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minpanda
作者 minpanda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34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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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辛苦了,祝吉祥順利!阿彌陀佛!12/15 22:20
1F→: 明顯不符板規十二,明顯違規之事勸您在板主處理以前自12/15 15:03
2F→: 刪。12/15 15:03
1F→: 原文備份檔在Buddhism精華區,12/15 15:00
2F→: z-20-2-1-10-15,不符板規七。12/15 15:00
3F→: 於本月置底公告中、刪除文章標題、精華區備份中皆有載12/15 15:00
4F→: 明。p板友拒收信件,故無法寄出通知信,亦載於12月紀錄12/15 15:00
5F→: 中。12/15 15:00
1F推: 感謝分享,隨喜讚歎!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12/15 14:32
11F→: 板規10-3請注意,謝謝~12/15 14:20
17F推: y大終於願意讓文章符合板規了,感謝您!12/15 08:07
18F→: 標題不符板規七,還請於寬限期內修改以符合板規,12/15 08:07
19F→: 謝謝!12/15 08:07
20F→: 內外標題都是喔,感謝12/15 08:08
21F推: 其餘的文章仍在寬限期中的請一併修改以符合板規,12/15 08:10
22F→: 謝謝12/15 08:10
27F推: 依板規處理,並沒有“胡亂”的事情,建議將情緒性12/15 08:14
28F→: 自言修除,正見就是完全的客觀不附加個人情緒或見12/15 08:14
29F→: 解,如理思維,法隨法行,感謝配合12/15 08:14
30F→: *更正錯字 建議將情緒性字眼12/15 08:14
28F→: 我看到法師開示與佛經的感受是隨喜願學習,p大看到12/14 21:27
29F→: 的如果是壓人,那表示我們的認知存在蠻大的出入12/14 21:28
58F→: 回B大,我沒有心中有一個上帝的概念,這好像不是12/14 21:50
59F→: 佛教的概念12/14 21:51
80F→: 心靈大師我只推佛,佛真心靈大師,大醫者,大藥王:)12/14 22:11
98F→: 感謝i大的建言,我希望為我擔心的人可以安心,因為12/14 22:23
99F→: 我沒有受到損傷12/14 22:23
4F→: 板規六:1.爭議團體範疇以精華區中明列之團體為準。12/14 21:22
5F→: 爭議人物為曾經公開批評大藏經中之任一佛經並且12/14 21:23
6F→: 未公開修正說詞者。12/14 21:23
9F→: 板規十二:板主可能未能發現每一個需要處理的違規12/14 21:24
10F→: 情況,可以站內信提醒板主,謝謝。僅接受站內信12/14 21:24
11F→: 提醒方式12/14 21:24
13F→: 本板設有寬限期,可以利用,謝謝。12/14 21:25
28F→: h大,附佛外道不等於爭議團體,爭議團體是本板精華12/14 21:33
30F→: 區所列,爭議人物為批評大藏經者。如果認為需要把12/14 21:33
33F→: 哪一個團體列入,請依理佐證。需要有切確的事證。12/14 21:34
34F→: 板友不知道,過去被批評被列入爭議團體的相關人士,12/14 21:35
37F→: 會計提告或將告的信給我要求我處理。哪一位板友想要12/14 21:36
40F→: 做這件事,就必須為這件事負上法律責任。12/14 21:37
43F→: 舊有的非我列入的我不予置評,但我傾向能不列就不列12/14 21:37
45F→: 您因為自己的所謂的正義,將會為其他人加諸被提告的12/14 21:38
46F→: 負擔,這就是部分板友不知道的事情12/14 21:39
57F→: 站著說話不腰疼,覺得害別人被告不要緊嗎?慈悲呢12/14 21:41
61F→: 我把這件事講出來了,恐怕更沒有人敢當板主了12/14 21:42
68F→: 對於被請教提告的事情前板主y大應該很了解,有興趣12/14 21:44
69F→: 者可以問問y大。12/14 21:44
96F→: p大心中已有定見。我是遵守規則的人,知十惡苦,12/14 21:53
97F→: 故不會故行十呃。感謝12/14 21:53
98F→: 修正錯字:十惡12/14 21:54
101F→: 那不是佛弟子的做法12/14 21:54
109F→: 是,沒錯,佛弟子不說謊12/14 21:56
113F→: FH,我沒說過這樣的事,請不要曲解了12/14 21:56
117F→: 上面明確提到的是因為過去精華區所列爭議團體之文12/14 21:57
120F→: 文章所及,還請看清楚別人明確打出來的字,勿曲解12/14 21:58
124F→: 因為該者1沒騙財2沒騙色3沒有教人貪執4沒有批評佛經12/14 22:00
130F→: FH,依您22:00的論點,還有您過往認為道德經是外道12/14 22:01
135F→: 著作,那麼讚嘆道德經者是不是也要被批鬥呢12/14 22:02
141F→: 依22:00的論點,有人在佛教板說曾因讀道德經得利益12/14 22:03
146F→: 現在沒有繼續讀道德經改讀佛經,是不是也要把其說12/14 22:04
149F→: 成一位外道呢12/14 22:04
155F→: 依22:00的論點,每一個接觸過外道後來學佛的是不是12/14 22:05
156F→: 都要把其評成外道呢?12/14 22:05
158F→: 這就是FH大您在做的事12/14 22:06
187F→: FH大,對於22:09的推論,您可能要知道所謂正法和12/14 22:14
189F→: 本板列入爭議團體/人物是不同的,不能混淆12/14 22:15
192F→: 如果認為誰非佛說就要列清單,那一輩子列不完,又12/14 22:16
196F→: 恐樹敵無數了12/14 22:16
200F→: p大,對於22:16的論點,不批評等於護航的話,我也12/14 22:17
202F→: 只能說目前認知有很大的出入12/14 22:18
205F→: 據我理解到的事情,如果是盧軍宏先生的真學生,絕12/14 22:19
206F→: 絕對不會對人提告12/14 22:19
210F→: 佛教板潛水的人很多,出聲不代表全體,多的是不表態12/14 22:20
213F→: 的12/14 22:20
4F推: 阿彌陀佛!12/14 21:47
1F→: 知悉,雖不符Buddhism板板規,已保留一篇文章:12/14 15:04
2F→: #1Xk2hzol (Buddhism)12/14 15:04
3F→: 感謝小組長12/14 15:04
4F→: 對不起用錯詞了,不能用知悉。明白了,謝謝!12/14 15:05
6F→: 嗯,我一直知道喔,感謝您12/14 15:13
10F→: 板規一,請補充佛教點,謝謝12/14 15:39
18F→: 這裡是佛教板,所有文章都是板規規範範圍,除非小12/14 15:47
19F→: 組長說應該轉發此公告於本板,這樣您就可以轉發。12/14 15:47
21F→: 我對任何板友都沒有怨懟,一切依規則處理,很歡迎12/14 15:48
22F→: 合乎板旨板規的內容,謝謝。12/14 15:48
25F推: h板友,您要這樣解釋,那就沒有外道沒有犯毀戒,當12/14 15:49
26F→: 然那是實相的境界。現實的規則仍是規則。12/14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