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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ocs 在 PTT [ Tech_Job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237則
限定看板:Tech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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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F噓: 果然看到標題就知道作者是誰06/03 08:32
20F噓: 科技版?05/30 17:21
22F推: 幫推05/24 18:04
60F→: 1是被忽悠了吧,50跟94都會算在自己的所得,哪會用05/22 12:58
61F→: 不同級距算,而且軟體自己就會幫你挑最低的算法去05/22 12:58
62F→: 報了,根本不需要自己亂改05/22 12:58
192F推: 等一下,項目錯是什麼意思?難道公司報稅的時候還05/22 20:25
193F→: 可以讓你選要報什麼項目?不都是月薪/獎金報50薪資05/22 20:25
194F→: 所得,股票報94其他所得,這部分是可以改的嗎?05/22 20:25
250F推: 我重新去點報稅軟體的各式算法才知道第一點是怎麼05/23 09:15
251F→: 回事,不過還是回到老問題,難道公司會把股票報在05/23 09:15
252F→: 薪資所得?如果本來就已經是報94,那也沒什麼需要05/23 09:15
253F→: 做的,系統本來就會帶入最佳式05/23 09:15
254F→: 另外1要有效果要股票所得比太太的年薪高才有用,不05/23 09:16
255F→: 然還是與配偶分開算比較有利05/23 09:16
311F推: @ppboy 請問是怎麼操作?請公司申報的時候改類別?05/24 09:03
312F→: 還是把年薪拆成月薪跟股票?還是有其他方法?05/24 09:03
10F推: 這才是我看到的現實,所以我才覺得上一篇講的常見05/15 19:04
11F→: 的資遣是因為不適任很奇怪05/15 19:04
26F噓: 第11條總共有5項你就只列第5項說資遣需要證明勞工05/15 12:14
27F→: 不能勝任,實際上只要業務緊縮或業務性質變更就可05/15 12:14
28F→: 以裁員,以下是可以裁員的項目05/15 12:14
29F→: 一、歇業或轉讓時。05/15 12:14
30F→: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05/15 12:14
31F→: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05/15 12:14
32F→: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05/15 12:14
33F→: 作可供安置時。05/15 12:14
34F→: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05/15 12:14
42F推: 用無法勝任資遣算常見嗎?至少我是沒見過,當某人05/15 12:41
43F→: 連續一兩年考績墊底的時候就會自己走了吧?怎麼會05/15 12:41
44F→: 到資遣這一步?我遇過的資遣都是因為公司賣掉,或05/15 12:41
45F→: 是不再做某項業務而把整個部門裁掉的,沒見過只資05/15 12:41
46F→: 遣1,2個人的05/15 12:41
51F→: 如果真的不適任的話走pip流程之後再資遣也不難吧?05/15 12:55
52F→: 真的有人是主管覺得你不適任直接叫你走的?事實上05/15 12:55
53F→: 光不給獎金不調薪,絕大多數的人就會自己離職了,05/15 12:55
54F→: 根本不用給資遣費05/15 12:55
15F噓: 外資不要被嚇跑就好,週休七日也ok05/13 18:07
85F推: 其實每天8:00下班也不算太操了,爭取固定週休二日05/13 08:21
86F→: 看看?05/13 08:21
94F推: 我看影片沒看到她有說最後一句啊,是我漏看了嗎?05/10 17:19
34F噓: 沒有人會拿電子五哥的薪資跟台積電比,台積的對手05/07 08:24
35F→: 是一線豬屎屋05/07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