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plwbook
作者 plwbook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4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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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老萊子彩衣娛親...故意模仿小孩,不讓父母感覺到自己老02/15 08:11
1F推:除了"疑問代詞",還有"疑問副詞",和"疑問語氣詞"啊...12/02 08:46
2F→:另外,"若是其甚與"的"其",應該不是"豈"的意思,你再查一查12/02 08:50
3F→:是不是你的書上寫錯了?12/02 08:52
5F推:推薦陳鼓應的 老子今註今譯及評介11/29 08:19
2F推:詩莊 詞媚 曲俗11/24 17:09
6F推:看他的牌調名稱和句式,然後去查書對照吧...11/27 22:01
7F→:其實元曲的特色就是比較白話,比較直接俐落,不像詞那樣典雅11/27 22:05
8F→:含蓄.但如果像張可久那種清麗派的曲,看起來就很像詞了.11/27 22:10
9F→:還有作品主題思想,元代讀書人很苦悶,常常會寫一些閒居啊..11/27 22:13
10F→:富貴功名有什麼好爭之類的...11/27 22:14
22F推:我很感嘆,諸位護教者竟沒有人譴責poohkoala的歧視語氣11/24 09:26
23F→:同樣基於護教之心,講出的言論也有是非之分,而不是有護教11/24 09:29
24F→:之心,言論就正確吧(對不起又發言,我真的言盡於此了。)11/24 09:31
30F推:偏見歧視本就是隱而不顯的東西,尤其是和經論相結合時11/24 10:04
34F推:你認為我有預設立場,正如我也認為你有預設立場11/24 10:30
37F→:我從未提及昭慧法師,但你的心中己經把我和她聯成一個概念11/24 10:32
40F→:我也從沒有反對經上關於邪淫的說法11/24 10:35
43F→:不,我反對的是,一提到同性戀,就把話題轉到同性性交11/24 10:37
44F→:如果就性向討論性向,就性交討論性交,我又何必反對?11/24 10:39
48F→:我想說的是,同志是可以不性交的,也可以努力減輕慾望11/24 10:46
49F→:性的方向擺在那裡,往這個方向施加多少慾望,則是另一回事11/24 10:51
50F→:除非完全等於零,性向才不存在,但完全等於零有幾人做到?11/24 10:56
52F→:戒律反而沒什麼好討論,畢竟都已經明定了不是嗎?11/24 11:10
56F→:一開始那篇文章的第一段是講同性戀,第二段才是性行為吧11/24 11:16
57F→:而且的確出現"問的問題是同性戀,同答者講的卻是同性性交"11/24 11:22
58F→:這種牛頭不對馬嘴的奇怪現象,只是刪文後已不在板上了11/24 11:24
61F推:對不起讓你誤會,我所反對的不是針對你的推文11/24 11:36
62F→:事過境遷,祝每個人都好。說了兩遍言盡於此,不會再犯了。11/24 11:40
69F→:同志傾向(黃門)既是生來就有的,有同志傾向也未必要意淫11/23 21:35
1F→:本文的"同"換成"異","異"換成"同",也完全通順。11/21 19:24
2F→:很多異性戀自以為心理健康,不須要佛法治療...11/21 19:25
3F→:同性婚姻不過求生活之安定,與年老之扶持,反而沒有傳宗接11/21 19:33
4F→:代之無明煩惱11/21 19:36
5F→:有家庭未必要有子嗣,會選擇收養小孩的同性戀,畢竟少數11/21 19:40
40F→:同性戀而糾纏別人者,在眾同性戀中只占少部分吧11/21 18:37
44F→:同性戀見到大多數男子,亦是視為兄弟姐妹,不起淫慾11/21 18:43
7F→:請問夫妻間以手弄其乳房取樂,是否屬於邪淫?11/21 16:51
2F推:請問關於"個人指責"的界義為何?畢竟是針對他講的言論,而11/21 08:39
3F→:非針對其人。是否對某人之言論予以質疑,即屬於指責文?11/21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