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房思琪這件事 說不痛心是騙人的
※ 引述《max6060789 (人性觀察家)》之銘言:
: 房思琪這本書,
: 是述說一個愛上誘姦自己的補教名師的故事,
我不認為他懂愛 個人認為
他就是一個聰明優秀 品學兼優 外貌不錯
家境優渥 人生順遂 75級滿分 的乖寶寶跟資優生
直到遇上了那位惡劣的補教名師
在涉世未深 情竇初開的時候 因為崇拜、欣賞
而與補教名師發生不倫關係的小女孩
誘姦 這一詞 第一次聽到 是從他父母的聲明稿
字面上的意思 「引誘(或誘導)發生不正當性行為」
簡單講 你用"誘姦自己的補教名師"
就是把不正當的性行為的責任 通通都推給對方的說法
1.先說引誘的部分
用金錢引誘 是粗鄙的 是下流 是廉價的 是噁心的 是令人不恥的
但是用才華、成熟穩重、幽默風趣引誘呢??
那不叫引誘 我想大多數的人會改用吸引一詞 可是本質上根本相差不了多少
用負面的詞 就叫做引誘 用正面的詞 就叫做吸引
可是在我看來 引誘跟吸引 在這件事情上 根本沒有太大分別
2.再說不正當性行為
怎麼叫做不正當性行為?? 在這件事上 就是那位補教名師是有婦之夫
為什麼用誘姦 而不是用強姦
說白了就是這性行為是雙方合意的 而非一方逼迫另一方
當下不知道對方已婚嗎? 當下不能夠說不嗎?
那取決於自我意識 只有要不要做的問題 沒有能不能做的疑慮
所以我以為 用誘姦這一詞 根本在誤導 把責任通通都推給對方
雙方都同意的性行為 瞬間變成發生性行為 都是對方的責任??
不是雙方都同意的嗎?? 還是當下意亂情迷同意了
事後反悔了 就開始說都是對方的錯??
這件事 有錯的地方只有對方是已婚身分而已
而最後會有罪的 是房思琪 他妨礙家庭
補教名師呢?? 他不會有罪 因為我猜補教名師的老婆最後會對他撤告 XD
一如過往妨礙家庭的新聞跟判例一樣 原告大多都會對自己的配偶撤告 不意外
如果不能跳脫死者為大的理盲思考的話 也不過就是鄉愿罷了
自以為邂逅了一段美麗的愛情 禁忌之愛 不倫之戀
事後發現卻不然 不是他所想像的那樣 粉紅色泡泡完全崩潰了
一個眾人眼中 品學兼優的資優生 才華洋溢的乖寶寶
1X年來順遂的人生 就此蒙塵 就像一塊白布上有了一點黑點
一個客觀認為的人生勝利組
禁不起這樣的打擊 所以罹患了憂鬱症 從此壟罩在陰影之中走不出來
只有他可以救自己 自己糾結著不放 其他人幫不了忙
一塊白布上的一點黑點 就只是黑點而已
可是這黑點在他看來 越來越大 所以她越發偏激
如果他願意打開心房 其他人或許有機會幫他一起走出陰影
可惜從結果來看他並沒有這樣做
一般人 如果談了一段感情 失戀分手後就會罹患憂鬱症嗎?
那我想男女版應該到處都是憂鬱症患者了吧.....
: 新書發表會時他不段強調,
: 這不是真的故事
: 他只是希望有人能看過之後
: 更能體會憂鬱症患者的心情
: 而故事不存在是他自己發想的,
: 但直播他的發表會時,
: 他常常不小心稱自己為房思琪
: 那時候我就大概知道這應該就是她的故事了
欲蓋彌彰 口是心非 卻不知道司馬昭之心 路人皆知
他還是在自己騙自己 不敢勇於面對 就像鴕鳥一樣
又或者抱持著躲貓貓的心態 希望有人可以找到她7
殊不知 感同身受 只是一個美麗的詞藻
別人不是你 你不是別人
根本沒有人可以對另外一個人完全感同身受
更遑論對憂鬱症患者感同身受
在我看來 他還是沉浸在不切實際的理想當中
「有人可以理解你 體諒你 那是運氣好」
「其他人不理解 不體諒 那也是在情理之中」
這世界本來就是這樣 本來就不是事事都能如己所願
看不開這一點 就注定他會走上自殺一途
: 剛剛好,在書出版之前
: 妳曾在Ptt上求救
: 其實打的非常詳細
: 只希望這種以誘姦小女生為樂的老師可以消失
: 但當時下面的推文
: 卻是在檢討受害者,
: 鮑鮑換包包什麼鬼字眼都有
: Ptt就像日本的2ch一樣
: 充滿極端思想跟憤怒的人,
: 不斷的想找人,找目標及事件攻擊
: 從古阿莫事件就能略知一二了
: 模糊地帶的事情先不分青紅皂白的攻擊
: 然後Po文 「支持古阿莫都是哪種人?」
: 用這樣的方式來尋求認同感,
: 林奕含啊,妳找錯地方求救了
一段文字或一篇文章 每個人解讀不同
你覺得是檢討受害者 我覺得有些推文只是希望 人要多保護自己一點
不屢險地 不立危牆之下 難道也叫檢討受害者??
你憑甚麼以為 你尋求認同感 別人就一定要給你認同感?
因為你是天之驕子? 因為你希望這個世界要美好?
發文就是單純反駁 或是提出自己看法 或是自己的信念得以述說
為什麼要求別人一定要認同你? 有人認同很好 有人不認同 不也很正常嗎??
再來說 難道林奕含自己就不偏激嗎?
他可以偏激 為什麼就不能理解別人也會偏激呢?
: 從你的FB可以看出你不相信愛情
: 明明結婚還是稱丈夫為男朋友或B
: 之前看到你露骨色情的發文
: 跟文謅謅的訴說著自己的痛苦
: 我只能說,林奕含啊!
: 你太認真看待人生了
: 雖然我不知道房思琪是不是你
: 我看過你的書,
: 妳文筆好的驚為天人
: 但整本書充滿一股鬱悶壓著讀者
: 甚至讓讀者喘不過氣來
: 如果這些遭遇是妳
: 妳就是房思琪的話
: 辛苦妳了
: 希望你能真的解脫
: 願妳在天堂過的快樂
不相信愛情 又為何結婚 強迫自己做不願意的事?
他就是不願意放過自己
色情露骨是林奕含
秒筆生花的也是林奕含
人本來就是 粗俗 優雅 卑鄙 善良 下流 正直 各種元素結合起來的綜合體
不能看清楚這一點 他最終就只會是悲劇而已
PS:
不知不覺打了一堆,其實最主要是反駁你的誘姦一說,
雙方同意發生性行為以後,
你以為是愛情,對方以為是一夜情,不能因為對發生性行為的認知不同,
就轉過頭來說對方誘姦,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要只會把責任推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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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20.1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3459453.A.F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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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裡的描述? 那就是強姦 不是誘姦
你不是說根本算是被強的? 又說到底是如何沒有人能知道 XD
你不也用書中描述做判斷? 你可以做判斷 別人不能做出跟你不一樣的判斷?
更可笑的是 以你的邏輯來講 你在板上發文評論某些事 你都知道囉??
要清清楚楚地知道全部以後才能做評論 誰規定的? 你? XD
理盲濫情 死者為大 難怪世界上的孝子孝女越來越少 因為都被車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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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無完美 但是感情這種東西從來就不可能公平的
難道要每個人的人生歷練都相近才能談戀愛嗎?
※ 編輯: kk0716 (1.160.120.166), 04/29/2017 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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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去告228條阿 扯甚麼誘姦 根本沒有誘姦這條罪好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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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現在是在講房思琪還是林奕含?
講房思琪? 那不用說14歲以下 直接判刑了
講林奕含? 不好意思 是林奕含妨礙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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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戀跟一般成年男女的戀愛 一樣都是戀愛 道德上你當然可以非議
更何況 師者 傳道 授業 解惑也 補習班只是授業而已 根本不能算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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