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ides13
作者 ides13 在 PTT [ Paten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3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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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生產者會侵權,寫程式碼的人要看這個程式碼是否還有其他04/21 12:59
5F→: 用途,如果只有唯一用途且是用來侵權的話,也會被認為侵權04/21 13:00
8F推: 是指Google將微軟和蘋果的專利,寫成Android系統後,讓HTC04/21 17:14
9F→: 去生產手機嗎?04/21 17:15
2F→: 詳述式或附加式,都是串列式的增加技術特徵。04/13 17:56
2F→: v大,請問阿信哥是指?04/09 07:07
1F推: 審查委員看起來覺得很像是的話,那就是了。清楚地答辯差異03/25 21:30
2F→: 就好了。03/25 21:30
3F推: 會直接發證。對於事務所而言,就是將證書寄給客戶的程序。03/17 16:58
10F推: 在台GG比較好02/24 09:18
5F→: P大這叫政策導向。進步性是要求申請人進行全面的檢索,12/25 18:39
6F→: 避免相近的發明。書面記載則是要求內容本身要致能公眾。12/25 18:40
7F→: 因此,在法理上給與這個虛擬人,不同的標準。12/25 18:40
1F推: 只要在12個月內,都可以在WTO會員國內提出申請並主張臺灣12/25 11:49
2F→: 案的優先權。臨時案送件時是中文的話,需要翻譯成英文。12/25 11:50
3F→: 但是主張臺灣案的優先權,卻不需要,是省事方便又省錢的。12/25 11:50
4F推: 至於格式的話,只要像樣就好了。因為是形式審,不會很要求12/25 11:57
13F推: 其實也可以考慮先以英文送件,再補中說,搶申請日。12/25 15:30
14F推: 不過,要注意「申請書、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必要圖式」12/25 15:35
15F推: 四項備齊日才是申請日。12/25 15:38
5F推: 建議直接申請臺灣專利,不要實審,才需要2700元而已。12/25 00:00
12F推: 對啊,又沒叫原po申請臺灣專利。呵呵!12/25 00:22
3F推: 樓上的真認真,給推!11/18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