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alo1234535
作者 halo1234535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3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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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噓: 釣魚文也高明一點,這樣講話聽起來像是沒畢業11/03 08:38
2F推: 比賽規定要觸胸等裁判喊才可以推,時間大概半秒上下10/22 14:22
3F→: ,若力量的練習以比賽為未來目標可以參考10/22 14:22
4F→: 如果只是練爽的,叫四個人來幫你臥推500公斤也可以10/22 14:22
28F推: 洨當家只能推了10/17 10:49
155F推: 大家不要緊張,原po一定是法律唸了14年,隨時準備告10/12 16:10
156F→: 人。唸法律很辛苦,身材上就不要太苛刻了10/12 16:10
208F→: https://i.imgur.com/hCEnR68.jpg10/12 21:42
209F→: 我是不知道你讀不讀得懂中文,法律上,這個是警察的10/12 21:42
210F→: 偵辦管轄,跟刑事訴訟案件的管轄權沒有關係。再來單10/12 21:42
211F→: 純文義上,這個條文明顯最後寫得是先由被害人住所地10/12 21:42
212F→: 警察偵辦,再轉由具管轄權的警察,也就是被告住所地10/12 21:42
213F→: 的警察,這種簡單的文字敘述你也可以搞錯。10/12 21:42
214F→: 最後,以國家公權力要脅他人道歉,可能觸犯刑法30510/12 21:42
215F→: 條恐嚇罪,我看你一次傳了15個人,我建議最好小心不10/12 21:42
216F→: 要被反告10/12 21:42
234F噓: 跟各位報告,他後來一直私訊騷擾,我只好把他前面罵10/12 23:33
235F→: 人肥宅的的留言截圖,告訴他互告可以,如果都成立,10/12 23:33
236F→: 你告的人也可以反告你,後面就沒有下文了,目前到這10/12 23:33
237F→: 裏10/12 23:33
243F噓: 不知道這種惡意挑釁再揚言提告的可不可以永桶10/12 23:49
84F噓: 說要獨立思考,一個證據都提不出來,可憐啊10/03 01:13
44F噓: 現實世界要多失敗才會發這種文10/02 16:59
2F推: 好文推09/18 12:25
59F推: 祝福熱狗王再奪獎牌!09/18 10:06
12F噓: 因為你太常發廢文09/15 20:58
33F噓: 笑死,知道自己不行還想釣魚09/16 13:21
14F噓: 四肢著地就是扶地挺身,我看鍵盤徒手比較適合你08/26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