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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day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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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寫有18歲以下不得閱聽的書籍可販賣嗎
[ LAW ]9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linda2916 - 發表於 2017/03/02 10:08(9年前)
4Fjaday: 目前實務做法都是網站要有區隔措施 就是問你是否滿18歲的03/02 14:41
5Fjaday: 頁面 會員資料的年齡也自己填 由買家自由心證03/02 14:43
6Fjaday: 有做到這樣 就算善盡義務了 至於這種作法夠不夠 恰不恰當03/02 14:45
7Fjaday: 就是另一個問題了......03/02 14:45
[問題] 警察臨檢態度消失
[ LAW ]73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qazwsx0987 - 發表於 2017/02/25 02:07(9年前)
23Fjaday: 難道沒人覺得已結束的案件加上沒被列為治安顧慮人口02/25 21:16
24Fjaday: 警察隨便就可以查到是件很奇怪的嗎?02/25 21:17
27Fjaday: 我就是在指出現行制度的問題02/25 21:53
28Fjaday: 只是大部分人好像都覺得很合理 (無奈)02/25 21:54
29Fjaday: Lai大還有原po 遇到這種事其實可以試著去提訴願看看02/25 21:56
35Fjaday: 隨便可以查的問題在於 有心人可以透過警察朋友去查你02/25 23:09
36Fjaday: 比方說你找工作的單位02/25 23:09
57Fjaday: 我有提到 "已結束的案件加上沒被列為治安顧慮人口"02/26 10:51
58Fjaday: 有人提到的"槍毒"是會被列為治安顧慮人口的 可以被查沒疑問02/26 10:52
59Fjaday: 有看到問題點嗎? Lai大是不起訴 還要被問 合理嗎?02/26 10:54
60Fjaday: 這不是對警察的態度 這是制度上的問題 是攸關每個人的權益02/26 10:55
61Fjaday: 查基本資料沒問題 但前科這種隱私資料還是要有保護措施02/26 11:07
62Fjaday: 這是兩件事02/26 11:07
[問題] 員警手上的PDA能查詢刑事記錄
[ LAW ]21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pl77 - 發表於 2016/04/11 17:51(9年前)
17Fjaday: 這問題已經存在很久了... 照理說緩起訴 不起訴都不應顯示04/14 20:22
18Fjaday: 如果有心的話 你可以去提起訴願 甚至打行政訴訟04/14 20:23
19Fjaday: 去推翻這樣的作法04/14 20:24
[問題] 緩起訴期滿/前科紀錄
[ LAW ]57 留言, 推噓總分: +10
作者: bulebubu - 發表於 2015/07/24 01:54(10年前)
14Fjaday: 這是社會理解和法律理解上的落差 緩起訴在法律上無罪07/24 15:43
15Fjaday: 可是一般社會大眾還是會認為有罪 包括警察也是如此07/24 15:44
16Fjaday: 因為他會跟你說你有"前科" 原因是這樣07/24 15:46
17Fjaday: 這也是法律上的bug 緩起訴美其名是給人一機會不留前科07/24 15:47
18Fjaday: 因此07/24 15:47
19Fjaday: 檢察官也多半認為如此 會勸人接受緩起訴07/24 15:50
20Fjaday: 可是接受的結果是跟你被判刑後易科罰金沒兩樣07/24 15:52
21Fjaday: 人家還是覺得你有罪 還是查得到 這bug目前無解...07/24 15:54
22Fjaday: 因此如果案件有辯論空間的話 我會建議不要輕易接受緩起訴07/24 15:57
23Fjaday: 上法院爭取無罪判決07/24 15:57
24Fjaday: 我認為解決方法是:緩起訴期滿後 應將紀錄改為不起訴07/24 16:22
34Fjaday: 刑訴154條: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07/24 21:45
35Fjaday: 起訴都不一定會被判決有罪 緩起訴有罪?07/24 21:46
36Fjaday: 緩起訴是要經檢方和嫌犯雙方同意才行 也就是雙方妥協的結果07/24 21:54
37Fjaday: 可以理解成我道個歉 你被害人撤告的意思 沒有被害人的案件07/24 21:57
38Fjaday: 檢察官代替接受道歉的意思07/24 21:57
39Fjaday: 有學過法律的人都還是要把緩起訴當有罪07/24 22:08
40Fjaday: 你就知道一般社會大眾的想法是如何了... 這真的需要改革07/24 22:09
45Fjaday: 如果是這樣 簡易判決定罪就好了 一樣減少司法資源使用07/27 18:18
46Fjaday: 還要緩起訴做啥?07/27 18:19
47Fjaday: 緩起訴=有條件撤回告訴=無罪 ok?07/27 18:22
散佈裸照
[ LAW ]16 留言, 推噓總分: +8
作者: bobble - 發表於 2015/01/19 21:44(11年前)
8Fjaday: 涉及兩條 妨礙秘密是告訴乃論 散布猥褻圖片是非告訴乃論01/20 01:01
9Fjaday: 只要有人去警局檢舉 散佈猥褻圖片跑不掉01/20 01:03
Re: [問題] 緩起訴判決,還可以從事保全 ?
[ LAW ]11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jaday - 發表於 2015/01/15 09:17(11年前)
5Fjaday: 易科罰金的話就沒問題可以做保全 但也有警察弄錯的問題01/16 08:06
6Fjaday: 如果發生這種事 請據"保全業法"力爭 不要讓自己權益受損01/16 08:07
10Fjaday: 判六個月以下才能易科罰金 案底是很模糊的詞 沒什麼參考性01/16 12:43
11Fjaday: 簡單說 只要沒進去關過 大部份都可以當保全 詳見保全業法01/16 12:46
Re: [請益] 請問院、檢、警三方前案查詢資料範圍差別
[ LAW ]6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mercury1011 - 發表於 2015/01/13 18:39(11年前)
3Fjaday: 警察也全都查得到 只是警察刑事記錄證明書不記載上述那些01/15 09:01
4Fjaday: 這是兩件事01/1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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