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jeff4954
作者 jeff4954 在 PTT [ PublicIssu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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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黑潮發電實測成功!平均功率獨步全球
[ PublicIssue ]9 留言, 推噓總分: +2
(9年前)
1F→: 一天跟一小時比...新聞還蠻好寫的.09/02 20:36
Re: [新聞] 選舉公報遭刪,林佳龍陣營批反民主
[ PublicIssue ]52 留言, 推噓總分: +22
(11年前)
2F→: 好吧,覺醒的各位,選罷法53條,懸舉人與任何人於11/22 07:06
3F→: 投票日前10天不得以任何方式發表民意調查資料。我11/22 07:07
4F→: 相信言論自由,但是參與選舉又違選罷法中的言論限11/22 07:07
5F→: 制,還可為他緩頰。唉11/22 07:08
9F→: 所以中選會可以當一方的打手?為其中一方當免費宣11/22 09:34
10F→: 宣傳? 刪除應該是引文部分。只要罰錢就可以違反明11/22 09:36
11F→: 明文禁止的法律?這就是覺醒後的民主下的人民?11/22 09:37
12F→: 這樣中選會如何維持中立?如何說服選民不偏袒其中一11/22 09:38
13F→: 一方,且選罷法只約束10天內不可利用民調影響選情11/22 09:39
14F→: 你要無限上綱隨你啊?11/22 09:39
19F→: 第二句話就說施政意《—這是民意吧11/22 09:56
20F→: 所以用53條合理謝謝11/22 09:56
23F→: 民意=》民調打錯11/22 09:57
24F→: 新聞內部無引用法條辯護,至於53條要不要去了解雖君11/22 09:59
25F→: 隨君之意11/22 10:00
30F→: 但是交到選民手上是在10天內,這明顯違法事件中選會11/22 10:09
31F→: 不刪就是失職 媒體都有封關民調 還有人沒聽過嗎11/22 10:11
32F→: 且這不是他引用對錯問題 是觸犯選罷法53條問題11/22 10:11
42F推: 好吧算我弄錯了,不過我還是認為這不是政見就是了11/22 10:30
[新聞] 選舉公報遭刪,林佳龍陣營批反民主
[ PublicIssue ]4 留言, 推噓總分: +2
(11年前)
1F→: 簡單回應+ln 你這叫政見 全台灣的人都會寫論文了11/21 18:45
[情報] 台中市長選舉辯論會
[ PublicIssue ]35 留言, 推噓總分: +4
(11年前)
1F→: 原來昨天t台辯論直接忽略 三立的就高調...10/25 16:30
4F→: 因為看起來現在板上很亂 不是很想po 就這樣10/25 16:55
5F→: 網路上有影音檔 就不洗板了10/25 16:57
7F→: Http://ptt.cc/uXwZ10/25 17:05
10F→: 我講的是事實 版上昨天確實一片和諧10/25 17:13
11F→: 想找都找到不到相關文10/25 17:13
12F→: 我直接講怎麼找好了..youtube 搜尋tvbs 台中關鍵字10/25 17:18
13F→: 下面作者連結就有全場影音檔 想忽略就忽略吧10/25 17:19
18F→: 我觀察這版很久了 有po過一次文 對這裡po文潛意識10/25 17:29
19F→: 感到很無奈 基本就是抑制令一邊聲音 我也不想介入10/25 17:30
20F→: 這種心聲也就轉嫁在推文上了 對原PO說聲抱歉10/25 17:30
25F→: 簡單來講就是氛圍問題 光是大絕招中國黨就大概了了10/25 18:06
26F→: 相關的挺x媒體都不可信嘛對吧10/25 18:07
28F→: 推文不看我之前推的文 一堆質疑答案都在上面自己找10/25 21:40
Re: [討論] 丟書只是維安問題
[ PublicIssue ]8 留言, 推噓總分: +1
(11年前)
2F→: 你覺得現在的總統是很極權09/28 10:07
3F→: 但是立法院才是真正搞台灣最大的地方09/28 10:08
4F→: 陳xx已經受到懲罰 請問他以前也是總統啊09/28 10:09
Re: [討論] 丟書只是維安問題
[ PublicIssue ]47 留言, 推噓總分: +9
(11年前)
7F→: 唾棄方式千百種 暴力行為不可取09/28 09:05
10F→: 我唾棄所有以暴力作為行動的行為09/28 10:01
11F→: 丟書叫做和平抗議 衝撞拒馬叫和平 恩09/28 10:02
12F→: 連不是689的人都看不懂什麼是609的和平抗議了09/28 10:05
16F→: 早吃完了 但是瑞凡 不要說你認為政府出賣台灣(主觀09/28 13:36
17F→: 意識)就可以以你自己所謂的正當性丟人 這樣當你為09/28 13:38
18F→: 反方時就不能怨丟你的人正當性何在09/28 13:38
19F→: 凡事要用一致性看 不然立法律何在09/28 13:40
21F→: 請看我回應前一篇推文09/28 13:41
24F→: 正常法律途徑不走 走法治外還要別人為你立法 這有點09/28 13:42
25F→: 怪怪的09/28 13:42
28F→: 現在你申請遊行 警方也會畫管制區 跟妳講的差在哪?09/28 13:45
30F→: 有行為才會被抹黑 嘖09/28 13:46
32F→: 就像再生能源 國外的制度能跟國內比媽09/28 13:47
34F→: 用國家資金跟私賬交相投資是否造成損失或是法律上09/28 13:53
35F→: 有否疏失,我非法律人 no comment09/28 13:53
37F→: 要講宇昌 何不講馬綠卡 或是特別費?09/28 13:56
38F→: 我累比而已09/28 13:57
39F→: 類比09/28 13:58
42F→: 就像是妳要搞出一個靶子讓人打一樣 為何要立這種靶09/28 17:04
43F→: 子給人打呢09/28 17:05
[問題] 一個小小的問題
[ PublicIssue ]17 留言, 推噓總分: +5
(11年前)
1F→:不會~但我相信一定有人要求老農++07/21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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