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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inhisky 在 PTT [ Sub_DigiTech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43則
限定看板: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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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時空背景不同03/27 10:11
27F→: N大你好,我也參選了,因為我的政見之一,是要放寬02/17 12:22
28F→: 目前板上對言論的限制,為了避免以後選上,如果就這02/17 12:22
29F→: 部分的看法差太多,影響板務順利,所以想先請問你是02/17 12:23
30F→: 否能表達一下看法,你認為目前對言論的管理,尤其是02/17 12:23
31F→: 政治詞彙等,是否需要放寬? 以便我微調政見,及確02/17 12:23
32F→: 保政見能實現。謝謝。02/17 12:23
20F推: 依當選規則,同意票>反對票,且總得票數 >180票,這03/14 01:13
21F→: 樣反對的人,與其投反對票,不投票好像更有效果。03/14 01:13
22F→: 極端的情形,要有181人投同意,才會當選,這種規則03/14 01:14
23F→: 不奇怪嗎?03/14 01:14
24F→: 其他熱門看板,有多比例,也有規定總得票數要>180 ?03/14 01:16
25F→: 統計近年投票人數03/14 01:16
26F→: 2017,8次選舉分別95、115、80、162、125、126、9103/14 01:16
27F→: 、121人投票03/14 01:16
28F→: 2018,2次選舉分別119、148人投票03/14 01:17
29F→: 2020,2次選舉分別66(RG5678)、36人投票03/14 01:17
30F→: 2021,2次選舉分別112、42人投票03/14 01:17
31F→: 好像都沒超過180人,依過去經驗可知很難有180人投票03/14 01:19
32F→: RG5678板主參選時只有66人投票,但後來當代理板主,03/14 01:19
33F→: 大部分人也都覺得做得好。不就代表,180人投票的門03/14 01:19
34F→: 檻太高,讓優秀的參選人(RG5678)無法當選。03/14 01:20
35F→: 既然這幾年投票結果不佳,一直一直代理,不應該調整03/14 01:20
36F→: 選舉規則嗎? 不然選舉好像只是形式,辦一次沒人當選03/14 01:20
37F→: ,可以辦兩次、三次...,有沒有人當選不重要,一直03/14 01:21
38F→: 指定代理板主就好。03/14 01:21
45F推: 如果板主有意調整更適當的當選門檻,我可以先退選,03/14 01:32
46F→: ,不用浪費板友時間投票,我也不覺得能成為6年來首03/14 01:33
47F→: 位催出超過180票的。PS:我參選時,看到的徵選公告,03/14 01:33
48F→: 好像沒有寫要>180,這樣應該不算落跑吧。 ^^"03/14 01:33
1F→: 不好意思,app發文,格式跑掉,等用到桌機再修正。02/17 01:47
4F→: 實話實說,目的是在點出問題及將來要改善的地方,不02/17 03:15
5F→: 是為了批評。02/17 03:15
6F→: 還能加,是指還能參選嗎?我也是覺得很奇怪,都開始02/17 03:18
7F→: 投票了,還能繼續參選。不過我先在板務板問過了,板02/17 03:18
8F→: 主說投票歸投票,徵選也繼續進行。02/17 03:19
20F→: 正面表列可參考 nba 板規。02/17 12:01
21F→: 板上的言論要寬鬆或嚴格,由多數板友決定,少數人檢02/17 12:09
22F→: 舉,我挺得住。如果是多數人偏好嚴格限制言論,那我02/17 12:09
23F→: 應該根本選不上。02/17 12:09
24F→: 另外,因為這次選舉,N大已經先開跑投票,沒機會讓02/17 12:17
25F→: 參選人先討論政見,如果選上的數位板主,對板務看法02/17 12:18
26F→: 差太多,可能影響板務。我看 N大的政見,除了1. 嚴02/17 12:18
27F→: 禁引導風向目的之任何形式文章,似乎沒有對板上言論02/17 12:18
28F→: 的管理表達看。因此我會先留言給 N大,看能不能先表02/17 12:18
29F→: 達一下看法,避免可能造成以後板務問題。02/17 12:18
32F→: 不好意思,某塔是什麼?如不方便推文可私信,謝謝02/17 13:25
44F→: to Feishawn等諸位大大,我個人的對於言論的接受、02/17 23:52
45F→: 自由度很高,如果我可以自己決定的話,單純政治用語02/17 23:52
46F→: (不含討論政治,不是禁止政治,而是與板旨無關)、嘲02/17 23:52
47F→: 諷,甚至罵人都不想用板規禁止,覺得對方妨害名譽可02/17 23:52
48F→: 以自己去報警,(我認為)板主是維持板務讓大多數人順02/17 23:52
49F→: 利使用,小打小鬧、偶一為之的情緒發洩,對於板務影02/17 23:52
50F→: 響不大不處理,會影響到板務及多數使用者(如洗文、02/17 23:52
51F→: 連續N篇謾罵)時,才會處理。不過以上是個人想法,板02/17 23:52
52F→: 規制定時會先參考其他大板或投票,瞭解多數板友的接02/17 23:53
53F→: 受度,規範適合的言論尺度。另外,對於犯眾怒的特殊02/17 23:53
54F→: 使用者(通常常常發推文),如果真得要桶他,制訂專屬02/17 23:53
55F→: 條款規範他的行為即可解決。02/17 23:53
8F推: https://i.imgur.com/bOxYlb1.jpg03/24 18:08
9F→: 希望"下次"就會不一樣03/24 18:08
13F→: 依Honorguard06板主指示,推文說明。12/17 23:54
14F→: 1.我也不是很懂,板規的「惡意造謠」是什麼? 是不是要12/17 23:55
15F→: 要讓當事人權益受損,才算惡意造謠,因為板規沒寫。12/17 23:55
16F→: 既然板規沒寫這是違規的構成要件,我就不需舉證有無影響12/17 23:55
17F→: 到當事人的權益。12/17 23:55
18F→: 2.我在#1Vrt_PaV (MobileComm)的推文,"自認"是陳述事實12/17 23:56
19F→: ,沒有造謠,也沒有讓當事人權益受損,但被RG5678判惡意12/17 23:56
20F→: 造謠,我想RG5678應該有1把尺,請板主依相同標準判斷,12/17 23:56
21F→: hyghmax1202本件遭檢舉之推文是否惡意造謠。12/17 23:57
22F→: 3.hyghmax1202雖然答辯,本次遭檢舉之推文「那個“又”12/17 23:57
23F→: 進去的一定會說是“陳述事實並無反諷”」,只是提醒版主12/17 23:57
24F→: 水桶判決可能的瑕疵、改判,但我認為事實並非hyghmax12012/17 23:58
25F→: 2說的那樣,如果真得是要提醒板主,為什不直接明白地推12/17 23:58
26F→: 文說「水桶判決可能有瑕疵、可能被改判」之類的,讓板主12/17 23:58
27F→: 清楚明白你的意思(關於這點,歡迎hyghmax1202解釋);12/17 23:58
28F→: 反而是只推一句「一定會說是“陳述事實並無反諷”」?12/17 23:59
29F→: 所以我認為hyghmax1202的推文就只是想酸我這次被水桶,12/17 23:59
30F→: 一定又會去申訴。雖然我確實有去申訴,但我從來沒說過“12/18 00:00
31F→: 並無反諷”,因為我沒有反諷,也不認為RG5678是因為被反12/18 00:00
32F→: 諷才禁言我,所以根本沒必要說這句話,既然hyghmax120212/18 00:01
33F→: 的推文「一定會說是“陳述事實並無反諷”」與事實不符,12/18 00:02
34F→: 就是惡意造謠。12/18 00:02
42F→: 依hyghmax1202答辯,所以你認為別人沒有「說過」的事情12/20 13:36
43F→: ,可以讓你隨便假設別人一定會說?照你的說法,hyghmax1212/20 13:36
44F→: 02曾檢舉別人的覺青、卓粉、台灣價值等推文。代表hyghma12/20 13:36
45F→: x1202認為不應該在MobileComm板推文說上述用語,所以別12/20 13:36
46F→: 人就可以在MobileComm推文:hyghmax1202一定不會說他是12/20 13:37
47F→: 覺青、卓粉、(沒)有台灣價值...? 請問你同意,只要是假12/20 13:37
48F→: 設句,就能隨便推文「hyghmax1202一定(不)會說....」嗎?12/20 13:38
49F→: 另外,我不知道MobileComm板規,假設句算不算造謠?12/20 13:39
50F→: 我於 #1Vrt_PaV (MobileComm) 「 板主"沒看到"就可以..12/20 13:39
51F→: 」的推文,比起單純猜測、假設,是經過查證、比對板上文12/20 13:39
52F→: 章及違規公告所得出可供驗證的結論,比起毫無根據的假設12/20 13:39
53F→: 句,連有證據的結論都被板主當作是造謠了,所以就交給板12/20 13:40
54F→: 主心裡的那把直尺認定吧。12/20 13:40
65F→: 算什麼查證後的結論? 請見 #1VsFd5wg (Sub_DigiTech)12/21 14:18
66F→: 萬字文,不便推文說明12/21 14:19
67F→: 水桶原因除公告文寫的,我不腦補12/21 14:22
68F→: 你同不同意能隨便推文「hyghmax1202一定(不)會說....」?12/21 14:26
69F→: ↑ 問你第2次12/21 14:27
77F→: 你自始至終都不知道我為什麼要檢舉你造謠嗎?別人沒有作12/22 19:45
78F→: ,不代表你可以隨便說(假設)。12/22 19:46
79F→: 難道因為某h不是0.3CM,其他人就可以隨便公開假設:「某12/22 19:46
80F→: h一定會說,他不是0.3CM」?聽到這句話的人,會不會覺得12/22 19:46
81F→: 講這句話的人其實是在暗指某h實際上就只有0.3CM呢?12/22 19:46
82F→: 而且你一直迴避,不敢說明,為什不直接推文「水桶判決可12/22 19:46
83F→: 能有瑕疵、可能被改判」,可見你所謂提醒板主、假設句,12/22 19:47
84F→: 只是事後卸責,臨訟置辯,要無足採。12/22 19:47
85F→: 因板規未規定造謠要抹黑人格,此部分無從回應。12/22 19:48
86F→: 附議,雙方無需再答辯,請板主直接宣判。另外建議,判決12/22 19:48
87F→: 標準、板規適用盡量一致,以免板友無所適從。12/22 19:48
88F→: 最後,順便謝謝某h在答辯中,認為我被禁言的判決有瑕疵12/22 19:53
89F→: 、提醒板主是否解除判決,雖然未必是一開始的本意。12/22 19:53
10F噓: 認證了,覺卿還是不信,幹嘛認證11/20 21:11
56F噓: 認證了,覺卿還是不信,幹嘛認證11/20 21:11
1F→: 板主"沒看到"就可以,組長也支持"板文章及推文數量12/15 00:49
2F→: 繁多,有所疏漏,不視為失職。" #1Vrd1Lh_ (Sub_Dig12/15 00:49
3F→: iTech) 只是疏漏,不是故意差別待遇,執法不公喔。12/15 00:50
2F→: 嚴格說起來不是改判,應該是板主判決錯誤,被組長撤12/15 00:25
3F→: 銷。#1VrdEBCi (Sub_DigiTech)12/15 00:25
4F→: 希望文字獄到此為止。不要再有人只因為覺青、小粉紅12/15 00:28
5F→: 、習近平就被水桶。12/15 00:28
8F→: 板主"沒看到"就可以,組長也支持"板文章及推文數量12/15 00:49
9F→: 繁多,有所疏漏,不視為失職。" #1Vrd1Lh_ (Sub_Dig12/15 00:49
10F→: iTech) 只是疏漏,不是故意差別待遇,執法不公喔。12/15 00:50
30F→: @hyghmax1202 違規停車? 可是板主的上級說不違規耶12/15 17:40
31F→: 難怪板主敢文字獄,因為支持文字獄的真不少12/15 17:42
32F→: @hyghmax1202 上面違規停車整排板主沒開單的,快去12/15 17:44
33F→: 檢舉啊,不是只是出一張嘴,地點( #1VjwvXSZ )都給12/15 17:44
34F→: 你了 XD12/15 17:45
41F→: hyghmax1202 :這案例我之後看到還是會檢舉啦12/15 19:56
42F→: hyghmax1202 : 我為什麼要幫你檢舉?12/15 19:56
43F→: ....???? XDDD12/15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