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ddk2
作者 ddk2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2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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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F推:推 , 應該全部的缺都比高考的專業訓練多.08/27 13:28
12F噓:"沒有正式發表"又歡迎轉貼, 搞什麼08/24 19:33
15F→:我查到了,應該算官方的source. 貼這個link就ok了08/24 20:25
16F→:http://tinyurl.com/23q54hr08/24 20:26
3F→:祈使句的對象是第二者,寫成my應該不好.08/24 18:37
4F→:我看錯了, 原來前面有 I will...08/24 18:38
125F→:我比較老一點,大約15年前大學畢業時,也是在BBS上看到一則類似07/31 21:33
127F→:"無限迴圈"的文章,所以這次看到這一篇,比較沒有笑的太厲害.07/31 21:35
6F→:恭喜啊.08/13 20:13
9F→:請問一下,那位媽媽一定會不爽,因為她勞心又勞力辦調解事宜,那08/13 10:08
10F→:她有沒有額外的補償性的東西可請求? 譬如請原Po要多付多少錢?08/13 10:09
13F→:謝謝你的解答. 還真是累人又沒有報酬.08/13 11:34
17F→:嗯,可憐,可悲,可恨. 同病相憐. 我那時去申請鑑定時,櫃台的小08/11 20:54
18F→:姐提醒我,裁決所這邊不判責任比例的. 我還心想,也許他們雖然08/11 20:56
19F→:不寫趴數(譬如70%:30%),也會釐清主要過失,次要過失,或同為主08/11 20:57
20F→:要過失. 沒想到, 他們是,"我有法條判就好,管你去死的." 還要08/11 20:59
21F→:收 3000(+2000)的規費.08/11 20:59
22F→:我在鑑定之後,想說(以為)覆議是同一個單位的,根本就不想再繳08/11 23:56
23F→:2000元給他們,想說應該是要去告到法院吧. 不過今天去作法律諮08/11 23:57
24F→:詢,談話的律師好像覺得我沒有在期限內提覆議,要提告也有難度.08/11 23:59
25F→:我猜想我現在如果要告公務員,不是不行,只是要花大錢作賭注.08/12 00:01
6F→:送考紀會個屁.08/08 00:09
125F→:我比較老一點,大約15年前大學畢業時,也是在BBS上看到一則類似07/31 21:33
127F→:"無限迴圈"的文章,所以這次看到這一篇,比較沒有笑的太厲害.07/31 21:35
7F推:好幸福,好棒08/0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