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全國十大理律台灣國際聖島台一將群連邦

看板Patent作者 (百事可樂)時間6年前 (2017/11/06 22:46), 編輯推噓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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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之銘言: :美國: :基本上102適格前案都可以做為103的前案 :(有極少數排除條款) :台灣: :專23的前案只能用來判斷新穎性->不可以用來判斷進步性 :系爭專利 :A+B+C+D :專23前案 甲(X) :A+B+C+E :參考現有技術水平文件 乙(A) :有說明E可以被替換為D :其他前案 丙 :A+E :如果在美國的時候,審查委員可以找甲+丙以提出缺乏進步性核駁 :在台灣的時候,審查委員必須找到甲+乙來提出擬制喪失新穎性 擬制喪失新穎性是從(適格)引證甲與本案直接做新穎性比對後判斷; 不是必須參考文件乙(或甚至結合文件乙)來判斷是不是直接且無歧異 得知或上下位關係或置換等等... 擬制喪失新穎性只需要用單一引證甲。用甲直接比對及判斷,而不是借助 輔助文件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96.39.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509979588.A.869.html

11/07 13:03, 6年前 , 1F
的確。美國法也是如此。
11/07 13:03, 1F

11/07 13:08, 6年前 , 2F
“ 基本上102適格前案都可以做為103的前案” 這句話也是有
11/07 13:08, 2F

11/07 13:08, 6年前 , 3F
問題,眼明的美國律師分享一下吧
11/07 13:08, 3F

11/07 13:53, 6年前 , 4F
我有特別加「有排除條款」了啦QQ
11/07 13:53, 4F

11/07 16:26, 6年前 , 5F
這裡說的排除是指102(b)嗎?
11/07 16:26, 5F

11/07 16:39, 6年前 , 6F
102(b)應該不能稱之為「極少數的排除」~"~
11/07 16:39, 6F

11/07 16:40, 6年前 , 7F
那想請問是指...?
11/07 16:40, 7F

11/07 16:56, 6年前 , 8F
non-enabling prior art?
11/07 16:56, 8F
文章代碼(AID): #1Q07N4Xf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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