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kingyes
作者 kingyes 在 PTT [ WomenTalk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71則
限定看板: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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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F→: 直接修民法對民法體系會造成衝擊 尤其又在這種急燥情況11/29 10:08
194F→: 下修出來的東西很容易掛一漏萬 民法又是許多法律的根本11/29 10:08
195F→: 也是適用最頻繁的法律之一 亂修會影響民法整體性跟穩定11/29 10:08
196F→: 性 不如先立專法 把體系跟配套穩定下來 再來考慮入民法11/29 10:08
198F→: 光是收養的問題就不是修幾個字幾個條文就可以完成的11/29 10:10
202F→: 真的以為只要修幾個字就好? 現行的草案沒一個是好的 都11/29 10:11
203F→: 是急於修法創出來的11/29 10:11
222F→: 同性在收養小孩上面真的會是一樣的嗎 在異性戀多數的情況11/29 10:16
224F→: 下 收養的小孩在未來同儕間要如何面對如何自處 這不是開11/29 10:16
225F→: 放同性婚姻登記就可以解決的問題11/29 10:16
245F→: 在異性戀霸權底下 同性家庭不用先受到特別的保障嗎? 在11/29 10:21
246F→: 現實社會中 講明白一點 他們就是弱勢族群11/29 10:21
287F→: 專法又不一定是給額外權利 保護跟保障也是專法的立法精11/29 10:26
288F→: 神11/29 10:26
310F→: 修法沒有一次到位的 想一次到只會衍生更多問題 到時候民11/29 10:30
311F→: 法修來修去 朝令夕改11/29 10:30
317F→: 民法又是適用度很高的法律 經不起一改再改11/29 10:32
343F→: 同性婚不用更多的保障只要求婚姻 這是很自私講法 難道同11/29 10:36
344F→: 性婚不想收養小孩嗎?11/29 10:36
350F→: 明明就不應該只從能不能結婚去考量 應該要從同性家庭如11/29 10:38
351F→: 何在社會立足去著手11/29 10:38
361F→: 同性家庭要面臨的問題 不是修幾條民法能解決的11/29 10:40
362F→: 某人真的懂身分法裡面直系血親的概念嗎?11/29 10:41
377F→: 直系血親是要有血緣關係的 兩女中一人懷孕 結果兩個都是11/29 10:45
378F→: 直系血親尊親屬? 民法裡面可沒有直系尊親屬的概念11/29 10:45
396F→: 老話一句 收養的問題不解決 小孩的立場不顧及 修民法只會11/29 10:49
397F→: 亂了民法體系11/29 10:49
93F→: 術語通常是拿來跟學法律的人之間方便溝通用的 因為不用11/23 17:55
94F→: 解釋一大堆 一般聊天或說話時是不會放在嘴上的11/23 17:55
175F→: 不是每個人的狀況都一樣 看家庭10/27 19:32
176F→: 有給就拿 如果不能給或想自己試試就自己賺10/27 19:35
90F→: 肖象權要散布才有侵害的問題10/16 21:28
91F→: 如果是裙底風光 就是構成妨害秘密 不過這是告訴乃論10/16 21:29
92F→: 如果不告 頂多社維法罰一罰10/16 21:30
8F推: 推10/15 02:59
80F→: 304條的強制罪是意思自由 302的妨害自由是行動自由 把人10/15 03:16
81F→: 以強暴的方式拉回店裡應該要論304條妨害自由10/15 03:16
82F→: 不讓人離開也是限制行動自由 論302妨害自由10/15 03:20
52F→: 很多理組的聰明但表達能力10/13 05:30
53F→: 有問題 高IQ 但EQ卻不怎麼樣10/13 05:30
54F→: 沒什麼好瞧不起的 術業有專攻10/13 05:31
34F→: 肌力不夠的時候 硬是不超過腳尖反而不好10/01 20:04
10F→: 男生假日不能穿短褲 但女生可以?09/29 16:45
11F→: 假日耶 出個門 又不是去飯店或宴席 跟家人出門穿短褲不09/29 16:47
12F→: 為過吧09/29 16:47
13F→: 台灣的天氣也不是說多涼爽09/29 16:48
15F→: 等一下流一身汗又嫌有臭味09/29 16:49
16F→: 有些習慣的確不好 但不要矯枉過正09/29 16:50
21F→: 而且 說實在 常常在路上走 很少看到河葉邊09/29 16:51
53F→: 台灣男人真可悲 都是不愛乾凈跟不愛運動09/29 17:10
56F→: 愛運動跟愛乾淨的男生 絕對比愛運動跟愛乾淨的帥哥多09/29 17:12
76F→: 到底是有多不乾淨啊XD09/29 17:20
126F→: 善意的討論可以帶來改變跟影響 但某人一直用一些不算良09/29 17:29
127F→: 善的字眼 還請自重09/29 17:29
128F→: 善的字眼 還請自重09/29 17:29
129F→: 善的字眼 還請自重09/29 17:29
163F→: 正式場合穿長褲是禮貌 平常穿些休閒短褲不為過09/29 18:02
169F→: 女為悅己者容 男人也是一樣的09/29 18:08
145F→: 停紅綠燈滑手機還是符合未熄火使用手機09/23 03:01
147F→: 不過如果想告妨害名譽也不是不行 會不會成功那又是一回09/23 03:05
148F→: 事09/23 03:05
163F→: 我是覺得一碼歸一碼 違規就是違規 被罰是應該的 但是被罵09/23 03:14
164F→: 媽寶又是一回事09/23 03:14
165F→: 畢竟媽寶也不是什麼應該說的話09/23 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