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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mkim 在 PTT [ NTU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6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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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台大校長僵局有解 林右昌:張忠謀來接相信各
[ NTU ]87 留言, 推噓總分: +30
作者: hazel0093 - 發表於 2018/12/06 17:44(7年前)
42Fkimkim: 樓上一堆看不懂林右昌意思的 要改找一個可以服眾的人12/07 08:29
43Fkimkim: 言下之意就是管中閔一堆學者看不順眼 所以才挑你程序上12/07 08:29
44Fkimkim: 的瑕疵來弄12/07 08:30
45Fkimkim: 所以管爺要嘛就完美無瑕地選上校長讓反對派閉嘴12/07 08:31
46Fkimkim: 程序留下瑕疵又無法安撫反對派人家當然弄你12/07 08:31
[新聞] 反管中閔派再出招!校長候選人提假處分要
[ NTU ]14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cuttleufish - 發表於 2018/08/21 11:10(7年前)
3Fkimkim: 為了護管爺,其他候選人主張自己權利的行為也要罵08/21 21:59
4Fkimkim: 為了護管爺,其他候選人的行為也視為民進黨再亂08/21 21:59
5Fkimkim: 我深深相信等台大在司法程序吃屎後只會留下民進黨操縱08/21 22:00
6Fkimkim: 司法的結論 讓我們先預喊一聲司法迫害吧08/21 22:00
7Fkimkim: 喔對了還有法綠系 還是說法律都是綠的好了08/21 22:02
Fw: [新聞] 不具名台大校長候選人反對聘管中閔
[ NTU ]19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kusowan - 發表於 2018/08/20 09:36(7年前)
5Fkimkim: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22590408/20 10:20
6Fkimkim: 上面貼錯抱歉08/20 10:21
[新聞] 獨/比白色恐怖更白色恐怖! 北檢約談台
[ NTU ]65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ppeng - 發表於 2018/05/23 07:42(7年前)
10Fkimkim: 看不出來這件事和刑事責任有甚麼關係05/23 08:15
12Fkimkim: 是啊~我的意思就是看不出來北檢為何約談05/23 08:24
Re: [轉錄] 蔡總統,還在「朕即國家」?
[ NTU ]179 留言, 推噓總分: +13
作者: YumingHuang - 發表於 2018/05/21 11:48(7年前)
3Fkimkim: 辛苦了。http://www.storm.mg/article/40602205/21 14:25
9Fkimkim: 教育部不就寫了是正當法律程序嗎 就是一般法律原則05/21 17:50
10Fkimkim: 這件事我好像在哪邊就回過你了 還問過你難道認為台大05/21 17:51
11Fkimkim: 可以不受一般法律原則的限制嗎?05/21 17:51
12Fkimkim: 而且回到源頭你不是主張教育部根本不能審查只能聘任嗎05/21 17:53
13Fkimkim: 那你何必關心他用甚麼法? 反正按你見解通通違背大學法啊05/21 17:53
14Fkimkim: 就算台大違背憲法違背遴選規則違背法令違背一般法律原則05/21 17:55
15Fkimkim: 教育部都只能吞下去發聘書啊05/21 17:55
23Fkimkim: 其實並不是,很多人直覺將遴選和政治上的選舉類比05/21 21:00
24Fkimkim: 認為教育部應該跟中選會一樣,只能依據遴選結果發聘書05/21 21:01
25Fkimkim: 其他候選人有爭議只能循類似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程序處理05/21 21:01
26Fkimkim: 然而遴選本質上就不等同於民主原則底下的選舉05/21 21:02
27Fkimkim: 光遴選委員的組成就不是所謂單純的學生與教師代表05/21 21:02
28Fkimkim: 其組成分子反而比較類似專家學者。然後在機關定位上05/21 21:03
29Fkimkim: 中選會只是單純的選務機關,當然只能公告選舉結果不能審查05/21 21:03
30Fkimkim: 然而教育部在定位上還是台大的上級機關,本來就有監督的權05/21 21:04
31Fkimkim: 限,只是受限於大學自治,不能再就人選進行妥適性審查05/21 21:04
32Fkimkim: 而只能就遴選之程序及候選人之資格進行適法性審查05/21 21:05
33Fkimkim: p.s實際上在大學法修法前,教育部因為對數人選有圈選權05/21 21:06
34Fkimkim: 故就其圈選權之行使就是妥當性的考量,修法則將此部分拿掉05/21 21:06
35Fkimkim: 使教育部對校長人選之妥當性監督接近消除,取而代之的是05/21 21:07
36Fkimkim: 在遴選會上可以有官派代表數名,但因為名額不多,故比較05/21 21:07
37Fkimkim: 修法前後教育部能行使妥當性監督實質上是大大限縮了05/21 21:08
43Fkimkim: 我不直接回答你的問題,我問題給你自己思考05/21 21:11
45Fkimkim: 1.修法前教育部可不可以認為遴選程序違法通通不圈選?05/21 21:12
48Fkimkim: 2.公立大學和私立大學何者應該受教育部較高程度的監督?05/21 21:12
65Fkimkim: 恩,講得那麼義憤填膺,想必現在私立大學一定沒有大學自治05/21 21:48
66Fkimkim: 教育部委員才幾個人,可以頂得過私立大學的核准聘任權嗎05/21 21:49
67Fkimkim: 然後你們精妙的法律解釋導出教育部對公立大學的控制比私立05/21 21:50
68Fkimkim: 大學還要低,我看應該是私立大學可以去聲請釋憲了05/21 21:51
69Fkimkim: 直接告訴各位,我的結論就是教育部對公立大學的控制是事前05/21 21:52
70Fkimkim: 委員參與(妥當性)+事後適法性監督,對私立大學只有事後適05/21 21:52
71Fkimkim: 法性監督。05/21 21:52
72Fkimkim: 你們要堅持教育部對公立大學只有事前派任幾位遴選委員之權05/21 21:54
73Fkimkim: 事後只能乖乖當橡皮圖章接受不論合法與否的遴選結果05/21 21:54
74Fkimkim: 那就隨你們的便吧05/21 21:54
77Fkimkim: 回樓上,那是另一個議題,簡單來說,對遴選會的適法性審查05/21 22:02
78Fkimkim: 不外乎是針對候選人是否符合法定資格及遴選程序是否合法05/21 22:03
79Fkimkim: 而這邊的合法是指法令及一般法律原則,因為台大也是機關05/21 22:04
80Fkimkim: 該遵守的一般法律原則一樣都不能少,這對所有程序參與者05/21 22:04
81Fkimkim: 包括其他候選人而言才是一個適正的程序。所以話說回頭,05/21 22:05
82Fkimkim: 教育部本次要求台大重啟遴選的理由就是其程序不符正當法律05/21 22:05
83Fkimkim: 的要求,所以形式觀察其理由是沒有逸脫適法性審查的範圍05/21 22:06
84Fkimkim: 至於實質上其認為未揭露獨董資訊為不符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05/21 22:06
85Fkimkim: 由究竟是不是站得住腳,這當然會有不同看法,畢竟法令就這05/21 22:07
86Fkimkim: 塊沒有訂得那麼明確,所以還是回到最終有權認定者對於正當05/21 22:07
87Fkimkim: 法律程序要求及內涵之認定標準,當然這裡指的最終有權者是05/21 22:08
88Fkimkim: 法院。教育部雖然還是可以就其法律確信去作出判斷,但這判05/21 22:09
90Fkimkim: 斷結果最終要禁得起法院檢驗。05/21 22:09
91Fkimkim: 他的公文是主打獨董資訊未於遴選程序揭露05/21 22:09
99Fkimkim: 如果我們肯認教育部對遴選結果有適法性監督權限的看法05/21 22:12
102Fkimkim: 那麼其權限之行使勢必會導致所謂校務延宕或侵犯大學"自主"05/21 22:13
103Fkimkim: 然而教育部並不是法外機關,他的權限行使同樣必須合法,05/21 22:14
105Fkimkim: 也同樣必須通過監察院及法院的檢視,所以我不認為這會是05/21 22:14
106Fkimkim: 個問題。05/21 22:14
111Fkimkim: 簡單回應:1.要把公私立大學的教育部適法性監督權都拿掉也05/21 23:34
112Fkimkim: 不是不能討論,只是這是立法論的層次,再者全部拿掉意味05/21 23:35
113Fkimkim: 過程中出現再荒謬的事情教育部都只能聘任或同意聘任,這05/21 23:35
114Fkimkim: 其實是把爭議程序往後延,而相對來看等爭議校長已經上任05/21 23:36
115Fkimkim: 再來司法決定剝奪其資格,對於大學運作是否比較好,其實也05/21 23:36
116Fkimkim: 值得懷疑。所以這兩者之間還需要更精密的討論與評估,很難05/21 23:37
117Fkimkim: 斷言哪一種規範模式一定比較好。或者也可以有第三種折衷05/21 23:37
118Fkimkim: 模式,就是明定教育部得審查的項目,非明列項目不得審查05/21 23:38
119Fkimkim: 2.那個立法沿革的新聞連結其實把記者主觀評價部份去掉05/21 23:39
120Fkimkim: 和我講的並沒有矛盾,當初立法就是要拿掉教育部事後的妥當05/21 23:39
121Fkimkim: 性決定權(多選一),但對於適法性審查並沒有論及,而論諸實05/21 23:40
122Fkimkim: 際在私立大學都可以進行事後適法性審查的前提下,沒有道理05/21 23:40
123Fkimkim: 公立大學就不行,除非你要認為現行法對於私立大學的部分就05/21 23:41
124Fkimkim: 已經違反大學自治了05/21 23:41
125Fkimkim: 3.回復M大,教育部的做法我並不完全贊同,像違法兼職這塊05/21 23:42
126Fkimkim: 其實涉及妥當性審查,因為並無明文規定違法兼職者就不得參05/21 23:43
127Fkimkim: 與大學校長遴選,不過因為教育部公文就違法兼職這塊也是05/21 23:43
128Fkimkim: "提醒"在重啟遴選時要注意,並沒有直接否定管的候選資格05/21 23:44
129Fkimkim: 所以算是畫蛇添足打擦邊球,沒有必要但寫進去尚未至違反05/21 23:45
130Fkimkim: 監督界線的程度05/21 23:45
141Fkimkim: 你們兩位都是熟面孔了,以上的爭議我們應該在別篇都討論05/22 07:59
142Fkimkim: 過了吧,我實在懶得針對你們重複的問題回應好幾次05/22 07:59
144Fkimkim: 台大要堅持之前不是應該先盤點清楚本件的法律爭議到底05/22 10:13
145Fkimkim: 有哪些?是否站得住腳?到目前為止我看到的資訊似乎台大校方05/22 10:14
146Fkimkim: 對此點是很漠視的,還是台大校方認為即使法律上站不住腳05/22 10:14
147Fkimkim: 還是要堅持?05/22 10:15
151Fkimkim: 相信我,就算法院判出來了也說服不了你XD05/22 10:29
152Fkimkim: 上法院我非常支持,請台大或管趕快行動,不要只會喊話。05/22 10:31
155Fkimkim: 教育部要告什麼?如果她可以為適法性監督,他就可以直接依05/22 10:42
156Fkimkim: 其職權發函(不論你覺得是不是處分),所以提告沒有權利保護05/22 10:43
157Fkimkim: 必要。如果他根本只能當橡皮圖章聘任,那提告是要告什麼05/22 10:43
158Fkimkim: 根本當事人不適格05/22 10:44
160Fkimkim: 教育部"會"怎麼做我不知道,畢竟我不是教育部內部人05/22 12:12
161Fkimkim: 如果是問我教育部"應該"怎麼做,我認為站在教育部立場會05/22 12:13
162Fkimkim: 認為台大未依其公文重啟遴選有怠忽執行職務的問題,是可以05/22 12:13
163Fkimkim: 函送監察院處理05/22 12:13
167Fkimkim: 你這推論我實在是不知怎麼連結出來的,與法律問題也無關05/22 12:15
168Fkimkim: 恕我不回應05/22 12:15
174Fkimkim: 你上面這番話讓我深深感到我在浪費我的時間跟你對話05/22 13:36
175Fkimkim: 你可以不贊同別人的看法,但不要無視別人的說法05/22 13:37
176Fkimkim: 你的一番話讓我這整篇寫這麼多都等於放水流05/22 13:37
177Fkimkim: 我想我們以後就互相無視好了,別浪費時間05/22 13:39
[新聞] 管中閔520通牒沒人理 吳茂昆譏:公文又沒
[ NTU ]52 留言, 推噓總分: +22
作者: taxuan - 發表於 2018/05/21 12:53(7年前)
47Fkimkim: 管爺可以提課與義務之訴(如認屬行政處分)或一般給付訴訟05/21 23:51
48Fkimkim: (如不認為是行政處分),不受有無收到公文之影響05/21 23:51
Fw: [轉錄] 蔡總統,還在「朕即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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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mingHuang - 發表於 2018/05/18 16:26(7年前)
3Fkimkim: 陳大律師這篇文真是不忍卒睹,連吐槽都懶了,理律這麼多05/18 17:02
4Fkimkim: 優秀律師,發文前不能先多讓幾個人看過嗎05/18 17:02
15Fkimkim: 這篇的關鍵詞是用選票讓民進黨下台吧,才不是法律的部分05/19 14:58
20Fkimkim: 有這麼公然違法監委一定會辦的,現在還好幾個監委是馬時代05/19 20:10
21Fkimkim: 就提名的05/19 20:10
22Fkimkim: 事實上這就是個爭議問題,沒有(PTT)輿論想的那麼單純05/19 20:11
29Fkimkim: 所謂公然違法應該是指教育部只能當橡皮圖章接受遴選會決定05/19 21:07
30Fkimkim: 而卻沒接受這件事吧? 如果這件事如PTT講的這麼簡單明確05/19 21:07
31Fkimkim: 監委的糾正會來的非常快你放心 "公然違法"嘛~05/19 21:08
34Fkimkim: 不過很可惜沒有一個監委(不分誰提名)有做出這種判斷05/19 21:10
36Fkimkim: 顯然這答案不是PTT輿論認為的那麼簡單明瞭05/19 21:10
38Fkimkim: 所以教育部對台大遴選決定的界線,答案就呼之欲出了啊05/19 22:05
39Fkimkim: 適法性監督。不是橡皮圖章,也不是可憑單純喜好就拒絕。05/19 22:06
44Fkimkim: 陽明大學.內政部長.教育部長是方的圓的扁的到底跟台大遴選05/20 20:48
45Fkimkim: 程序合不合正當法律程序要求有甚麼關聯?拉一堆人事物出來05/20 20:48
46Fkimkim: 對法律爭點的釐清一點幫助也沒有,最多只會有大家都犯錯的05/20 20:49
47Fkimkim: 結論而已。05/20 20:50
60Fkimkim: 我前面已經寫了懶得吐槽這篇文,為了避免自打臉只好略過05/20 23:20
61Fkimkim: 你這個問題,其實這件事姑婆勇有回應了,他回應完呂也沒坑05/20 23:21
62Fkimkim: 聲,應該是知道自己光看文字有多瞎了05/20 23:21
63Fkimkim: 喔對了管到底是不是被針對老實說我沒有意見,就算被針對05/20 23:23
64Fkimkim: 也是整個程序有問題才有辦法針對,這件事早在教育部介入前05/20 23:23
65Fkimkim: 就有一些台大教授在質疑了,教育部不處理違法問題就是換去05/20 23:24
66Fkimkim: 面對另一群人質疑你怠於處理違法問題而已05/20 23:24
78Fkimkim: 又來沒有不聘任的權力了Zzz...05/21 08:11
79Fkimkim: 你去找找看法界贊成這種說法的有幾個,大概就陳長文呂秀蓮05/21 08:14
80Fkimkim: 李念祖陳淳文(不確定?)05/21 08:16
81Fkimkim: 絕大部分都是採適法性監督的立場,你要採極少數說也可以啦05/21 08:17
Re: [轉錄] 蔡總統,還在「朕即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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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JEZ - 發表於 2018/05/19 19:26(7年前)
3Fkimkim: 您哪位啊?05/19 20:07
Re: [轉錄] 法學院教授及校友發起台大校長重選連署
[ NTU ]23 留言, 推噓總分: +7
作者: kusowan - 發表於 2018/05/17 16:14(7年前)
19Fkimkim: 樓上XD 在人氣這麼低的版面還要洗推噓文 太費工了05/18 15:28
[轉錄] 法學院教授及校友發起台大校長重選連署
[ NTU ]106 留言, 推噓總分: +7
作者: ptt888 - 發表於 2018/05/17 12:31(7年前)
30Fkimkim: 推05/17 13:46
59Fkimkim: 這名單只是連署發起人,連署名單還有很多知名的法律系教授05/17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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