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Nausicaae
作者 Nausicaae 在 PTT [ WomenTalk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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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推: 好像有點淒慘。05/21 00:28
700F推: 這樣才叫推!05/01 05:13
5F→: 你知道那篇文章跟這裡的問題無關嗎?12/20 07:12
6F→: 還有你說的情形是女生有前婚或未婚生子的孩子,與同性12/20 07:13
7F→: 婚姻下生下來的孩子只能期待非生母的配偶繼親收養,是12/20 07:14
8F→: 完全不一樣的情況。你的說法足見你全然不了解狀況,不12/20 07:14
9F→: 然就是矇住眼不願意看見真實。12/20 07:15
24F→: 其實除了通姦或被強暴之外,自行滴精也是有可能的,甚12/20 09:40
25F→: 至可能是經過同性配偶的同意,兩人有事前溝通過。但即12/20 09:40
26F→: 便如此,之後孩子生下來,是不是能有雙親,還是只是一12/20 09:41
27F→: 個單親小孩,全部仰賴配偶是不是有意願去法院辦理收養12/20 09:42
28F→: 認可,話句話說,這是將現行民法異性婚下婚生子女以雙12/20 09:42
29F→: 親為原則做了改變。到了同性婚的婚生子女,就是以單親12/20 09:43
31F→: 基礎。法律不是依靠人的善良在運作的。可能要再想想。12/20 09:44
38F→: 我贊成同婚合法之後人工生殖法要配合修正,這樣才是真12/20 09:53
41F→: 正的婚姻平權。畢竟異性不孕與同性不孕都可以透過人工12/20 09:53
42F→: 生殖解套。但在此之前,是不是也要想想承擔這個風險的12/20 09:54
43F→: 還包括孩子。12/20 09:55
48F→: 我是不建議動輒說人跳針,我是比較期待把需要釐清的問12/20 09:56
49F→: 題弄清楚。12/20 09:57
52F→: 不是人工生殖法造成我說的問題。是目前人工生殖法不作12/20 09:58
53F→: 配套修正,讓同性配偶沒辦法用,只好選擇自行滴精,但12/20 09:58
54F→: 是這樣會造成婚姻關係下的子女只有單親,會不會有另一12/20 09:59
55F→: 親,全取決於同性配偶是否願意辦收養認可,變成以單親12/20 09:59
56F→: 為基礎的婚生子女。12/20 10:00
61F→: 人工生殖法11條規定,以夫妻一方經診斷罹患不孕症為人12/20 10:04
62F→: 供生殖的前提,如果女女都沒有罹患不孕症,該怎麼平等12/20 10:04
63F→: 適用?12/20 10:05
68F→: 人工生殖法23條對於非以血緣主義為本建構的親子關係,12/20 10:12
69F→: 已經做了很好的示範。至於法律的適用者不適用我相信沒12/20 10:12
70F→: 問題就能解決問題,你用立法理由去做推演,已經是目的12/20 10:13
71F→: 性擴張,前提是要承認這裡有法律漏洞。但立法者根本沒12/20 10:13
72F→: 沒有對同性婚姻作出回應,你卻要行政與司法這些法律適12/20 10:15
73F→: 用者率先突破規定,直接造法適用。這無論是把「平等適12/20 10:16
74F→: 用」當成是準用或是直接適用,都辦不到的事情。12/20 10:16
76F→: 我不想戰甲啊!這件事情反而跟拉拉/女生比較有關不是?12/20 10:42
82F→: 你說得一點也沒錯,但現在討論的問題並不是這個,而是12/20 23:32
83F→: 婚姻狀態存續中生下的孩子是不是可以以單親為原則就好12/20 23:32
84F→: ,伴侶盟最新的意見今天也出來了,也針對這點提出意見12/20 23:33
85F→: 認為應該考慮許毓仁的版本。至於你說的非婚生子女無論12/20 23:34
86F→: 無論對於異性或是同性伴侶來說,都是單親無誤,但也都12/20 23:34
87F→: 有辦法可以讓生物上的父親強制認領。12/20 23:35
79F推: 所謂邏輯就是不要把論述寫顛倒:#1O8zupqh11/10 19:21
58F推: 你願意參加座談嗎?[Y/y]11/13 01:04
240F推: 她想要的是自己的政治利益,不是真的對社會好的東西。11/10 08:46
618F推: 推阿苗!邏輯清楚高下立判!12/15 04:43
271F噓: 協助鴯鶓找到回家的路。11/10 08:35
272F噓: U拜克苗。11/10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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