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ipme
作者 ipm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1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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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F→: Queen Mary是好學校 d大不留在英國發展? 還是暫時渡假?12/04 16:19
37F→: 台灣的智財環境確實不佳. 不過混到Google的staff,有怎樣嗎?09/15 17:03
38F→: 這是在搞笑嗎? 我自己是nutee校友,DivineSwine講的應較中肯.09/15 17:05
39F→: 板大何不再辦一個薪資投票調查好了.09/15 17:06
55F推: 文章判斷,我相信ealvis大的薪資,在台灣來比,算是在很前端了09/16 11:37
56F→: 再講下去,很多人會很心酸的. 呵呵09/16 11:39
35F→: 為何大腸癌一定是所吃的東西造成?它有一半以上的機會是因09/10 10:29
36F→: 為遺傳基因所造成。09/10 10:29
17F推: 你的英文代號會不會太酷了06/25 01:38
2F推: 大推最後一句 專利局不一定就要什麼都跟法院同調11/14 20:24
2F推: 這個好11/10 00:09
8F→: 因為你在講(4)有多好,那就讓全世界知道啊.還有第三段11/10 00:45
9F→: 有道理啊.給案號就知道當初OA時,審委是不是甲+乙這樣發.11/10 00:45
13F→: (4)的好壞我沒意見 期待提供案號11/10 01:06
1F推: 哈哈哈 強!11/09 20:00
2F→: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的範例11/09 20:02
5F→: 別ㄠ了 是拉不下臉嗎11/09 20:08
6F→: 審查階段什麼叫"引證文件" 你自己去搞清楚好嗎11/09 20:09
11F→: 然後呢?(4)的置換,有加入或沒加入擬制喪失新穎性的判斷是11/08 20:28
12F→: 又怎樣?你卻又要用來打均等,你又說無效乙需要有(4)的基礎11/08 20:28
13F→: ,但你講的是均等例子。你弄混的置換跟均等,v大d大早都指11/08 20:28
14F→: 明了。你還在擾這圈子,這是鬼打牆嗎?11/08 20:28
24F→: 你開心就好了 我覺得你都這麼棒了,見解真的也很獨到,11/08 21:04
25F→: 怎還寫信問我要怎麼來美國發展?11/08 21:04
38F→: 雖然你衍申出很多問題,但我認為他們早都回答你了,精神11/08 21:35
39F→: 也點出來了,看有沒有更佛心的要一一詳答你.還有一點是11/08 21:35
40F→: 我自己的的歷程.我自己進專利局前已經是專利代理人了,11/08 21:35
41F→: 但是進了之後才知道法規不是只有考試那樣.11/08 21:36
42F→: 不要覺得自己通過考試等於精通法條、精通基準.11/08 21:36
43F→: 我相信台灣的環境也是這樣.有機會要多聽官方自己內部11/08 21:36
44F→: 的教育訓練.或者官方的講師在外授課或宣導就多去聽聽11/08 21:36
10F推: 乙要告一個比自己早的甲 當然可以 如同錢多就是喜歡把錢往11/08 10:54
11F→: 水溝丟 有何不可? 當然可以.所以台灣有這種告法? 還是乙有11/08 10:54
12F→: 智能障礙? 還是有事務所(很缺錢)說這種告法是告的成的?11/08 10:54
13F→: 乙也相信. 不也有人承認乙可能會被無效了 因為乙要告一個11/08 10:55
14F→: 比自己申請早又長得像的甲. 反正就是一直在繞喜歡告有何11/08 10:56
15F→: 不可的圈子就是了?11/08 10:56
1F推: 的確。美國法也是如此。11/07 13:03
2F推: “ 基本上102適格前案都可以做為103的前案” 這句話也是有11/07 13:08
3F→: 問題,眼明的美國律師分享一下吧11/07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