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monomorium
作者 monomorium 在 PTT [ eWriter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4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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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推:律師的話通常只會採最安全的講法07/04 22:24
11F→:所以不見得有良心或是事實07/04 22:24
9F→:我以前拿給國文老師看,國文老師都說只能欣賞而已.. xd06/28 22:12
1F推:實體書的話,就是書評非文評,書評切的比較深比較專業06/28 00:49
4F→:沒有這個問題吧?06/23 17:56
5F→:版規是說不可以發作品,但沒有說不可以討論作品06/23 17:57
6F→:既然要討論作品,就得將自己的作品適當的節錄06/23 17:58
7F→:只是提出討論的人得發問,提供討論方向06/23 17:58
8F→:不然會不知道發文的目的為何?不是嗎?06/23 17:59
5F→:小說?傳記?還要附上作品?何不主動去找呢?05/28 01:00
9F→:建議原po,先把故事摘要寫出來,再去找有興趣的寫手05/28 09:29
10F→:不然沒有酬薪的片面資訊,對寫手來講極不合理與公平05/28 09:30
11F→:另外既然上過節目,這方面委託節目全權代理,豈不更好05/28 09:32
7F→:非韻文都可稱之為散文,如果非得要個寬鬆定義的話05/20 17:00
8F→:個人意見是,有角色、故事、情節都可稱之為小說05/20 17:01
9F→:但,有些人喜歡去爭論文體、結構、定義之類的東東05/20 17:02
10F→:就像散文詩的定位,想來是詩壇爭論不休的議題05/20 17:03
5F→:是的,沒錯,這是漫畫家尾田榮一朗的出發點04/24 14:53
6F→:雖然美化海賊,但也凸顯其他作者所要探討的價值04/24 14:54
7F→:有反省的讀者想來都可以領會到這層意義04/24 14:56
8F→:作者給讀者的該是作者所想要探討的議題04/24 14:58
9F→:而非成天顧慮寫出來的東西對讀者有什麼影響,對吧 ^^04/24 14:59
12F→:其實不必想太多,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就算是盡責了 :)04/25 10:11
13F→:至於會有什麼影響,那不是個人,我們自己能控制的了的04/25 10:12
17F→:青少年與兒童,通常心智尚未成熟,而且容易受引誘04/25 13:40
18F→:換個角度想,其實青少年與兒童常常處於邊緣的情況04/25 13:41
19F→:如果他們家庭與學校的師長不斷施予他們壓力的話04/25 13:41
20F→:青少年與兒童為了舒壓,就會找更刺激的事物去嘗試04/25 13:43
21F→:往往導致難以收拾的後果.....04/25 13:43
22F→:換一個方向思考,如果讓作者知道他某段文字使某人怎樣04/25 15:03
23F→:怎樣都怎樣了,某人的家人能要作者擔什麼責任呢04/25 15:04
24F→:社會或其他某某,又能強迫作者如何04/25 15:05
25F→:當然,然果涉及法律問題,可由法律途徑解決04/25 15:05
26F→:如果是心理問題,嗯,這不是任何人有能力或辦法解決的04/25 15:06
22F推:我目前規劃中的小說,沒有一篇是happy ending的話04/18 14:43
23F→:最早可能動筆的一篇,應該最後全部死光光囉04/18 14:43
24F→:話說不死光的話,小說就沒有寓味了 :)04/18 14:44
25F→:上面第一句的最後應該是「說」不是「話」,打錯04/18 14:45
19F推:恭喜 :)04/11 14:10
18F推:個人意見,這樣的合約大體上還ok,有幾點應要求修改04/10 22:55
19F→:保證條款方面,應是雙方互相的,非作者單方面作保證04/10 22:56
20F→:延伸權利方面,應要求全部刪除,如有衍生作品,另訂約04/10 22:57
21F→:獨家方面,應斟酌,要有保障作者權利的條款04/10 22:59
22F→:建議原po,東家不打就打西家唄,業界競爭多合作少04/10 23:03
23F→:只要原po對自己的東西有自信能賣錢就是了 :)04/10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