推:哈,我是男的,至於這個議題,我在研究所就已經被一群04/21 18:24
66F→:女性主義的支持者(她們都是女的)給荼毒過了 :)04/21 18:24
72F推:to BlueClover:我並沒強迫別人接受喔,我想我的論點一04/22 10:25
73F→:直都很清楚,要不要墮胎,是『個人』的權力,沒有任何04/22 10:25
74F→:人能替其他人決定他要不要墮胎,所以反對墮胎和法化的04/22 10:26
75F→:其實才是真正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觀點,而支持墮胎合法04/22 10:26
76F→:化的人才是『真正』尊重『每個人』自主的決定,不是嗎04/22 10:27
116F推:胎兒在未出生前到底算是個獨立的生命個體還是只是母體04/20 19:25
117F→:的一部份應該是這件作品所要表達的重點吧!04/20 19:26
123F推:胎兒在未出生前都只是母體的一部份,既然是母體的一部04/21 09:55
124F→:分,難道母體對自己身體的一部分,沒有任何處置權嗎?04/21 09:56
125F→:難道母體對於自己身體的處置權還需要其他人為她來決定04/21 09:57
126F→:嗎?04/21 09:57
132F推:那是你對自己胎兒的情感,但無法否認他人對於自己身體04/21 11:01
133F→:自主權(就算她要自殺、吸毒,那都是她自己的選擇),04/21 11:02
134F→:以自己道德情感去限制別人的生體自主權,其實是非常「04/21 11:02
135F→:父權」的跋扈心態(教導別人如何處置自己的身體)。04/21 11:03
136F→:更遑論,法律上都已經承認「墮胎」的合法性,我們實在04/21 11:04
138F→:沒有必要去干涉他人對於自己身體的自主權(在法律上,04/21 11:04
139F→:胎兒在未出生前,都不具有『人』的地位。」04/21 11:05
140F→:『我只知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 』,這就是典型的『父權04/21 11:06
142F→:』心態的,父母決定你怎麼作,選擇什麼,兒女只是父母04/21 11:06
143F→:的財產,所以父母決定你要嫁給誰你就嫁給誰,父母要自04/21 11:07
145F→:殺也要帶兒女一起死,這就是傳統的父權社會啊!難道承04/21 11:07
147F→:認一個人對於自己身體的自主權,不是作為一個自主人的04/21 11:08
148F→:最基本權利?難道我對於自己身體的處置還需要別人替我04/21 11:08
149F→:決定?04/21 11:09
8F推:肖象權和著作權是不一樣的東西喔~~~04/17 22:05
9F→:簡單講肖像權是保障被攝影(繪畫)者的人格權的,而著作權04/17 22:05
10F→:則是保障創作者的的智慧財產權的,所以如果你拍了一個04/17 22:07
11F→:明星,那著作權是屬於你這個攝影者的,而肖像權則是在那04/17 22:08
12F→:個明星身上,基本上在台灣要主張肖像權是很困難的,除非04/17 22:09
13F→:你有利用它來牟利或詆毀他人的行為,否則是很難請求的04/17 22:10
14F→:至於「鐵的工具書 PHOTOIMPAC T 10」那個CASE應該是攝04/17 22:13
15F→:影師未經MD的同意直接把它挪用到自己出版的書籍上作解04/17 22:14
16F→:說而有營利的行為,才被判罰的,如果只是單純貼圖就沒這04/17 22:15
17F→:個問題了04/17 22:16
19F推:既然是Q版,那怎麼還會有肖像權呢?那個明星應該不會長得04/17 22:18
20F→:跟Q版人物一樣吧!:)04/17 22:19
22F→:基本上,[神似]並不是肖象權保障的範圍,不然那些模仿秀04/17 22:20
23F→:的演員都會被告死了,[肖象]簡而言之就你這個人的[影像]04/17 22:21
25F→:如果不能證明這個人是你,那也就沒有肖象權(人格權)的保04/17 22:23
26F→:障04/17 22:23
28F→:基本上畫,就繪畫來說,只要不醜化不詆毀就沒什麼問題了04/17 22:23
30F→:因為當事人根本不能證明那幅畫就是他啊04/17 22:24
36F推:因為他用了那個明星的名字(王建民),我想有價值的地方04/18 18:46
37F→:的地方在這裡,而不是那個公仔04/18 18:47
39F推:那個應該不是[廣告]的重點吧 重點是明星的代言呀04/18 18:58
1F推:哈,是場誤會就好,我接受你的道歉,將來有機會說不定還04/09 21:57
2F→:交流交流 :)04/09 21:59
7F推:我比較好奇的是fine art和palace art到底有啥不同?04/09 11:30
8F推:至於說為政治和商業服務,呣,我記得西方藝術自希臘、04/09 11:38
9F→:羅馬開始到現在,好像從來沒有脫離過為政治或商業服務04/09 11:39
10F→:的命運,可從來也沒看過他們因此而消亡的,所以不知道04/09 11:39
11F→:這種說法的根據何在04/09 11:40
12F→:至於時代的嗅覺,我想『天公開勿』的作者陳擎耀應該比04/09 11:42
13F→:你更有資格來談論這個議題吧! :)04/09 11:43
18F推:宮廷藝術不是藝術?吳大記者還真愛說笑,又什麼叫當代藝04/10 05:12
19F→:術,它的特質是什麼,吳大記者不仿說來聽聽啊04/10 05:13
20F推:又,巴洛克藝術已經在文藝復興之後囉,哪來的中古世紀之04/10 05:17
21F→:說啊,無大記者你又露餡了04/10 05:22
24F推:噗,吳大記者的洋相被揭穿了,又開始顧左右而言他了04/10 11:35
25F→:首先,你把fine art跟modern art(Contemporary Art )04/10 11:35
26F→:搞混不說,又把finet art與palace art相提並論評為墮落04/10 11:36
27F→:甚且將palace art稱為中古世紀藝術,由此可見,你對04/10 11:38
28F→:fine art認知的謬誤與淺薄,所以你批評的內容有啥可04/10 11:38
29F→:看性,就可想而知了!奉勸你還是回去玩你的樂評和轟趴04/10 11:39
30F→:吧!不要妄想撈過界又自瀑其短!04/10 11:40
32F推:我會的可多了,第一,我會打官司,第二,我會寫小說,04/10 12:34
33F→:第三,我會攝影而且可以進入美術館展覽,第四,我會揭04/10 12:35
34F→:穿某大記者的洋相,而你呢?除到處打嘴砲被人噓,被人04/10 12:35
35F→:抓包?還會什麼?喔,不,我忘了,你還會轟趴,還會被04/10 12:37
36F→:警察跟監,這大概就是你吳大記者最大的能耐吧!04/10 12:37
43F推:吳大記者又在唬爛了,請查一下fine art(純藝術)的定義04/11 07:22
44F→:看看palace art是不是fine art的範疇,別在那邊丟人現眼04/11 07:24
48F推:吳大記者還真會轉移話題啊?公函?逞兇?這應該是吳大04/12 00:46
49F→:記者擅長的吧!沒見過臉皮這麼厚的人,明明就是閣下把04/12 00:47
50F→:fine art的定義搞錯了,現在還想轉移話題?不管是故宮也04/12 00:47
51F→:好,凡爾賽宮也好,北美館也好,當代館也好,他們都是廣義04/12 00:48
52F→:的fine art museum,只有你吳大記者才會把他們當作是04/12 00:49
53F→:是不同的東西,還論高下(fine art比palace art高級?)04/12 00:52
54F→:真是笑掉人大牙了,吳大記者你要到處亂放炮那是您家的事04/12 00:52
55F→:不過被人抓包了還這麼理直氣壯的人,吳大記者你可是天下04/12 00:54
56F→:第一人啊!04/12 00:54
57F推:更正:凡爾賽宮應為羅浮宮之誤04/12 01:01
58F推:況且要論硬體和館藏,北美館還比不上故宮呢!人家故宮可04/12 01:19
59F推:是世界上排名前12大的博物館,外國人到台灣必去的地點之04/12 01:29
60F→:一,居然被你吳大記者評為比北美館還不如的美術館?這04/12 01:33
61F→:可是滑天下之大稽了!04/12 01:33
67F推:您不用再狡辯了,看看您自己寫的文字,到底是誰有閱讀障04/12 08:42
68F→:要把fine art museum 跟 palace museum相提併論,是種04/12 08:43
69F→:墮落?04/12 08:43
70F→:如果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說palace art不如fine art,難到是04/12 08:44
71F→:說故宮不如北美館?到底是誰有閱讀障礙?到底是誰在硬ㄠ04/12 08:45
72F→:大家看得一清二楚啊!您吳大記者的國文能力有這麼差嗎?04/12 08:46
73F→:連自己說過的話都無法自圓其說了,還要扯東扯西的來硬ㄠ04/12 08:47
74F→:真是難看啊!04/12 08:48
75F→:再來宮廷藝術就是純藝術的一種,所以您說把純藝術與宮廷04/12 08:50
76F→:藝術類比是種墮落,這句話的邏輯依據何在?還真是令人費04/12 08:51
77F→:解啊!04/12 08:52
90F推:噗哈哈 笑死我也 第一一次聽到有人這麼硬ㄠ的 第一次聽04/12 11:50
91F→:有人說現在討論宮廷藝術是種墮落的 那您乾脆說現在再04/12 11:51
92F→:搞寫實油畫是種墮落算了!fine art就是fine art,只要不04/12 11:52
93F→:是為了實用目的的工藝或是應用美術,都是屬於fine art的04/12 11:53
94F→:的範疇,還有人去分現代的純與過去的純藝術?你吳大記者04/12 11:54
95F→:真是唬爛到了極點了!更何況把宮廷藝術與當代相比評為04/12 11:56
96F→:一種墮落,這更是白目到極點的說法了,就連搞觀念藝術的04/12 11:57
97F→:作家們都不敢這樣子以自己的作品否認過去藝術類型存在04/12 11:58
98F→:的價值,而還要向他們提出借鏡,只有你吳大記者敢這麼大04/12 11:59
99F→:言不慚的說宮廷藝術已死,完全沒有參考價值,這真是開了04/12 12:00
100F→:我的眼見啊!破報有你這麼一個奇杷的記者,也真是難為他04/12 12:01
101F→:們了!附帶一提,你還沒告訴我當代藝術有啥特色啊?為啥一04/12 12:02
102F→:要有策展論述?難到當代藝術都是搞文字遊戲,而不是看作04/12 12:03
103F→:品陳述的內容的嗎?吳大記者,可否您回答一下?04/12 12:04
114F推:噗,我看是吳大記者無法自圓其說才想找台階下吧!04/12 18:13
115F→:有興趣看看jeff Wall、Sherri Levine、森村泰昌的作品04/12 18:14
116F→:再來跟大家說,把宮廷藝術與現代藝術相提並論是種墮落04/12 18:16
117F→:的說法。PS.我知道您對當代藝術的特色一竅不通,才會鬧04/12 18:17
118F→:出這種必須要有策展論述才能稱之為當代藝術的大笑話出04/12 18:18
119F→:來,更別提當代藝術中多的是對於古典藝術繪畫的再挪用04/12 18:18
120F→:行為,所以您說拿宮廷藝術與當代藝術相提並論是種墮落04/12 18:19
121F→:這種說法真是讓人啼笑皆非啊!!!!!!04/12 18:20
123F推:自我感覺良好?呣,吳大記者的臉皮果然跟人家不一樣!04/12 18:39
124F→:普通人知道自己的錯誤就會乖乖閉嘴,不會再強辯了!只04/12 18:40
125F→:有你吳大記者還可以臉不紅、氣不喘的繼續唬爛下去,你04/12 18:42
126F→:還以為這版上沒有精通現代藝術的專家,可以任你呼攏來04/12 18:42
127F→:呼攏去的,人家只是不想拆穿你的假面具,讓您難堪,沒04/12 18:43
128F→:想到您還真以為自己真有二把刷子,可以到處招搖矇騙?04/12 18:44
129F推:又,當代藝術對於「形式」的執著,在觀念藝術之後就已04/12 18:57
130F→:經被打破了,之後的藝術就只剩下觀念而已,所以現在如04/12 18:58
131F→:果還有人宣稱他可以創造新的藝術形式,大家都會認為他04/12 18:58
132F→:在唬爛而已!04/12 18:59
6F推:哈,為什麼沒人提Bbother和濁水溪公社?04/03 16:34
2F推:http://0rz.tw/e53Vp04/13 23:45
3F→:至於錄像,除了再現之外,他還具有擬像的特性,可以任由04/13 23:45
4F→:藝術家自己去剪接拼湊出一個虛擬的事件出來04/13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