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ddgs
作者 ddgs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934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7F推: 等等 應該是規定從寬 執行從嚴才對吧01/02 17:19
8F→: 當然規定從嚴 也可以 但是執行絕對不能從寬01/02 17:20
9F→: 如果執行從寬 就會導致 哎呀 我是不小心的啦 沒關係01/02 17:21
10F→: 你不要這麼嚴格嘛01/02 17:21
11F→: 規定從寬是只規定大方向 也是現在產生規定的方式01/02 17:22
12F推: 那這樣不會有鑽漏洞的嫌疑嗎01/02 17:26
13F→: 舉例 以喊錯為例 我不小心喊錯和我故意喊錯01/02 17:27
14F→: 如果心態上不去嚴格執行的話 沒有規定就統一當無心01/02 17:28
15F→: 之過01/02 17:28
16F→: 進而可能導致 故意喊錯者得利的情形01/02 17:28
17F→: 如此還是依然從寬執行嗎01/02 17:29
19F→: 好的 所以這樣會變成 只要有發現規定上的漏洞01/02 17:31
20F→: 一律加以規定 進而導致規定會有一大堆01/02 17:32
21F推: 嗯.. 很有趣 這樣其實好像不會對新手友善呢01/02 17:34
22F→: 原來如此 我了解了 謝謝您01/02 17:36
23F→: yuki921大是在問我嗎01/02 17:36
30F推: 回覆一下yuki大 我沒有說過麻將版很多法盲唷 只有..01/02 17:53
31F→: 嗯01/02 17:53
32F→: 再者法律上對於權力上的限制是 非必要不限制01/02 17:54
33F→: 因此才會 立法從寬 執法從嚴的概念01/02 17:55
34F→: 但是很可惜 現在幾乎立法從嚴 執法從寬01/02 17:56
35F→: 才會導致我說的 我只是無心的啦 不要這麼嚴格啊01/02 17:56
39F推: 至於有行政裁量也是因為法律上有規定 才能如此作為01/02 18:00
65F推: 啊~ 是我的論述太跳痛了 抱歉01/03 13:02
66F→: O大說的比較精確完整01/03 13:02
67F→: 立法從寬是為了不要限制人民太多 跟刑責上的從寬是01/03 13:03
68F→: 兩件事01/03 13:03
69F→: 「非必要不限制」是因為若給予執行者太多公權力01/03 13:05
70F→: 會導致人權被侵害 因此立法上要從寬01/03 13:06
71F→: 執法從嚴則是 若規定都這麼寬鬆 你還要犯罪就沒有理01/03 13:07
72F→: 由了01/03 13:07
130F→: a0大有想回應嗎 如果沒有也沒關係01/02 17:29
131F→: 感謝您的回覆01/02 17:30
59F噓: 高木呢 太弱了吧這些12/29 17:12
44F推: 測試12/28 18:32
54F推: 好12/28 13:30
213F→: 飛12/28 13:30
274F推: ㄏ12/28 11:24
998F推: ++12/28 08:24