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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ebubu 在 PTT 最新的留言, 共 21 則
2F→: 但我無犯意,更沒理由去偷,她硬要凹我是偷,這算虛構嗎?07/27 00:50
9F→: 查到的資料->誣告乃以違反客觀真實之事實而為申告之行為07/27 02:40
10F→: ...不過看起來的確像大大講的,極可能也反告不成...07/27 02:41
11F→: 但難道...動不動就這樣亂套罪名,嚴重影響他人生活07/27 02:42
12F→: 也只能摸摸鼻子告訴自己運氣不好嗎?????.....悶.....07/27 02:43
24F→: f其實大大鞭我噓我我都虛心領教,我當然知道自己有錯在先07/27 22:17
25F→: 但對我無心之過,卻得背負筆錄上是寫(犯罪嫌疑人)...07/27 22:18
26F→: 我心情是鬱卒到不行...沒想過害人也沒佔過人家便宜...07/27 22:19
27F→: 這對我來說是很痛苦的事...07/27 22:20
28F→: 我對於拿錯造成人家不便我淋雨我真心感到抱歉...07/27 22:21
29F→: 無論如何,小弟對條文不熟,只能怨自己造神經大條07/27 22:22
30F→: 造成別人不便與情緒不好,被誤解被告都是應該的07/27 22:23
31F→: 感謝幫我解惑的大大,當然還有噓我的大大07/27 22:23
32F→: 或許,噓我的大大也認為我是真竊盜假無辜,還來討拍拍?07/27 22:26
33F→: 我可對我造成別人不便和氣憤誠心道歉,但這跟要把莫須有07/27 22:27
34F→: 罪名吞下來是兩回事!這是我想表達的...07/27 22:28
36F→: 還是再次強調感謝各位大大,包含噓我的,至少我學到粗心07/27 22:28
37F→: 大意的教訓,就是在司法紀錄上多這一筆....07/27 22:29
38F→: 感謝各位大大解惑和那位告我的小姐07/27 22:30
44F→: 其實我拿錯在先,已經無話可講了,感謝你噓我噹我07/27 23:15
41F→: 感謝各位大大解惑!07/27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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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自我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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