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樣對付「奧客」過份嗎?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I aspire to be superb !)時間7年前 (2016/10/14 17:22), 編輯推噓0(19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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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ulate (I aspire to be superb !)》之銘言: : 我哥他們家是經營小吃店的 : 他剛剛跟我說他們昨天碰到「奧客」 : 我就問:哪裡奧? : 我哥說:帶外食又不把垃圾帶走,叫他帶走 : 又不理人! : 我問:然後呢?你店內有張貼禁帶外食的公告嗎? : 我哥說:不用那樣麻煩啦! : 我問:所以呢?所以你們有怎樣嗎? : 我哥說他從店內跟客人到外面一直要求他把垃圾帶走,然後客人不甩他 : 他就叫剛好人在路口的員工過來處理 : 那員工一過來就打了那奧客頭一下,然後就 : 拉住那奧客的手要把他拖行回店內把他帶進 : 店內的「外食」垃圾帶走 : 我問我哥說:那樣不好吧!你不怕被路人錄影 : 被潑到爆料公社嗎? : 我哥是說:一開始有好聲好氣的說 : 但軟的不行,就來硬的,所以員工才會強拉 : 那客人的手要他進去把垃圾清乾淨 : 我問:那最後呢? : 我哥說最後那人報警然後說要告他跟店內員工 : 強制罪跟傷害,說他的頭跟手都被他們弄傷 : 我問:那整起事件有什麼不利於你們的嗎? : 我哥是說店內員工當下沒有承認動手打人 : 畢竟也是沒人看到,只承認說有拉人的動作 : 然後客人就去驗傷了 : 我是跟我哥說沒證據法院也不會理會 : 但要他們店最近低調點 : 因為可能會有人去找他們麻煩 : 我哥是覺得奧客就是欠教訓 : 反正員工打人沒被看見,動手拉人是要叫 : 那奧客自己把垃圾帶走 : 應該不至於犯法 : 是說要等法院認證奧客活該 : 但是... : 就是這個但是 : 法官會認為那客人是奧客嗎? : 在店內消費帶外食又不把垃圾帶走 : 這樣夠奧嗎? : 會不會最後結果出來是我哥他們被起訴啊? : 可是叫那客人把垃圾帶走這樣也不對? : 如果你們開店做生意,碰到這種人 : 有機率開扁嗎? : 還是就算了,舉手之勞的把客人帶進去的外食 : 垃圾也清乾淨? : 女孩們你們有什麼想法呢? 看大家的推文好像是偏向我哥店的店員動手 打人比較不對 而且店內也沒張貼禁帶外食的公告 客人進店又有花錢消費點餐 所以其實客人把自己帶的外食垃圾留下來 不帶走不算奧客? 不過既然事情都發生了重點是處理方式 剛剛跟哥哥問這件事的後續 那客人去驗傷了也驗出傷來了 就傷害部分好像是沒人看到員工動手打頭 當然我哥也會說沒注意到 那有關於動手拉人跟強制罪的問題 查了一下 強制罪的構成要件是: 以強暴或脅迫的方式使人行使無義務之事或 妨害人行使權利 但客人吃完外食有義務帶走垃圾 卻不帶走 那店內員工不讓他離開拉他的手回店內把 垃圾帶走應該是要他行使他自己的義務把 這樣還有強制罪的問題嗎? 萬一客人告不成反告他亂告跟傷害偽證 會太不厚道嗎? 還是叫客人道歉,然後也叫店內員工道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6436968.A.D87.html

10/14 17:25, , 1F
要不要 po生活法律版?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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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26, , 2F
去找律師咨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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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26, , 3F
你們要告就告,來問厚不厚道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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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27, , 4F
更正: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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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整篇文看下來明顯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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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家店阿...要避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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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28, , 7F
想幫你說話都找不到立足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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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29, , 8F
不管怎樣動手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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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30, , 9F
而且為啥一開始就請他不要帶外食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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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31, , 10F
不是對方告不成就會成立誣告,誣告罪成立很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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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32, , 11F
他垃圾遺留,跟員工拉他的手,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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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33, , 12F
會怕哦?等被告再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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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34, , 13F
你快說你哥開什麼店,我會避開這家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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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34, , 14F
客人不好 可是你們動手這個也很野蠻 所以你們討不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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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奧客 然後? 法律有規定他一定要帶走垃圾 又有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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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你權力可以強制他回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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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誣告不是這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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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37, , 18F
其實像是觀光地區這種奧客最可怕,ㄧ來就佔了7-8人的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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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只點一點點東西,然後吃外面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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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見阿 跟鄉民說有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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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39, , 21F
看到有打說沒打 小心偽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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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40, , 22F
朋友開餐廳有貼公告,但是偶爾遇到勸說無效的文盲還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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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40, , 23F
收啦...像之前網友講的開店還是已和為貴..只是真的會蠻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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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40, , 24F
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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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40, , 25F
這家店是黑道吧,拜託告訴我在哪裡跟做甚麼,我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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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40, , 26F
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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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有沒有義務不是你們自己說了算啊,就算有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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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41, , 28F
的義務不代表有強制拉他回店內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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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42, , 29F
流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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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46, , 30F
誣告和偽證不是這樣用的&你哥那到底店名叫啥快公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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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55, , 31F
並沒有帶走的義務吧 依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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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56, , 32F
強拉回店裡 該店有符合法律自力救濟的要件嗎? 我認為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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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7:58, , 33F
低級釣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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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07, , 34F
是奧客,但你不能打人。奧客無法可管,但你動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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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07, , 35F
.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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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義務啊 你在幻想什麼 那叫公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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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16, , 37F
繳稅是義務,聽起來只是吃完東西,外帶的飲料沒帶走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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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20, , 38F
好可怕的店 可以跟我說是哪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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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24, , 39F
「客人吃完外食有義務帶走垃圾」,並沒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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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強制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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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30, , 41F
噓文的小心釣魚 http://0rz.tw/FpxqG po文帳號在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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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30, , 42F
查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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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32, , 43F
會打人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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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33, , 44F
不是分身都會被刪帳號嗎?怎麼還留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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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45, , 45F
不認同貴店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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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56, , 46F
釣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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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9:03, , 47F
打人沒被看到,沒事兒沒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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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9:05, , 48F
義務?哪條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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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9:15, , 49F
求店名,想避開這種會打人的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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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9:20, , 50F
看了補充覺得雷店無誤,求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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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9:21, , 51F
覺得你哥錯,客人哪奧了,又不是沒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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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9:35, , 52F
再演啊 大家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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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9:36, , 53F
打人就很扯了還不覺得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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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9:49, , 54F
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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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0:29, , 55F
我也不知道我哥他店家怎會有那種人,我會建議哥哥開除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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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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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0:32, , 57F
你哥不是覺得人家欠教訓?? 現在要全推給員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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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哥叫店員處理一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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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1:19, , 59F
法律不是你這樣解釋的啊 你也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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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只是做個假設性的陳述罷了,如果真的這樣解釋那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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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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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奧客但不犯法,你們打他是犯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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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義務帶走垃圾是誰規定的 拿法條或合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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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義務這種東西不是你們覺得有就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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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完全沒錯好嗎?!你們這樣以後誰敢去那家店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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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店裡自己不貼公告,誰知道你們店裡還有什麼潛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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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去消費還要小心翼翼不要觸犯到你們的潛規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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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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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3:57, , 69F
我不知道哪條法律規定客人有義務帶走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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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哥明明知道還打算做偽證 現在想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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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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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被法律保障的一定是法律上認為值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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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的利益或權利 這裡的強暴指的是施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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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力的方式 拉住客人的手不讓他走 已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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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限制客人的人身自由了 當然有可能會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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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強制罪 至於客人不帶走垃圾 誠如上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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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 法律沒有規定客人有帶走垃圾的義務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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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你只能說客人不道德 但那不是法律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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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1:41, , 79F
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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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條的強制罪是意思自由 302的妨害自由是行動自由 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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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強暴的方式拉回店裡應該要論304條妨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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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人離開也是限制行動自由 論302妨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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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0:58, , 83F
魚到底釣玩沒
10/15 10:58, 83F

10/15 16:35, , 84F
好可怕o'_'o
10/15 16:35, 84F

10/29 00:12, , 85F
奇怪~_~阿就收個清潔費不就好了 客人要嘛站在那跟你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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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0:12, , 86F
要嘛摸摸鼻子付錢了事 不付錢你還可以手機ㄧ拿110。店
10/29 00:12, 86F

10/29 00:12, , 87F
家這樣處理 不是流氓是什麼?
10/29 00:12, 8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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