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eddietw
作者 eddietw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69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3F→: 110年提起告訴時就全程委任律師,最後也有交付審判(律師07/24 13:21
4F→: 才能提起) 。和之前的律師討論後,大致認為刑事方面已07/24 13:21
5F→: 徹底沒輒。但對於D幹走的押金,ABC 真不知道有沒有義務07/24 13:21
6F→: 幫D還給房客。07/24 13:21
9F→: 回k大 ,是有牌的律師,並非唬爛,上面應該是我敘述的不07/24 22:39
10F→: 夠清楚,抱歉。 補充說明:110年10月提告刑事,交付審判07/24 22:39
11F→: 結果出爐是112年1月。112年2月,該律師告訴ABC刑事方面07/24 22:39
12F→: 都沒輒了,想拿回錢(指租金),只能用不當得利提起民事07/24 22:39
13F→: 訴訟,但機會很渺茫,得知上述訊息後,ABC和這位律師便沒07/24 22:39
14F→: 聯絡了。07/24 22:39
15F→: (當時ABC未詢問該律師關於押金的問題)07/24 22:39
16F→: (註:D偽簽租賃契約時都是以ABC三人的名義簽署)07/24 22:39
17F→: 直至113年7月,有某一房屋的租客要退租,並提起押金事宜07/24 22:39
18F→: ,ABC 才會產生押金該由誰歸還的疑惑。07/24 22:39
19F→: 諮詢過區公所的律師、1999市民大平台的律師,得到以下回07/24 22:39
20F→: 答:07/24 22:39
21F→: 1.不要理租客的要求,叫租客自己去跟D要。07/24 22:39
22F→: 2.請ABC先去告D不當得利,打贏官司拿到押金及部分租金後07/24 22:39
23F→: ,再返還給租客。07/24 22:39
24F→: 3.叫租客去告D刑事或民事。07/24 22:39
25F→: 實在是不確定哪個方法比較好,所以來詢問各位大大的看法07/24 22:39
26F→: ,謝謝。07/24 22:39
34F→: D脫罪的方式如下:D先鬼扯ABC三人均有授權D收取租金,在07/26 09:18
35F→: 家族會議時有明確表示。(但根本沒有家族會議這件事) 。07/26 09:18
36F→: 後來D去找其他的親戚(E,F,G),EFG直接在庭上配合D說謊,07/26 09:18
37F→: 說ABC有授權,B的母親生前也有授權等等。07/26 09:18
38F→: 檢察官不起訴的理由就寫:由於有efg 三人證詞,所以*應*07/26 09:19
39F→: 有家族會議,ABC應該有授權等等,檢察官完全忽略ABC否認07/26 09:19
40F→: 有家族會議的說詞,然後整個案件就往不起訴方向辦了。不07/26 09:19
41F→: 起訴的理由就是這麼荒謬。 至於一開始為何先提告刑事,是B
42F→: 回b大,檢察官就說被幹走十年租金,按照經驗法則,ABC應07/26 09:58
43F→: 該早就知曉(AC和D為三等親、B和D為二等親),所以刑事07/26 09:58
44F→: 竊佔的時效消滅。07/26 09:58
45F→: 但檢察官對偽造文書的時效不做解釋,就說應該有家族會議07/26 09:58
46F→: 、ABC應有授權等等。07/26 09:58
47F→: 詐欺不起訴的理由:ABC不是直接受害人,應是間接受害人。07/26 09:58
48F→: 房客付了租金有住到房子並沒有實質損失。07/26 09:58
20F→: 謝謝大家的推薦!07/24 17:15
16F推: 這個信我也收過,但後來證實是詐騙,因為家中根本沒人辦01/10 19:19
17F→: 那家電信的門號,信件後面的律師署名是不是吳XX?01/10 19:19
18F→: 另外建議你,不確定真假的話,你直接打給電信公司詢問是01/10 19:19
19F→: 否有欠繳帳單,按理來說不會過十多年才跟你追討費用。01/10 19:19
9F→: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的確,我的訴之聲明有寫到請求被告12/25 00:31
10F→: 修繕他的房屋漏水,但確切金額仍未確定,所以法院應該是12/25 00:31
11F→: 以1650000的訴訟標的去做計算了,補繳的費用沒有問題。12/25 00:31
12F→: 但我想請問,倘若之後走漏水鑑定,鑑定內容估計被告的修12/25 00:31
13F→: 繕費用只要十萬,這樣溢繳的裁判費會退還給我嗎?12/25 00:31
4F推: 非常感謝s大的見解。11/21 14:24
5F→: 您的意思是,我之後若提告,應該將實質的損失(不加價,11/21 14:24
6F→: 如實呈報),精神撫慰金也要求合理的金額。遞給法官審理11/21 14:24
7F→: 。11/21 14:24
8F→: 按照上述作法,就可能產生漏水鑒定費用由被告支出80~10011/21 14:24
9F→: %?11/21 14:24
10F→: 我目前問了土木技師和建築師公會的鑑定費用,得到的回覆11/21 14:24
11F→: 皆為:至少十萬......11/21 14:24
12F→: 我也知道他們開這麼高的價格是因為法院不會殺價,所以他11/21 14:24
13F→: 們很好賺。也擔心他們會多做很多無意義的檢測,藉此哄抬11/21 14:24
14F→: 鑑定費用。11/21 14:24
15F→: 例如:外牆、我二樓冷熱水試壓(我的建物已全部是明管)11/21 14:24
16F推: 我並沒有要藉此案件跟被告多拿什麼費用,就希望他能修好11/21 14:27
17F→: 熱水管,然後賠償我處置漏水所進行應急的措施(接水盤的11/21 14:27
18F→: 安裝、導水管)、牆壁破損修繕費用;精神撫慰金我大概就11/21 14:27
19F→: 按照引述的裁判字號要個三萬元吧(這部分有沒有判都可以11/21 14:27
20F→: 接受)11/21 14:27
7F→: 回覆k大:11/21 14:11
8F→: 您的意思是指:法官若將傢俱損害、裝潢等索賠費用,判決11/21 14:11
9F→: 被告需支付的比例降低;其漏水鑑定費用就有可能叫被告支11/21 14:11
10F→: 出較多?11/21 14:11
11F→: 又或者,原告在索賠總體金額(家俱損失、精神損失等),11/21 14:11
12F→: 不要獅子大開口,正常報價,其訴訟費用就有可能叫被告支11/21 14:11
13F→: 出80~100%這樣的比例?11/21 14:11
14F→: 萬分感謝您的見解。11/21 14:11
15F→: 回覆f大:11/21 14:16
16F→: 謝謝您的推薦。11/21 14:16
17F→: 這件建物的結構雖然特殊(可參閱我fixmyhouse 的文章),11/21 14:16
18F→: 但實際要抓漏並沒有那麼困難,之所以這麼晚才抓到是因為11/21 14:16
19F→: 經過一年的三催四請,才得以進入三樓進行冷熱水試壓,坊11/21 14:16
20F→: 間的水電師傅基本都有能力做到。11/21 14:16
21F→: 現在的問題不是抓不到漏水點,我112/11/18進入試壓後,就11/21 14:16
22F→: 確定他的熱水管有問題,然而他要我無條件修復後再額外給11/21 14:16
23F→: 他三萬。11/21 14:16
24F→: 因此,我現在沒進入訴訟階段,做再多的檢測都毫無意義,11/21 14:16
25F→: 只是多花檢測費而已。11/21 14:16
26F→: 補充一下:我是二樓的漏水受災戶,但三樓的住戶一直說他11/16 10:10
27F→: 的熱水管不可能有問題,因為早期砸重本,管身、彎頭都用11/16 10:10
28F→: 不鏽鋼(白鐵),所以不讓我試壓熱水管的壓力......11/16 10:10
29F→: 我也明白各位前輩說的,明管是一勞永逸的辦法,但三樓不11/16 10:10
30F→: 具備水電概念,且無法溝通,我要幫他出一半的錢換明管,11/16 10:11
31F→: 他都不願意。11/16 10:11
32F→: 我被漏水的情況已長達一年...放上一年前微微漏水,對比一11/16 10:11
33F→: https://i.imgur.com/6bm7XxC.jpg11/16 10:11
34F→: https://i.imgur.com/81yqMnp.jpg11/16 10:11
35F→: 年後(如今)的漏水圖,水痕真的呈現一條線,又剛好在轉11/16 10:14
36F→: 彎處,我才想說本文的想法有無可能在現實中發生。11/16 10:14
37F→: (圖片分別是111/9/5,微微滲漏時的照片;對比112/11/3漏11/16 10:14
38F→: 水水痕呈現一條線)11/16 10:14
43F→: 謝謝大家的建議及對熱水管彎頭的見解。11/16 11:18
44F→: 其實我於今年十月初就已寄過存證信函給樓上,但未獲得任11/16 11:18
45F→: 何回應。11/16 11:18
46F→: 之所以探討「熱水管是否會間歇性漏水」是因為我需確認肇11/16 11:18
47F→: 責是三樓單人所導致,或者整棟樓的排水幹管、糞管幹管出11/16 11:19
48F→: 了問題。(這兩根幹管漏水狀況也是間歇性漏水)11/16 11:19
49F→: 但後者的檢測,實務上有難度,我無法在管道間開檢修孔探11/16 11:19
50F→: 測,因為此建物的排水幹管、糞管幹管、各層樓的冷水給水11/16 11:19
51F→: 都包覆在鋼筋混擬土(樑柱)內。(抓漏的師傅已打牆確認11/16 11:19
52F→: 過,也說這種建築工法很少見,抓漏非常難找)11/16 11:19
53F→: 我也和律師諮詢過,律師指出:曾有案例是樓下告樓上,主11/16 11:19
54F→: 張是樓上的私人管線有破裂,但土木技師鑑定後,判定是整11/16 11:19
55F→: 棟樓埋在樑柱內的排水幹管有破裂,進而判原告敗訴,原告11/16 11:19
56F→: 需負擔此次的鑑定費用。11/16 11:19
57F→: 法官還說訴訟過程已過於冗長,該案件就此結束。11/16 11:19
58F→: 後來律師及地方法院的諮詢處給的回覆是:原告想解決問題11/16 11:19
59F→: ,必須另外再寫一份訴狀書,告整棟公寓的所有權人......11/16 11:19
61F→: https://i.imgur.com/qWZtPpg.jpg11/16 12:21
62F→: 此圖是我目前確定的管線配置,現在不確定的是:舊有熱水11/16 12:21
63F→: 管是在哪個地方轉彎。11/16 12:21
64F→: 如果轉彎位置跟我上面的漏水圖能符合,那我覺得熱水管微11/16 12:21
65F→: 微漏水,或是間歇性漏水的可能性就上升了一些。11/16 12:21
66F→: https://i.imgur.com/ZPQ8bAW.jpg11/16 12:31
81F→: https://i.imgur.com/0X1q6lf.jpg11/16 15:58
96F→: 謝謝各位大大的見解和探討,更新一下狀況:112/11/18我透11/20 23:31
97F→: 過里長、議員協助,終於到三樓屋內試壓,其結果和看法,11/20 23:31
98F→: 我更新至文章內文,謝謝11/20 23:31
99F→: 回覆a大:11/20 23:48
100F→: 你跟我的想法很相似,我查漏到中期(112/7)時,我就覺得11/20 23:48
101F→: 他排水支管進主幹管的三通,明顯低於二三樓的樓層板,但11/20 23:48
102F→: 根據毛細現象(水濕潤後可以往牆壁上方附著,就好像衛生11/20 23:48
103F→: 紙碰到水可以往上爬),所以,我還是留有一點點懷疑性。11/20 23:48
104F→: 現在試壓完畢,熱水無法持壓。11/20 23:48
105F→: 接下來就是行政、訴訟流程了。如果有人成功打贏漏水官司11/20 23:48
106F→: ,並且讓被告支付100%鑑定費用,希望能分享經驗,謝謝大11/20 23:48
107F→: 家...11/20 23:48
7F→: 回覆k大:11/17 18:47
8F→: 不好意思我內文可能表達的不清楚。11/17 18:47
9F→: 乙方的意思是:支付五萬,他才願意*開門檢測*(而且沒說能進11/17 1
10F→: 去檢測幾次),至於他私人管線破裂或是公共管線破裂修繕11/17 18:48
11F→: 的費用,他可沒允諾會自行負擔。11/17 18:48
12F→: 且退一步說,我支付五萬購買進去三樓查測的權利,也實屬11/17 18:57
13F→: 無理。11/17 18:57
14F→: 上述的權利,公寓大厦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項不就賦予給我11/17 18:57
15F→: 了嗎?但建管處的承辦人員當然不想當黑臉去裁罰他,才變11/17 18:57
16F→: 成我現在的情況。11/17 18:57
17F→: 謝謝你的建議。11/17 18:57
22F→: 但這樣不就形成羅生門了嗎 ?11/20 01:18
23F→: 我沒進去過三樓檢測 ,三樓也沒有給我證明,確定他的管線11/20 01:18
24F→: 沒問題。11/20 01:18
25F→: 那我難道就要直接提告嗎?11/20 01:18
26F→: 本來是想用公寓大厦管理條例第47條的罰則,來逼迫三樓開11/20 01:18
27F→: 門,讓我檢測管線。但三樓打死都不開門,建管處也沒有裁11/20 01:18
28F→: 罰他3000~15000元。11/20 01:18
29F→: 還是說我對於公寓大厦管理條例第6條跟第47條的認知有錯誤11/20 01:18
30F→: ?11/20 01:18
31F→: 謝謝各位前輩。11/20 01:18
3F→: 回f大:師傅說法是四樓的進水管在三樓天花板、四樓地板這09/26 13:28
4F→: 個位置就轉進去他家裡,又因為管道間是滿漿的,理論上不09/26 13:29
5F→: 會漏到我二樓09/26 13:29
6F→: 回k大:那我先和一樓協商做明管,謝謝09/26 13:31
7F→: 9/26 21:00 天花板又開始滴水,且一樓水錶確定是關的,這09/27 01:06
8F→: 樣應該能排除一樓給水管的嫌疑(?09/27 01:06
13F→: https://i.imgur.com/XH670Bc.jpg09/27 12:10
14F→: https://i.imgur.com/Q0JKK8v.jpg09/27 12:22
18F→: https://i.imgur.com/RsXxMbV.jpg09/27 19:06
24F→: https://i.imgur.com/I5HXZti.jpg09/27 22:38
25F→: https://i.imgur.com/bC1cnQr.jpg09/27 22:38
6F→: https://i.imgur.com/kT3IOmj.jpg09/27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