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已確認漏水原因為樓上100%肇責

看板LAW作者 (EDDIE)時間5月前 (2023/11/21 01:07), 5月前編輯推噓4(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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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決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2869號(民事)(判決) 二、案例事實:簡略說明如下:四五樓之間發生漏水之爭議,經土木技師鑑定,判斷五樓 的熱水管破裂,滲漏至四樓,導致四樓多樣財損.........肇責相當明確,且沒有涉及其 他? 戶、公共管線之關係。 三、法院見解:主文判決: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7/20,原告支付13/20,為何原告完全無 肇責,昂貴的鑑定費用,卻支出比被告多?(近乎是兩倍) 四、個人意見 近期我也遭受漏水之困擾,前情提要可參閱我上一篇文章。 我住二樓,被三樓漏水長達一年。這段期間,三樓死不開門,也無法提出他的冷熱水無滲 漏之證明。 最後,112/11/18 我和里長、議員共同至漏水地址,里長當和事佬和三樓溝通後,我終於 和水電師傅進入三樓屋內試壓。 測試結果如下: 冷水管2.0公斤/cm2 經四十分鐘可以持壓。 熱水管1.36公斤/cm2經兩個小時後,壓力降至0.51kg/cm2 師傅判斷三樓冷水管沒問題,但熱水管滲漏。 我最後的讓步是說:請三樓讓我進去修熱水管,修水管的錢我出。然而,三樓說:我無條 件修復完熱水管後,要再額外給他三萬元。 此要求如此荒謬,我也認定談判基本破局,高機率要走司法程序了。 然而,我查閱了許多司法判決書(例如此文章引述之判決字號)。 發現到,即便經過土木技師公會確定被告的私人管線破裂,導致原告權益受損。為何最終 法官的審判,常常出現原告支付的訴訟費用(含漏水鑑定費用)比被告來得多? 修一支熱水管了不起三萬元,鑑定費用的總額動輒10~20萬,按照本文引述的的判決,原 告光訴訟費用就要支出6.5萬~13萬.......還要再加上他請律師的費用。 這是否代表,漏水官司從頭到尾,原告就是最吃力不討好的那方? 打贏了官司,仍然要付比較多的鑑定費用,只是出了一口氣並獲得進入被告屋內修繕的權 力? 如果有大哥/大姐曾打贏過漏水官司,讓被告支付80~100%的鑑定費用,還望你們能分享 經驗,謝謝...... 祝大家生活平安順心、不要遇到惡鄰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7.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00500052.A.48F.html

11/21 01:14, 5月前 , 1F
因為原告起訴要求的賠償過高
11/21 01:14, 1F

11/21 01:28, 5月前 , 2F
先去找科技驗屋 北部的話推詹氏防水,他們都和土木技師公會
11/21 01:28, 2F

11/21 01:28, 5月前 , 3F
合作法院case
11/21 01:28, 3F

11/21 01:28, 5月前 , 4F
可以開漏水檢測報告,有法律效力,先走調解程序
11/21 01:28, 4F
※ 編輯: eddietw (111.71.27.172 臺灣), 11/21/2023 01:39:02

11/21 08:22, 5月前 , 5F
你仔細看就會發現 原告要求的修繕費用20幾萬法院全准了
11/21 08:22, 5F

11/21 08:23, 5月前 , 6F
但是他們想去要40萬+20萬的精神賠償 最後只准了4萬
11/21 08:23, 6F

11/21 14:11, 5月前 , 7F
回覆k大:
11/21 14:11, 7F

11/21 14:11, 5月前 , 8F
您的意思是指:法官若將傢俱損害、裝潢等索賠費用,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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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1, 5月前 , 9F
被告需支付的比例降低;其漏水鑑定費用就有可能叫被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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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1, 5月前 , 10F
出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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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1, 5月前 , 11F
又或者,原告在索賠總體金額(家俱損失、精神損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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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1, 5月前 , 12F
不要獅子大開口,正常報價,其訴訟費用就有可能叫被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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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1, 5月前 , 13F
出80~100%這樣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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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1, 5月前 , 14F
萬分感謝您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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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6, 5月前 , 15F
回覆f大:
11/21 14:16, 15F

11/21 14:16, 5月前 , 16F
謝謝您的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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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6, 5月前 , 17F
這件建物的結構雖然特殊(可參閱我fixmyhouse 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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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6, 5月前 , 18F
但實際要抓漏並沒有那麼困難,之所以這麼晚才抓到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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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6, 5月前 , 19F
經過一年的三催四請,才得以進入三樓進行冷熱水試壓,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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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6, 5月前 , 20F
間的水電師傅基本都有能力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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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6, 5月前 , 21F
現在的問題不是抓不到漏水點,我112/11/18進入試壓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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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6, 5月前 , 22F
確定他的熱水管有問題,然而他要我無條件修復後再額外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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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6, 5月前 , 23F
他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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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6, 5月前 , 24F
因此,我現在沒進入訴訟階段,做再多的檢測都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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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16, 5月前 , 25F
只是多花檢測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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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1:37, 5月前 , 26F
不是法官想不想要原告負擔的問題,而是訴訟費用負擔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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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1:37, 5月前 , 27F
則上就是看勝敗比例,原告請求10萬判10萬,被告負擔100
11/21 21:37, 27F

11/21 21:37, 5月前 , 28F
%,原告請求1000萬判10萬,被告負擔1%
11/21 21:37, 28F
文章代碼(AID): #1bMv9KI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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