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ssh1989
作者 hssh1989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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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你去司法院裁判書查詢打上「死亡宣告」09/02 15:50
2F→: 答案不就秒出來了嗎09/02 15:50
5F推: 現在用裁定就是了09/02 16:22
6F→: 如果你的疑惑是書上為何這樣寫09/02 16:22
7F→: 可以參考修正前的民訴625條以降09/02 16:22
27F推: 靠唬分擾亂別人的B咖實在很無聊09/02 14:36
89F推: 沒特別準備一試,464路過。08/04 11:13
99F推: 就知道會被酸哈哈08/04 11:28
100F→: 但我其實只是想說每個人背景不同08/04 11:28
101F→: 我已考上律師了,今年只是來狙擊司法官08/04 11:28
102F→: 分數高一點也是正常的08/04 11:28
126F→: Fine 大家只注意到沒準備一試08/04 11:53
127F→: 其實只是不知道我為了二試付出的努力絕不會輸人08/04 11:53
128F→: 僅此而已08/04 11:53
130F→: 不錄了不錄了 讀書去ˊ_>ˋ08/04 11:58
131F→: 對於被我中二發言傷到的人說一聲抱歉08/04 11:58
132F→: 願大家二試順利08/04 11:58
39F→: 萬年考生的言論真的是滿舒壓的XD04/29 20:51
40F→: 一堆考生在那邊幻想可以匹敵職業律師的,04/29 20:51
41F→: 先寫一張可以用的狀再來嘴吧04/29 20:51
42F→: 人家天天在寫狀,你天天在寫題目,洗洗睡吧04/29 20:51
34F推: 對哦 律師超好考的哦 說難考的都是法律系自抬身價04/28 17:41
35F→: 建議法律以外科系都來考 因為超~好~考的哦~04/28 17:41
5F推: 4樓發言莫名好笑XDDDD04/11 13:02
45F推: 某補習班本身就是廢物,請的人也廢,從他們出的參考書錯04/09 12:45
46F→: 字率超高就知道他們的做事態度,想當然員工訓練大概是完04/09 12:45
47F→: 全沒做。那個收錢前收錢後態度真的是噁心到了極點,讓我04/09 12:45
48F→: 氣到不爽去上課,最後靠自修上岸,勸大家不要把錢投給這04/09 12:45
49F→: 種噁心企業,這間補習班很小心眼,我就不指名道性了顆顆04/09 12:45
226F推: 司律比法研重要太多太多太多了03/17 22:07
3F推: 理論上沒異議前就不是訴,就沒有重複起訴禁止違反的問題02/25 11:20
4F→: ,所以可以重複聲請。但這只是理論上,實務上雖然我沒遇02/25 11:20
5F→: 過有人重複聲請支付命令的,但對於「聲請案」重複聲請,02/25 11:20
6F→: 有法院會以「聲請無實益」駁回,所以就算法律沒有明文可02/25 11:20
7F→: 以駁回的依據,要玩弄法院也要先通過「實益」這關02/25 11:20
1F推: 繼承前要先釐清應繼遺產 為了釐清應繼遺產所以要算剩餘02/21 21:59
2F→: 財產分配 歸扣跟扣還都是真正在算繼承的時候討論的 也就02/21 21:59
3F→: 是已經算完剩餘財產才會討論 所以當然在算剩餘財產時不02/21 21:59
4F→: 用討論歸扣 扣還02/21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