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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eon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84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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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他衝撞車撞你方陣兵時,一樣是拿 "撞鎚"。07/10 17:02
4F推: 攻城器的近戰設定目前無實際作用,有彈藥的,打完就不上了;07/10 17:19
5F→: 不用彈藥的(就衝撞車)也一樣不會有時機會用到近戰。07/10 17:20
6F→: 一下一隻,五台衝撞車撞死五隻,其他的城和投石兵打的。07/10 17:20
13F推: 其實原PO三年多前就在回原原PO這種問題了;09/07 12:16
14F→: #1DQxwst5 (Math) 原原PO自行參考吧;09/07 12:16
15F→: 真的不用太迷信高微,至於有沒有意思的數學,你自09/07 12:17
16F→: 己做的,覺得有意思就有意思,這種美感的問題,09/07 12:18
17F→: 原原PO你要看你自己的適性,也不用在這種主觀問題想09/07 12:19
18F推: 太多。其實也沒有太多教授敢大喇喇地說別人領域沒09/07 12:21
19F→: 有意思,(不過,熟人之間murmur可能有 XD)09/07 12:22
20F推: 剛又看了一下,回在這篇,對話對象好像有點混亂,09/07 12:24
21F→: 說明一下,我是在跟原原PO(PikaCracker)對話。09/07 12:25
21F→:按下 s,再輸入 Statistics,再按 a,再輸入yhliu03/21 23:40
22F→:花個幾天,或幾個月,或者幾年,你就知道他懂不懂統03/21 23:42
23F→:計了。(時間長短取決於個人資質。)03/21 23:43
6F→:http://en.wikipedia.org/wiki/Greedy_algorithm12/27 18:09
7F→:事實上,最後造出的領頭點集是一個complete graph;12/27 18:10
8F→:從而保證了此問題用greedy algorithm的可行性。12/27 18:14
11F→:嗯;的確是會有問題,我有一個地方想錯了;再想想。12/28 02:03
3F→:備註1. 書面報告字數以1,000字為限,並請勿列出相關12/13 14:25
4F→:當事人姓名職稱(例如指導教授○○○)。12/13 14:26
5F→:還是注意一下字數吧...12/13 14:26
16F→:應該是不會真的有人去算到底幾個字;但他備註特別寫12/13 21:23
17F→:一千字的意思就是要自行掌握適量字數,不要當論文寫12/13 21:24
18F→:我個人習慣是比較會儘量去符合他的一些特別備註。12/13 21:24
19F→:至於欄位分配,的確一般通論,合理思考也是自我分配12/13 21:25
20F→:這沒有什麼疑義。我應徵工作時,一些表格還會特別加12/13 21:25
21F→:註,可以自己橋格子大小,放不下,自己另外打好幾頁12/13 21:26
22F→:放後面都可以。那個項數寫三項,也是類似的原因,12/13 21:26
23F→:意思就是叫你寫重點,寫重要三項就好,不要列幾十項12/13 21:27
24F→:沒注意到,真的超出三項的話,大概也不會說就被退。12/13 21:27
25F→:那個表..基本上,大原則就很簡單,你就把他當考官在12/13 21:29
26F→:問你:你覺得,我為什麼要錄取你? 做一個重點回答12/13 21:30
27F→:"我因為只會玩三國3.7D,所以寫了我很拿手於團隊合作12/13 21:45
28F→: 與溝通這種胡扯。" 基本上,差不多就這種態度,(12/13 21:45
29F→: 不是說你在胡扯 XD 是說你要講得出優點,12/13 21:46
30F→:連自己都說服不了,要選你的話,怎麼說服別人。不過12/13 21:47
31F→:要先想一下接下來的combo:請舉實例,文詞就要文雅12/13 21:48
32F→:修飾了,錯誤示範:我打三國很強,有我的隊必勝12/13 21:48
34F→:基本上,大多數人口試大概還是都中規中矩路線,我在12/13 22:37
35F→:想,有沒有半澤直樹型的...XD12/13 22:37
36F→:(我是指像半澤口試時那種路線,不是指他上班後的扛12/13 22:38
37F→: 霸子路線。)12/13 22:38
53F→:"是說你要講得出優點"這是肯定句,不是詰問;是肯12/14 00:41
54F→:定從一件事(e.g:三國)裡,要找出優點來講。12/14 00:42
55F→:不是說你拿三國舉例隨便的意思。12/14 00:42
56F→:考試院口試規則:http://tinyurl.com/n7vpkz812/14 02:11
57F→:第五條有規定詳細項目配分。12/14 02:12
4F→:http://tinyurl.com/lo2rle712/12 00:40
669F→:上面推文裡,就有人提供判決書連結了,可以看看;簡單講,就12/12 15:42
670F→:是用下面這個罰他:"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而營利。12/12 15:44
671F→:他說什麼 "罰他未來想要組織營利的",到是沒看到。12/12 15:45
673F→:很簡單的三論段法 http://tinyurl.com/od5ujz712/12 15:46
674F→:大前題:意圖開趴營利 => 犯罪。 小前題:從一些事證,法官12/12 15:46
675F→:認為他已達成 開趴+營利 結論:犯罪,就這樣而已。12/12 15:47
676F→:連"營利"跟"盈利"的差別,也有講。判決書基本上算是還蠻一般12/12 15:49
677F→:四平八穩,正常的判決書。原PO你要主訴的,應該是"營利事實"12/12 15:49
678F→:的判別,而不是說什麼法官要罰你未來事件。12/12 15:50
680F→:(不過,照內文來看,剩下的錢你沒退,基本上,你的立場12/12 15:50
681F→: 已經很吃虧了。)12/12 15:50
682F→:營利是主觀的,就是你想要賺錢(利);盈利則是比較客觀的,12/12 15:51
683F→:真的賺錢。營利結果不一定會盈利,比方說:跑去賣大補帖,結12/12 15:52
684F→:果連本錢都還沒賺回來就被抓走了。12/12 15:53
686F→:像其他什麼甲乙丙戊的,就無罪 http://tinyurl.com/mkgk75q12/12 16:06
687F→:"足見犯意"的,我覺得到在其次;主觀上,他就是要收費開趴12/12 16:20
688F→:,應該是沒什麼爭議。最主要的爭議點就是:12/12 16:21
689F→:每個人收八百,這樣搞性愛趴,到底這樣算不算營利?12/12 16:21
690F→:到底有沒有犯罪?12/12 16:21
691F→:當事人自然是主張沒有營利意圖。判決書裡法官照一12/12 16:21
692F→:些事由,是判他算。沒有營利的話,當然就不能用這個12/12 16:21
693F→:法條罰他。很簡單的邏輯問題。不過,檢察官會不會再12/12 16:21
694F→:找其他法條起訴他,就又是另一個故事了。12/12 16:21
695F→:(當然,要找別條,一開始就要換,不然,等法官說判無罪再換12/12 16:22
696F→: 就是所謂的"一事不再理原則"。12/12 16:23
698F→: ^^^^ 錯字,應是"不能",12/12 16:33
699F→:其他人立場應該就:我就真的出來玩玩而已啊,我也沒收錢,也12/12 16:35
700F→:沒有違法,不會有法條罰到我,小事情而已。幹嘛又拉我出面?12/12 16:36
701F→:其實,也不難理解就是了。12/12 16:36
713F→:碰到錢的事情真的要小心;營利,非營利,特定,不特定,這些12/12 17:04
715F→:可能都會造成後果巨大的差異。再貼另一個供大家參考,12/12 17:05
717F→:http://tinyurl.com/m2y8ezj http://tinyurl.com/muw5sla12/12 17:06
718F→:小事對吧;但是,如果被搞到,也是會很ox。12/12 17:06
5F→:再用一次假處份,然後用薪資來算擔保金? XD12/10 15:38
17F→:http://tinyurl.com/q5jpbdh 就這個意思吧...12/10 23:36
71F→:有興趣的,可以參考警校打LOL學:#1IY5FWt0 (Gossiping) XD12/11 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